1、工程有限公司完工项目余款追缴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提高完工项目管理效率,加速完工项目后续资金回笼,彻底清理完工项目债权问题,并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依据工程有限公司特殊贡献奖励考核办法,特制定完工项目余款追缴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一、余款定义完工项目余款指完工项目计量工作完结、变更索赔申报工作完结,项目完成最终审计之后存在的应收帐款。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完工项目余款追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与努力的集体或个人(包括原项目工作人员)。奖励对象包括个人与集体(个人指独立完成余款追缴工作的相关事宜,集体指通过多人协作努力完成余款追缴工作的相关事宜)。特别说明:项目经理为本项目追款责任人。三、奖励方式
2、以完工项目应收帐款实质进入公司帐户为原则,对相关集体或个人进行奖励。并根据集体或个人在该次余款追缴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下发红头文件表扬及给予现金奖励(奖励金额参照奖励额度规定)的奖励方式。四、奖励评判程序对参与余款追缴的集体或个人,在一项余款追缴工作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由该项余款追缴负责人对追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工作人员在余款追缴工作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描述及客观评价,向公司领导班子提供此次追缴工作报告,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是否给予奖励及奖励基点。五、奖励额度规定计算方法及参数追缴余款奖励额度 =应追缴余款金额奖励基点岗位系数(1.0)时间系数 (一)、应追缴余款金额、实收帐款
3、金额追缴余款金额以公司财务显示项目应收账款金额为准。实收帐款以公司财务实际入账金额为准。 (二)、奖励基点:对在余款追缴工作中作出努力与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公司将给予其追回余款金额的1%-2%作为奖励基点。(三)、岗位系数(在计算发挥作用的个人应得奖励时使用)岗位系数是指在单次余款追缴工作中,所有参加追缴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对余款追回工作的重要程度的数字描述。在计算单次奖励额度时取值0-1.0,集体或个人取值总和为1.0。奖励范围包括:1对在余款追缴工作中起到主导带头作用,并在余款追缴交涉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员;2对在余款追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余款追缴交涉过程中起辅助、配合作用的工作
4、人员;3对在余款追缴工作中收集相关信息,并在余款追缴工作中实施具体基础工作的工作人员。(四)时间参考系数1依据该项目合同,对可追缴余额自确立追缴时间起,1年内追回余款,其奖励金额取1.0时间参考系数。2依据该项目合同,对可追缴余额自确立追缴时间起,2年内追回余款,其奖励金额取0.8时间参考系数。3依据该项目合同,对可追缴余额自确立追缴时间起,3年内追回余款,其奖励金额取0.6时间参考系数。(五)奖励额度规定奖励额度以单个项目独立核算。集体或个人同时肩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余款追缴工作,亦以单个项目独立核算。根据奖金额度计算,集体或个人单次基础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以10万
5、元标准进行计算。考虑时间系数后,1年内追回余款,集体或个人单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以10万元为标准进行发放,2年内追回余款,集体或个人单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如超过8万元,以8万元为标准进行发放,3年内追回余款,集体或个人单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如超过6万元,以6万元为标准进行发放。一次性追回全部余款,奖励额度最低不低于500元,如有低于500元,可按500元标准予以发放。 集体或个人对同一项目分多次追缴余款,按照实收账款占应收帐款的比例,分批次对奖金进行计算,每批奖金根据实际的追回时间取相应的时间参考系数,各批次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奖金发放按该批奖励金额的一半给付,直到全部追缴完成一次性补齐。六、奖金发放办法 奖金在确认每笔帐款进入公司帐户后,经公司财务科核实,由后期管理办公室依据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及奖励额度计算方法进行奖金计算,并报由公司领导批复。对单个项目余款一次性全部追回,奖金实行一次性发放;对单个项目余款分多次追回,实行分批次发放该批奖金的50%,待所有余款全部追回后,一次性补发往次剩余50%的奖金。七、附则 1、本办法目的在于表彰鼓励对公司帐款回收做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实事求是是本办法的实施原则。2、本办法为初定稿,后续将会根据工作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3、本办法由后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