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贷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以收集的客户信息 和资料为依据,对个人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并据以确定其信用等 级。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客户是指向公司申请信用或有潜在 信用需求的自然人,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 农户和农村专业大户。(一)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个人客户)是指在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供职的在册、在职、在岗人员。(二)个体经营户是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 体工商户经
2、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非法人资格私营企业的承包 人或承租人等。(三)农户是指户口在农村、且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常住农民。(四)农村专业大户是指从事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 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农家乐等行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 户。第四条 个人客户信用评定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 辅”,遵循实事求是、统一指标、统一标准、按程序评定的原则, 保证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第五条 评级有关资料,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信用等级设置第六条 评级指标。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分别由总部统一设置评级指标体系、指标权重。第七条 评级基本要素包括客户身份、能
3、力、收入、信用、与银行关系等。(一)客户身份。主要包括: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否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以及婚姻、身体、学历状况、个 人品质等。(二)能力。主要包括: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职务或职称、工作性质等。(三)收入。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收入水平、本人月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等。(四)信用记录。主要包括:贷款情况、履约记录。(五)与银行关系。主要包括:是否为公司客户,与银行存款和业务往来情况等。第八条 等级划分。测评实行百分制,并根据综合得分将信 用等级分为四个级次。一级:综合得分90 分,表明资信状况“好”,属“重点支持”对象;二级: 80 分综合得分90 分,表明资信状况“较好”,
4、属“积极支持”对象;三级:70 分综合得分80 分,表明资信状况“一般”,属“谨慎支持”的对象;四级:60 分综合得分70 分,表明资信状况“较差”,属“限制支持”的对象。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的,表明资信状况“差”,不予定级。第三章 评级组织及权限第九条 部门和县公司应组建评级组织,分别履行评级工 作职责。部门负责各类客户评级信息资料的收集、调查与核实、初评工作;负责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审定;负责向公司上报有关评级资料。 公司负责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农村专业大户等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审定。 公司可根据自身授权管理的需要上收部门的评级权限。第四章评级基本流程
5、第十条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基本流程为:调查初评审核审定。第十一条 调查。部门受理客户申请后,或根据管理需要, 调查人员应实地进行调查,收集核实客户信息,确定掌握评级所 需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第十二条 初评。调查人员依据调查掌握的信息资料,按评级指标和评分标准计算综合得分,并据以确定初评结果。第十三条 审核。审查人员应认真审核初评结果,若审核无 误,签署审核意见,移送审议或审定;若初评有误,则退回调查 人员更正后再行审核。第十四条 审定。部门权限内的评级审定事项,经评级组 织审议后由主任或授权副经理审定;超过权限的,则经主任核准 后报公司审定。部门申报的评级事项,经公司评级管理部门复
6、审,评级组 织审议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审定。第五章评级管理 第十五条 评级有效期。农户评级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个体经营户、农村专业 大户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级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评级 有效期满需继续贷款的,应重新评级。第十六条 动态调整。评级有效期内,要注意掌握客户生产经 营变化情况,并视其变化程度调整信用等级。调整程序与原评定 程序一致。第十七条 提高评级透明度。个人客户评级条件、评级程序等应该公开。第十八条 严格评级管理,对违反操作程序,或工作不负责 致评级结果严重不实的,要追究责任;与客户串通、编造虚假信 息骗取信用等级的,应从严处罚。第十九条 客户以虚假资料骗取信用等级的,一经发现,应取消信用等级,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相应制裁。第二十条 妥善保管客户评级资料,贷款客户的评级资料纳入信贷档案保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XXX公司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试行。附件:XXX公司信用等级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