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H
防爆电梯型式实验细则
H1 基本规定
H1.1 合用范畴
本细则合用于额定速度不不不大于1m/s曳引驱动式、强制驱动式或液压式防爆电梯型式实验,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中防爆电梯。
H1.2 样品规定
型式实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实验机构提供一台安装调试完毕、可以正常运营防爆电梯作为型式实验样梯,并且已经通过型式实验申请单位自检。仅有机房或井道防爆电梯不能作为型式实验样梯。样梯安装场地工作环境符合GB/T 10058-§3.2规定。
H1.3 型式实验所需技术文献和资料
型式实验之前,型式实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实验机构提交下述型式实验技术文献资料:
H1.3.1 防爆参数
⑴爆炸性气体环境和(或)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可燃性物质种类阐明;
⑵设备分类(Ⅱ类或Ⅲ类);
⑶规定温度组别或规定最高表面温度;
⑷设备保护级别EPL;
⑸防爆型式;
⑹防爆电气部件清单(名称、型号、防爆合格证编号、数量)。
H1.3.2 电气部件防爆证明
防爆电气部件(控制柜、电动机、门机、制动器、本质安全电路安全栅、对讲装置、电电扇、照明灯具、电磁阀、开关、非本安电路中电气安全装置、电源插头插座、报警装置、监控装置等)防爆合格证,电缆阻燃实验报告。
H1.3.3 外壳防护级别证明
需要一定外壳防护级别部件,应提供相应防护级别实验报告。
H1.3.4 非电气部件点燃危险评估
制造单位进行非电气部件(减速箱、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钢丝绳制动器、门系统、缓冲器、导靴等)点燃危险评估报告(按照GB25286.1原则)。
H1.3.5 部件型式实验特殊规定
⑴ 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实验报告和合格证,该型式实验应在采用了非电气防爆办法之后进行,并且在型式实验报告和合格证中应有对所采用防爆办法阐明;
⑵ 若对电气安全装置采用了本质安全防爆办法,应对安全栅电路按照具有电子元件电梯安全电路规定进行型式实验,并提供型式实验报告和合格证;
⑶ 防爆驱动主机和防爆控制柜型式实验报告和合格证。
H1.3.6 材质证明文献
⑴ 含轻金属设备外部部件材料成分证明文献;
⑵ 限速器夹绳块表面、安全钳楔块表面、钢丝绳制动器夹绳板表面等喷涂或使用防止机械火花材料证明文献;
⑶ 液压电梯液压油牌号、型号和理化性能指标;
⑷ 油浸型部件保护液牌号、型号和理化性能指标(着火点、闭杯闪点、动粘度、电气击穿强度、体积电阻、凝固点、酸度)。
H1.3.7 电梯技术资料
依照电梯型式不同,按照《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和《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规定提供技术资料。
H1.3.8 特别阐明资料
特殊环境使用规定阐明资料及申请单位以为其他需要阐明或提供资料
H1.4 覆盖阐明和产品配备表
H1.4.1 覆盖阐明
见附件B《影响型式实验成果电梯配备与参数变更表》。
H1.4.1.1 防爆级别覆盖阐明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电梯(Ⅱ类)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梯(Ⅲ类)互相没有覆盖关系。在Ⅱ类中,ⅡB覆盖ⅡA,ⅡC覆盖ⅡB和ⅡA;在Ⅲ类中,ⅢB覆盖ⅢA,ⅢC覆盖ⅢB和ⅢA。Ⅱ类电梯温度组别分为T1~T6,数字大覆盖数字小。Ⅲ类电梯最高表面温度低覆盖最高表面温度高。Ⅱ类电梯设备保护级别分为Ga、Gb、Gc,其中Gb覆盖Gc,Ga覆盖Gb和Gc;Ⅲ类电梯设备保护级别分为Da、Db、Dc,其中Db覆盖Dc,Da覆盖Db和Dc。详细覆盖原则见表H-1。
表H-1 型式实验覆盖原则
合用环境类型(互相不覆盖)
级别(下面覆盖上面)
温度组别(下面覆盖上面或温度低覆盖温度高)
设备保护级别(下面覆盖上面)
Ⅱ
A
B
C
T1
T2
T3
T4
T5
T6
Gc
Gb
Ga
Ⅲ
A
B
C
最高表面温度值
Dc
Db
Da
H1.4.1.2 防爆型式覆盖阐明
对于Ⅱ类电梯,也许采用防爆型式有隔爆外壳、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浇封型、油浸型、正压外壳型等或上述某几种型式复合,各型式互相没有覆盖关系。对于Ⅲ类电梯,也许采用防爆型式有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型、本质安全型、浇封保护型、正压保护型等或上述某几种型式复合,各型式互相没有覆盖关系。
H1.4.2 产品配备表
依照电梯型式不同,分别采用《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或《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中产品配备表。
H2 技术文献审查
H2.1 电气部件防爆证明
审查防爆合格证和电缆阻燃实验报告真实性、合用性和有效性,审查其与实物一致性。
H2.2 非电气部件点燃危险评估
审查点燃危险评估对的性和完整性,审查评估报告中提出防止成为危险点燃源所采用办法和采用防燃办法在实物中贯彻状况。
H2.3 型式实验合格报告和合格证
审查有防爆规定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具有电子元件电梯安全电路等型式实验报告和合格证,审查其与实物一致性。
