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一、总则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旨在规范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二、业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从事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员工。三、风险管理机制(一)认真审查合同在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开展前,必须认真审查合同,检查债权的法律性质、担保情况、债务人的信用状况等,以避免在后期的业务管理和投资收益上出现问题。(二)设置风险限额公司应根据自身实力和承受能力,在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中设置风险限额,严格控制单笔投资
2、额度和总占用资金。(三)实施风险分散公司应将投资款项分散到多个不同的债权项目中,以降低风险集中度,同时降低资金受损的风险。(四)定期风险评估公司应定期对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分析,对存在潜在风险的投资项目及时采取调整措施。(五)严格合规管理公司应在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业务合规经营,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六)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风险管理人员、审计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对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四、业务流程(一)风险管理前置审批所有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必须经过公司相关职能
3、部门的前置审批,审批程序应详细记录并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二)合同审查审批通过后,业务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确认合同的基本情况及各类合同条款合规性。(三)资金募集与投资合同审查通过后,业务人员开始进行资金募集和投资,注意风险总量、单笔投资额度、风险分散等因素,确保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四)投后管理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包括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跟进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对发现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和处理。(五)风险管理报告业务人员每季度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的投资情况、风险评估和控制情况,及时汇报业务风险情况。五、责任与制度(一)涉及业务风险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异常情况报告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业务经营符合法规要求和监管要求。(三)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风险管理委员会。(四)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六、总则本办法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对存在潜在风险的非标准化代理债权投资业务应及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管,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营。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