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限度分析
公司是集炸药生产、储存、销售、运送一体化服务公司,生产线、储存区、民爆运送专用车辆均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公司炸药生产线有:乳化炸药生产线、膨化炸药生产线、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车,年国家核定生产能力3.2万吨。民爆专用车辆71台,运送能力达6万吨/年。
在暴风、暴雨、雷雨、冰雪等天气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等。
风险成果分析:
(1) 火灾、爆炸事故
a. 生产线在雷雨天气受雷电作用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b. 运送车辆在载有民用爆炸物品行驶过程中受雷电作用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c. 在暴风、暴雨、暴雪、冰雪、大雾路面影响下,运送车辆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d. 高温天气生产线、专用车辆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 交通事故
a. 在暴风、暴雨、大雾天气影响下视野受限,易发生交通事故;
b.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
(3) 高温天气从业人员易发生中暑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优先原则。
(3)坚持“时间就是生命”原则:事故发生时采用最快捷方式实行应急救援,同步上报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4)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原则。
(5)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充分运用国家和本地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本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急机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管理体系
(2)现场应急管理体系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2.2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
3.2.2.1现场处置组: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依照事故状况采用相应应急办法,上报公司应急中心及本地交警队,阐明事故概况及现场应急状况,同步向本地110或120、122报警。
3.2.2.2救护组: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就地急救伤员并向本地120求救。
3.2.2.3疏散组: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及车辆并设立警戒区。
3.2.2.4义务消防队: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事故发生后,采用合理办法,控制事故扩大,若无法控制时及时向本地110、119报警。
4.防止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充分运用地方天气预报信息部门和网络天气预报,查知生产区、运送车辆途径范畴内天气状况,随时通报。
4.1.2生产区严格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无病运营,运送分公司严格按规定对车辆实行保养、检修、年检,坚持运送“三检制”,保证车况完好;
4.1.3所有在岗人员必要通过专业培训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1.4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对生产区、储存区、专用运送车辆等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对查出问题制定相应整治办法,明确责任部门,按期完毕,安全员确认完毕状况;
4.1.5公司严格按规定对生产场合、库区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民爆专用车辆配备灭火器、防滑链、停车枕木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更新经常性装备台账。
4.1.6 应急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监控生产现场和所有在外运送车辆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2预警行动
依照经营活动范畴内天气变化实时状况,由公司安全处(含运送安全处)向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
(1)遇到雷雨天气向生产部门和在外运送车辆用电话发出预警信息。
(2)遇到暴风、暴雨、暴雪、大雾由运送安全处向在外运送车辆发出预警信息。
(3)高温天气由公司安全处向生产部门和运送安全处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程序流程图
5.2应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212,外线7228802
5.3报告程序
5.3.1发生普通及以上事故,在岗人员、驾驶员(押运员)通过手机及时向119、120、110、122报警,同步向应急中心报告,应急中心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5.3.2发生轻微伤害事故,由事故负责人现场处置后迅速向安全处报告,安全处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5.3.3启动预案后依照事故级别拟定响应级别,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方式上报。
报告内容应涉及:时间、地点、事故部门、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现场处置和救援状况等。
5.4通讯联系方式
5.4.1外部求救电话:消防119 救护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5.4.2内部报警电话:应急中心内线8212(24小时值班),
外线7222802;
5.4.3各应急小组负责人电话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限度、影响范畴和公司控制事态能力,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级别分为四个级别。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响应——相应于一级、二级事故;
Ⅱ级响应——相应于三级事故及炸药被盗、丢失事件;
Ⅲ级响应——相应于四级事故;
IV级响应——相应于轻微伤害。
6.2响应程序
6.2.1发生火灾事故后,在保证生命安全状况下,在岗人员及时用现场灭火器或消防水进行自救并向本地消防队和公安机关报告,同步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
6.2.2 发生爆炸事故,生产现场人员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对现场进行警戒,同步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运送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及时向地方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步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
6.2.3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押运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及时向本地交警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步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
6.2.4应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依照事故级别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6.3处置办法
6.3.1 当预测到有雷雨天气时,由安全处向生产部门和运送安全处发出预警信息,生产部门及时停止生产,在外运送车辆及时选取空旷、无高大树木和建筑物地方停车。
6.3.2 若遇到暴风、暴雨、大雾天气由运送安全处向在外运送车辆发出预警信息,在外运送司机及时选取空旷、安全区域停车或者减少车速。
6.3.3 若遇冰雪路面,驾驶员应及时给车辆带上防滑链并减速行驶,若行驶困难,选取安全区域停车。
6.3.4高温天气,生产部门和运送安全处应按实际需要配备相应防暑用品。若生产区域发生中暑现象,及时将中暑人员抬至阴凉通风地方进行必要救护同步向安全处报告;在外运送车辆,若有人员中暑及时将车子停靠到阴凉通风地带进行必要救护,状况严重及时拨打本地120求救,同步报告公司应急中心。
6.3.5若运送车辆在途中发生火灾,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及时停放在人员稀少空旷地带,设立警戒标志,运用自带消防器材和采用就地取材等方式竭力灭火,若火势无法控制难以扑灭或者有也许发生爆炸时,应及时撤离,疏散周边人员,同步向119、110或122报告,祈求助助,并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竭力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6.3.6若运送车辆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及时在先后安全距离范畴内设立警示牌并向110或122报告,原地看守车辆及货品,同步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应急总指挥及时派人前去出事地点进行解决;
6.3.7若现场有轻伤以上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及时向120求救;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详细状况表
类 型
数量/每车
性能
存储位置
管 理
负责人
联 系
方 式
灭火器
153具
灭火
各工序
安全员
8257
消防栓系统
58套
灭火
各工房
安全员
8257
车载灭火器
2具
灭火
驾驶室
驾驶员
本人手机
GPS定位仪
1个
定位
驾驶室
驾驶员
本人手机
备用水箱
1个
灭火或
刹车
车上
驾驶员
本人手机
防滑链
1套
防滑
车上
驾驶员
本人手机
其她保障见综合应急预案。
本专项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同步发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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