H2.4 材质证明文献
审查材质证明文献有效性,并与实物进行对照。
H2.5 电梯技术规定
依照电梯型式不同,分别按照《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或《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中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H2.6 特别阐明资料
特殊环境使用规定阐明资料及申请单位以为其他需要阐明或提供资料
H3 型式实验项目内容规定与办法
H3.1 部件电气防爆办法
H3.1.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所有暴露在爆炸性环境中机房、井道、轿厢、层站等处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单独采用电气防爆办法,其防爆级别不低于整机防爆级别,位于防爆电气设备和部件内元器件不必再单独采用电气防爆办法。
H3.1.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对照设计文献。
H3.2 防爆标志
H3.2.1 检查内容与规定
凡应有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在外壳上设立防爆标志,标志标注对的、清晰耐久,符合国家关于原则规定。
H3.2.2 检查办法
对照防爆合格证对防爆标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两者一致性与有效性。对照国标检查防爆标志标注规范性和完整性。
H3.3 温度
H3.3.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在125%额定载荷电梯下行紧急停止实验之后,以及在100%额定载荷电梯下行单个制动器紧急停止实验之后,分别及时测量制动闸瓦和制动轮表面温度。在110%额定载荷电梯运营30次实验之后及时测量驱动主机外壳、制动器线圈外壳、制动电阻外壳温度。对于T3~T6温度组别或标志温度不大于或者等于200℃,测得温度经修正后(修正办法:测得温度加上40℃与当时环境温度之差)均应比最高容许温度低至少5℃。各温度组别最高容许温度分别为:T3组200℃、T4组135℃、T5组100℃、T6组85℃。
H3.3.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用测温设备进行测量,实验和测量时,机房应保持空气静止,不使用任何空气调节装置。
H3.4 衬垫保持
H3.4.1 检查内容与规定
如果外壳防护级别取决于外壳接合处衬垫,并且在安装或维护时需要打开接合处,衬垫应粘附或固定到配合面之一上,以防丢失、损坏或错误安装,衬垫材料自身不应粘附到其他接合面上。
H3.4.2 检查办法
目测。
H3.5 隔爆部件外观及安装
H3.5.1 检查内容与规定
隔爆型部件外壳应无裂纹或损坏,防腐解决恰当。紧固螺栓应齐全,所有紧固件应紧固良好,密封衬垫应齐全完好,无老化变形。电缆引入装置和导管密封装置应可靠密封,钢管配线在规定处应有适当隔离密封件,冗余电缆引入口应有效封堵。
H3.5.2 检查办法
目测或手动实验。
H3.6 隔爆部件与电源联锁
H3.6.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隔爆型部件外壳若能打开,则应有联锁装置,以保证电源接通时外壳不能打开,外壳打开时电源已切断。也可在外壳明显位置设立清晰耐久标志,注明“警告——断电后才干打开外壳”或类似警示语。
H3.6.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目测或手动实验。
H3.7 本质安所有件连接件标志
H3.7.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连接件、接线盒、插头和插座应有明显标志且容易辨认,若用颜色辨认,则本安连接须用浅蓝色。同一设备部件或不同设备之间使用插头和插座互连时,本质安全电路用插头和插座应能辨认,若用颜色辨认,则本安连接须用浅蓝色。
H3.7.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
H3.8 本质安全电路布线
H3.8.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本安电路导线与非本安电路导线不应为同一电缆。本安电路电缆与非本安电路电缆应隔离。本安电路端子与非本安电路端子应恰当隔离。当采用间距隔离时,接线端子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电气间隙不不大于50mm;当采用安装在不同外壳内进行隔离或在同一种保护罩内用端子间绝缘隔板或接地金属隔板进行隔离时也应满足有关规定。不同本安电路接线端子裸露导电部件之间,及其到接地或者零电位导电部件之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H3.8.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目测,必要时对照GB3836.4原则相应条款测量。
H3.9 正压外壳部件自动安全装置
H3.9.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正压外壳型部件应提供一种或各种自动安全装置,以便在正压外壳内压力下降到低于制造厂规定最低值时动作。设备运营时应能核查安全装置与否能对的运营。当几种单独正压外壳共用一种保护气体气源时,一种或几种安全装置可以是公用,只要合成控制考虑了该组外壳最不利布置状况。
H3.9.2 检查和实验办法
检查自动安全装置安装位置,人为动作安全装置,检查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等保护功能。
