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行动方案为落实全省、全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尤其要求(国务院令503号),依据市政府统一布署和潍坊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题整改行动方案要求,从8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总目标,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相关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尤其要求、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措施和潍坊市高毒剧毒农药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从严从重标准,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经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
2、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关键产品进行集中整改,建立起全程监管机制、执法查处机制、质量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二、工作目标经过专题行动,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杜绝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其它高毒剧毒农药全部实施定点经营,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基础处理;二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完善生产管理档案;三是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果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深入下降,“三品”抽检合格率达成100%。三、整改关键(一)高毒剧毒农药专题整改行动。全方面核查农药生产企业,关键检验登记农药产品是否合格,
3、严厉打击国家明令严禁生产或吊销登记产品违法生产行为和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用限用农药成份行为,从重查处一批私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行为。规范管理农药经营单位,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验,关键检验是否有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剧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一批违法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标签不符农药业户;全方面实施高毒剧毒农药定点经营,各县市区根据要求审报定点经营单位,市局确定经营网点,定点单位设置高毒剧毒农药销售专柜,建立专用购销台帐;全部农药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销货台帐。(二)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专题整改行动。关键检验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否建立生产统计
4、;生产统计是否规范、完整统计以下内容:一是农业投入品名称、起源、使用方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二是植物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是否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三是收获日期,农产品采收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四是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否建立产品销售统计档案(包含产品数量、销售地等),是否按要求时间建档保留。对不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统计或弄虚作假、伪造统计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三)农产品质量监测专题整改行动。强化市场监测,对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依法实施例行监测,关键监测蔬菜、果品、茶叶市场和基地产品是否含有禁用农药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成份,食用菌中是否使用荧光增白剂等。依法查处
5、一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基地和业户,集中销毁一批不合格产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法人检验力度,关键检验市场是否建立了产品准入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检测汇报制度。对制度不完善要给予指导,立即完善。对整改不主动、不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汇报制度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即“三品”)专题整改行动。根据环境有监测、生产有规程、过程有统计、产品有标识要求,实地检验获证基地及周围环境改变情况,产地域域和证书相符情况,获证单位实施相关标准情况,绿色食品生产原料订购协议、贮存管理情况,农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实施情况等。关键检验获证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生产统计和管理档案,是否
6、使用禁用农药,产品是否根据要求进行包装和加贴“三品”标识,标注“三品”产品证书是否有效等。对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三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公信力。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12日,各县市区农业局和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单位,根据市局方案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成立专题整改行动领导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行动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2日-12月12日,各县市区根据工作方案开展行动,市局将派检验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验。(三)总结阶段。12月12日-31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改中发觉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五、保障方法
7、(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农业局成立了由关键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人为组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领导小组,并对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进行了具体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和经济信息科。各县市区农业局也要成立对应机构,具体负责专题整改工作,要明确关键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单位,分工负责,抓好实施。(二)精心组织,形成协力。各县市区农业局和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局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出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整改具体目标、任务、关键和方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相关监管机构要在各级领导小组统一
8、指挥下开展行动,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即: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单位将发觉违法行为立即报专题整改办公室,由办公室下达处罚通知,执法机构依法实施处罚。同时,要加强和公安、工商、质监、安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和合作,形成工作协力。(三)强化调度,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农业局和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单位,要建立情况报送制度,指定专员负责情况报送。从现在到行动结束,每七天五下午三点前、每个月5日和20日,分别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包含附件3内容)。重大事件、关键案件、经典经验等关键情况随时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办公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和反馈,对查处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
9、、报送情况立即,要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各县市区农业局和各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单位,要在9月底前将专题整改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组员名单报市农业局市场和经济信息科;专题整改行动结束后,要在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办公室。附:1、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分工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情况统计表1-5 附件1: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领导小组组 长:考继佳 潍坊市农业局局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张光武 潍坊市农业局副局长成 员:袁增寿 潍坊市农产品质量
10、检测中心主任李居平 潍坊市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管明乐 潍坊市农业局环境保护站站长曹生民 潍坊市农业局市场和经济信息科副主任科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和经济信息科。张光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生民同志兼任联络员。联络电话:8292705。附件2: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专题整改行动责任分工1、高毒剧毒农药专题整改行动,由王金林同志牵头,市农业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实施。2、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专题整改行动,由张光武同志牵头,市场和经济信息科负责实施。3、农产品质量监测专题整改行动,由陈金亮同志牵头,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实施。4、“三品”专题整改行动,由陈金亮同志牵头,环境保护站负责实施
11、。附件3: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整改情况统计表表1 农药经营企业整改情况统计表农药经营企业总数(个)已检验企业数(个)经营五种剧毒农药企业数(个)其它违法经营企业数(个)查处违法企业数(个)查缴五种剧毒农药(千克)查缴其它违法经营农药(千克)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个)罚款(万元)表2 农药生产企业整改情况统计表农药生产企业总数(个)检验企业数(个)有违法行为企业(个)查处违法企业(个)查缴农药(千克)罚款(万元)表3 认证产品整改情况统计表(1)认证产品已检验认证产品不使用标志出售不包装标识上市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
12、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认证产品整改情况统计表(2)违规使用农药采收不符间隔期经检测产品不合格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标志查处个数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总数(个)无公害(个)绿色(个)有机(个)表4 生产基地用药整改情况统计表生产基地总数(个)已检验基地(个)没有技术规程基地(个)没有生产统计(个)没有统一供药(个)使用禁用农药(个)没有上市前自检(个)没有包装标识上市(个)农药残留超标(个)查处违法基地(个)罚款(万元)注:各类生产基地包含:县级以上建立标准化基地;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合作社、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基地。表5 省、市、县三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改情况统计表批发市场总数(个)没有检测室(个)未建立市检测制度(个)未开展入市检测(个)未建立不合格产品汇报制度(个)查封不合格产品销毁不合格产品罚款(个)(千克)(个)(千克)业户(个)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