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资料留存方案
一、 目标
为加强计量器具产品源头管理,确保计量器具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结构、材质和性能等方面和型式评价时一致,便于证后监督管理时核查,特制订本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适用于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技术机构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经型式评价后资料留存。
三、 留存资料
型式评价后留存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 企业留存资料
1) 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2) 使用说明书、产品照片;
3)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样机试验汇报;
4) 总装图、电路图和关键零部件图(需保密除外);
5) 主关零部件清单,包含主关零部件及关键结构照片、产品承诺书。
6)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汇报、注册表
2. 技术机构留存资料
1) 计量器具型式同意申请书;
2)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纲领、汇报、注册表;
3) 资料修改统计;
4) 试验原始统计;
5) 企业留存资料光盘
四、 对留存资料要求
a) 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申请单位采取自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对产品要求,应包含不低于相关国家、行业通用标准要求,如产品通用要求、安全标准、电磁兼容标准等,并能够反应产品可靠性、寿命指标和性能特点。企业标准应经计量行政部门立案。
申请单位采取国家、行业标准,应制订对应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连同完整实施上述标准全部条款进行生产承诺书一起递交至计量行政部门立案。
型式评价中,申请单位对企业标准进行修改,应重新递交修改后经计量行政部门立案企业标准复印件。
b) 使用说明书、产品照片
使用说明书编写应符合GB 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产品照片应大于152×102mm(6寸),通常每个型号提供一张照片。
c)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样机试验汇报;
样机试验汇报能够由制造单位自己完成,也能够委托有资质计量技术机构实施。试验应该严格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进行,试验汇报应该完整反应试验数据和结论。
防爆型产品在申请型式同意前,应该先经过有资质技术机构进行产品防爆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d) 总装图、电路图和关键零部件图
负担型式评价技术机构在试验时需要查看这类图纸,可另行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立即将相关图纸送交技术机构。对包含保密技术图纸,申请单位能够要求技术机构在型式评价后给予退还。
e) 主关零部件清单,包含主关零部件及关键结构照片、产品承诺书。
企业在申请型式同意同时,应递交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主关零部件清单及关键结构描述(附件1)、相关照片(附件2)、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企业在确保产品质量前提下,对一些主关零部件也可同时申报1-2个备选产品相关信息。
企业递交照片,应能清楚分辨零部件上标识,关键结构明晰确,所摄主体应占整个画面2/3以上。
国家质检总局、上海市技监局对某计量器具产品已要求了主关零部件清单企业应按清单提交相关资料。
对国家质检总局、上海市技监局还未要求主关零部件清单计量产品由企业按假如零部件改变将会造成产品性能发生变更标准自行确定主关零部件上报相关资料。
f) 计量器具型式同意申请书
申请书格式和填写要求应符合JJF 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同意通用规范》。
g)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纲领、汇报、注册表
型式评价纲领编写应符合JJF 1016-《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纲领编写导则》;
型式评价汇报、注册表编写应符合JJF 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同意通用规范》;
h) 资料修改统计
型式评价过程中,包含申请书、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修改,应予统计。申请单位将修改情况以汇报形式递交负担评价技术机构。修改汇报应有企业盖章。
i) 试验原始统计
型式评价汇报中全部信息,应能够在原始统计中直接追溯。原始统计中数据应包含直接测得数据(数据处理前数据)。
j) 企业留存资料光盘
企业应将确定合格或经整改后确定合格技术资料(总装图、电路图和关键零部件图除外)于型式评价结束前,以光盘形式递交至技术机构。
五、 资料保留时间
企业留存资料保留时间应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使用期一致,技术机构留存资料保留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年。
六、 留存资料提供
企业留存资料应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日常监督考评时提供给考评组核查,考评组需要时可要求原负担型式评价技术机构递交留存光盘核。
附件1: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主关零部件清单及关键结构描述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第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正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给商资质
备注
说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全部需提供清单;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3.每页全部须盖章。
第 页,共 页
关键结构描述(关键包含结构、显示方法、关键功效等):
单位盖章:
附件2:
主关零部件及关键结构照片(152×102mm)
(注:能清楚分辨零部件上标识,关键结构明晰正面照,所摄主体应占整个画面2/3以上,序号同清单序号,每张照片须加盖骑缝章)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贴照片处
加盖公章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贴照片处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加盖公章
规格:
附件3:
承 诺 书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措施》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同意通用规范》要求,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主关零部件、关键结构照片及清单已经确定。现承诺所递交主关零部件相关资料和型式评价时合格样机相符,我单位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同确定过资料保持一致,不私自改动已经同意型式。对因私自改动计量器具型式而未经质量技监部门同意所引发一切后果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正确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叁份,市质量技监局、技术机构和企业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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