H3.10 正压外壳部件外壳防护级别
H3.10.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正压外壳型部件外壳防护级别至少为IP4X,带报警pz型外壳防护级别至少为IP3X。所有与外壳连接电缆和导管应密封,以保持外壳防护级别,如果不密封,则应作为外壳某些。
H3.10.2 检查办法
检查外壳防护级别实验报告并核对实物和标志。
H3.11 正压外壳部件与电源联锁
H3.11.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除了只能用工具或钥匙才干打开门和盖之外,门和盖应当联锁,以使向未单独使用防爆型式保护电气设备供电电源能在门和盖打开时自动断电,并且在门和盖关闭前不能重新通电。对于具备静态压力保护Ⅱ类正压外壳,门和盖只能用工具才干打开,并且应设立警告标志:“警告——禁止在危险场合内打开”。
H3.11.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目测或手动实验。
H3.12 油浸部件保护液温度
H3.12.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对于T3~T6温度组别,保护液自由表面测得温度经修正后(修正办法:测得温度加上40℃与当时环境温度之差)均应比最高容许温度低至少5℃。各温度组别最高容许温度分别为:T3组200℃、T4组135℃、T5组100℃、T6组85℃。保护液自由表面温度也不得超过保护液闪点之下25K。
H3.12.2 检查和实验办法
在110%超载运营30次实验之后及时用测温计测量各有关某些温度。
H3.13 油浸部件外观
H3.13.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油浸型部件必要密封良好,不容许渗漏油,密封零件应用耐油材料制成。应对显示保护液高度装置及充液和排液插塞和其她部件内外紧固件采用办法,以防止偶尔松脱,采用办法涉及但不限于螺纹某些胶粘、锁紧垫圈、钢丝捆绑螺栓头等,不能仅设警告牌。
H3.13.2 检查办法
目测。
H3.14 油浸部件保护液液面显示装置
H3.14.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应设立保护液液面显示装置,以便在运营中容易检查每个单独充入保护液容腔液位。应清晰地标记正常运营时最高和最低容许保护液面,在最低液面时,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件应沉浸在保护液面如下至少25mm。
H3.14.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目测,必要时用尺测量。
H3.15 油浸部件保护液理化性能指标
H3.15.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油浸型部件所用保护液应为符合规定矿物油,并且其着火点最低为300℃,闭杯闪点最低为200℃,在25℃时测定动粘度最高为100cSt,电气击穿强度最低为27kV,在25℃时测定体积电阻最低为1×1012Ω·m,凝固点最高应为-30℃,酸度(中和值)最高为0.03mgKOH/g。
H3.15.2 检查办法
检查材质证明文献,并对照实物出厂合格证牌号、型号。
H3.16 浇封部件外观
H3.16.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浇封型部件应保证浇封剂不得有可见破坏防爆完整性现象,如裂缝、剥落、不容许收缩、膨胀、分解、软化、被浇封某些外露、过热等。
H3.16.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并对照技术资料。
H3.17 粉尘防爆部件外观
H3.17.1 检查内容与规定
粉尘防爆部件外壳应无裂纹或损伤,并有一定强度,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密封垫圈完好,转动轴与轴孔间防尘应严密,透明件应无裂纹。
H3.17.2 检查办法
目测。
H3.18 粉尘防爆本质安所有件外壳防护级别
H3.18.1 检查内容与规定
粉尘防爆电梯本质安所有件,除了满足本质安全电路基本规定外,其外壳防护级别至少应达到IP5X。但是,纯电阻电路,例如电气安全装置中安全触点、轿厢和层站召唤按钮等,可暂缓执行。
H3.18.2 检查办法
查看有关实验报告和标志,并与实物对照。
H3.19 防爆部件封堵件
H3.19.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防爆电气部件外壳上不装电缆或导管引入装置通孔应用封堵件封堵,封堵件应能与外壳一起符合关于防爆型式规定规定,封堵件只能用工具才干拆除。
H3.19.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目测和手动实验。
H3.20 电缆及导线连接
H3.20.1 检查内容与规定
处在爆炸性危险场合中电缆和导线不容许直接连接,必要连接或分路时,应在防爆接线盒中进行。
H3.20.2 检查办法
目测。
H3.21 电气设备接地
H3.21.1 检查内容与规定
爆炸性危险场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金属护管护套等非带电金属某些,均应可靠地内外接地,且应分别接至接地干线,不容许串联后再接地,接地线应与上一级接地装置保持良好导通。
H3.21.2 检查办法
目测。
H3.22 电源插座和插头
H3.22.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电源插座和插头应有机械、电气或其她联锁装置,使触头带电时插头和插座不能分开,并且当插头和插座分开后触头不得带电。或者采用防爆特殊紧固件将插头和插座连接在一起,并在设备上有“警告:禁止带电断开”警示语。当满足GB3836.1原则额外规定期,上述规定可以不执行。
H3.22.2 检查和实验办法
外观检查结合手动实验,必要时查看有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献。
H3.23 电缆阻燃
H3.23.1 检查内容与规定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固定布线电缆阻燃性能实验应符合规定,除非电缆埋在地下、充砂导管内或采用其她防止火焰传播办法。
H3.23.2 检查办法
查看阻燃实验报告,现场检查电缆布置。
H3.24 电缆铺设
H3.24.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导管中可采用无护套绝缘单芯或多芯电缆,但当导管具有三根或多根电缆时,电缆总截面积,涉及绝缘层不超过导管截面积40%。导管内安装电线后,密封附件应采用符合关于原则规定填料填塞,填料厚度应至少等于导管内直径,且不得不大于16mm。
H3.24.2 检查和实验办法
外观检查与测量相结合。
H3.25 装有电池设备
H3.25.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在防爆电气设备内安装电池组只能由几种单体电池串联而成,电池组中所有单体电池应具备同样电化学系统、单体电池构造和额定容量,并且由同一制造商制造。如果原电池和蓄电池容易互换,则它们不应设在同一设备外壳内。原电池不应再充电。当顾客需要更换安装在外壳内电池时,与容许对的更换关于参数应清晰地永久性标注在外壳上或外壳内,或在使用阐明书中阐明。
H3.25.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现场检查,必要时查看其她关于资料和文献。
H3.26 其她电气防爆项目
H3.26.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梯材料选取和现场安装还应符合GB3836系列原则其她规定,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梯材料选取和现场安装还应符合GB12476系列原则其她规定。
H3.26.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现场检查,必要时查看其她关于资料和文献。
H3.27 非导电部件防止静电办法
H3.27.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盘车手轮、导向轮和反绳轮不应使用非金属材料制作。其她非导电部件采用易产生静电电荷非金属材料时,其表面积对于ⅡA、ⅡB、ⅡC类电梯,当保护级别为Ga时,分别不应超过50cm2、25cm2、4cm2;当保护级别为Gb时,分别不应超过100cm2、100cm2、20cm2。对于Ⅲ类电梯,当保护级别为Da时,不应超过250cm2;当保护级别为Db时,不应超过100cm2。如果塑料暴露面周边为导电接地框架,这些数值可以乘以4。
H3.27.2 检查和实验办法
目测,必要时用尺测量。
H3.28 含轻金属设备外部部件
H3.28.1 检查内容与规定
制造Ⅱ类或Ⅲ类电梯设备外部部件材料按质量比例,对于Ga、Da级:铝、钛、镁、锆总含量不容许超过10%,其中钛、镁、锆总含量不容许超过7.5%;对于Gb、Db级:镁含量不容许超过7.5%。当点燃危险评估显示,易燃摩擦、冲击或磨损火花不会引起燃烧危险时,不用参照以上限制。
H3.28.2 检查办法
对照设备材质证明文献检查实物。
H3.29 防止机械火花总规定
H3.29.1 检查内容与规定
曳引轮、导向轮及反绳轮挡绳装置、限速器制动块和夹绳钳块、安全钳锲块、提拉机构转轴、安全钳动作时撞击安全触点打板、滑动导靴靴衬、门锁产生相对撞击两部件之一、门挂轮、门挡轮、门导靴、逼迫关门装置等正常使用状况下有产生机械火花潜在危险部件均应采用防止机械火花办法。当点燃危险评估报告中显示不必采用办法,可以不采用办法。
H3.29.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结合查阅点燃危险评估报告。
H3.30 限速器张紧装置
H3.30.1 检查和实验内容与规定
限速器张紧装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且该装置应采用不产生火花材料,张紧装置设立应能保证断绳时,张紧装置不会直接撞击地面。
H3.30.2 检查和实验办法
外观检查结合查阅资料,必要时进行手动实验。
H3.31 缓冲器
H3.31.1 检查内容与规定
缓冲器与轿厢或对重撞击面应采用恰当办法,以防止易产生火花金属直接撞击。
H3.31.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结合查阅资料。
H3.32 轿厢地面材料
H3.32.1 检查内容与规定
轿厢地面应采用金属撞击不产生火花材料构筑或铺垫,该材料同步应有助于导除静电,地面材料应固定牢固并有相应耐磨性。
H3.32.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结合查阅资料。
H3.33 载货电梯轿壁
H3.33.1 检查内容与规定
载货电梯轿壁应采用恰当防护办法,防止货品或搬运机械进出轿厢时撞击产生火花。
H3.33.2 检查办法
外观检查结合查阅资料。
注H-1:依照电梯型式不同,其她实验项目应分别按照《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规定执行。其中,开关门时间、加减速度、振动加速度项目不作强制考核。
H4 型式实验报告格式
见附录h,其中报告封面见附件D。
附录h
型式实验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产品品种(名称)
产品型号
样机制造编号
制造完毕日期
样机
重要
技术
参数
额定速度
额定载重量
防爆级别
设备保护级别
防爆型式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制造单位
名称
地址
安装地点
实验地点
样机状态
实验日期
实验条件
实验项目
所有合用项目
实验根据
《电梯型式实验规则》(TSG T700X-201X)
实验
结论
主检: 日期:
机构核准编号:
(型式实验机构报告专用章)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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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爆电梯型式实验样机重要技术参数及配备表
依照样梯型式不同,分别采用《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中样机重要技术参数及配备表,并增长防爆级别和防爆型式两个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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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文献审查
序号
项目
编号
审查项目
审查成果
结论
1
H2.1
电气部件防爆证明
2
H2.2
非电气部件点燃危险评估
3
H2.3
有防爆规定部件型式实验合格报告和合格证
4
H2.4
材质证明文献
5
H2.5
电梯技术规定
6
H2.6
特别阐明资料
注:H2.5条依照电梯型式不同,分别按照《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或《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中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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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项目和成果
序号
项目编号
实验项目
实验成果
结论
1
H3.1
所有暴露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单独采用不低于整机防爆级别电气防爆办法
2
H3.2
凡有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在外壳上设立符合国家关于原则规定防爆标志
3
H3.3
实验过程中所有部件表面温度和本安、增安部件各元器件温度均不应超过规定最高容许温度
4
H3.4
作为保持外壳防护级别外壳接合处衬垫应粘附或固定
5
H3.5
隔爆型部件外观检查和进线口安装检查
6
H3.6
隔爆型部件外壳打开时电源隔离办法
7
H3.7
本质安全型设备和关联设备连接件、接线盒、插头、插座和其他电路之间隔离和标志
8
H3.8
本质安全电路电缆、端子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端子分隔
9
H3.9
正压外壳型部件自动安全装置应设立对的,动作有效
10
H3.10
正压外壳型部件外壳防护级别
11
H3.11
正压型部件外壳打开时电源隔离办法
12
H3.12
实验过程中油浸型部件保护液温度不应超过规定最高容许温度
13
H3.13
油浸型部件外观和防松脱办法检查
14
H3.14
油浸型部件保护液液面显示装置检查
15
H3.15
油浸型部件保护液理化性能指标检查
16
H3.16
浇封型部件外观检查
17
H3.17
粉尘防爆部件外观检查
18
H3.18
粉尘防爆本质安所有件外壳防护级别
19
H3.19
防爆电气部件外壳上封堵件检查
20
H3.20
电缆和导线间连接
21
H3.21
爆炸性危险场合电气设备接地
22
H3.22
爆炸性危险场合中电源插头和插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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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序号
项目编号
实验项目
实验成果
结论
23
H3.23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固定布线电缆阻燃规定
24
H3.24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导管内电缆铺设规定
25
H3.25
装有电池设备
26
H3.26
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环境下材料选取和现场安装其她规定
27
H3.27
非导电部件防止静电办法
28
H3.28
含轻金属设备外部部件
29
H3.29
有产生机械火花潜在危险部件采用防止机械火花办法
30
H3.30
限速器张紧装置检查
31
H3.31
缓冲器检查
32
H3.32
轿厢地面材料检查
33
H3.33
载货电梯轿壁检查
注:依照电梯型式不同,别的实验项目分别与《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实验细则》、《杂物电梯型式实验细则》中项目相似。
四、附录
1.特殊阐明
2.曲线、图表、产品照片等
共 页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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