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爆物品安全专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二一七年民爆物品安全专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社会安全稳定,依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相关开展全市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题检验通知”(吕煤安发【】196号)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相关开展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题检验通知”(晋煤办防爆发【】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开展民爆物品专题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根本排查、整改矿井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和不足,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以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同志相关加强安
2、全生产工作关键指示、指示精神和省、市相关深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党十九大安全维稳这一根本,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方面开展大检验、大排查,强化源头治理,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果断遏制民爆事故发生,促进我矿安全形势连续稳定好转,为党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二、成立自查自纠领导组我矿成立民爆物品专题自查自纠领导组,矿长对自查自纠工作统一安排布署,协调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组 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 员:各科室区队等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关键负责民爆物品专题整改期间各类隐患
3、信息和活动进展情况搜集、整理、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1、组 长:矿长全方面负责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期间总体协调工作。2、副组长:安全矿长负责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组织实施。3、各组员负责参与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及复查。 三、自查自纠时间和范围自查自纠时间:某年某月自查自纠范围: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步骤及包含民爆物品相关人员检验。四、自查自纠检验内容(一)对西合矿区民爆物品地面资料、统计进行检验1、民爆机构建立及运行情况;2、民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防范方法建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情况;3、涉爆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教育,是否档案齐全,做到持证上岗;4、本矿使用民爆物品证照
4、手续是否齐全,进入井下涉爆物品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要求;5、本矿每个月召开民爆物品专题会议和专题检验和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统计;6、本矿是否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落实,是否对矿井隐患进行排查;7、民爆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是否开展;8、本矿井下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9、对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要求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要求实施情况。(二)对西合矿区民爆物品储存、领退步骤进行检验 1、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2、民爆物品领、用、退手续是否齐备完善,账、卡、物是否相符,相关人员是否按要求签字;
5、3、民爆物品材料库建筑结构、防护方法(照明、防火和防雷电方法)及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4、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人员是否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5、多种爆炸材料每一品种是否专库贮存或按国家相关库贮存要求贮存;6、地面爆炸材料库是否有发放爆炸材料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7、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是否在铺有导电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桌子上进行;8、爆炸材料库最大容量:炸药是否超出3吨,雷管是否超出1万发,是否超出该库向供给井下10天需要量;9、爆炸材料库围墙高度是否低于2米,距库房距离是否小于5米;10、本矿是否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时处理措施;11、电雷管
6、(包含清退入库电雷管)在发放给爆破工前,是否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一做全电阻检验,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是否发放有电阻不合格电雷管;12、是否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了爆炸材料销毁制度。(三)对浙江中宇项目部民爆物品运输步骤进行检验1、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是否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2、电雷管和炸药是否分开运输;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罐笼内搭乘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是否超出4人,是否存在和其它人员同罐上下;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是否存在运输爆炸材料及人员;5、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是否存有爆炸材料;6、是否存在使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7、电雷管是否由爆破工亲自运
7、输;8、爆炸材料是否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非金属容器内;9、全部爆破、送药、装药人员是否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四)对浙江中宇项目部民爆物品井下使用步骤进行检验1、井下爆破作业是否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2、本矿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爆炸材料是否立即交回爆炸材料库;3、井下爆破作业,是否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电雷管选择是否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4、在掘进工作面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是否采取安全方法;5、在掘进工作面采取毫秒爆破反向起爆时,是否制订安全技术方法;6、本矿是否配有满足生产需要爆破专业人员,是否
8、持证上岗;7、井下爆破工是否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炸材料箱放置位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8、在装药前、装配药卷时、装药后、封泥时及爆破前后操作是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实施;9、在封泥时,封泥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坚持使用水泡泥,水炮泥以外炮眼封泥是否符合要求;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实施;11、发爆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12、井下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根据规程操作,“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按要求进行装配引药和瞎炮处理等;13、是否存在涉爆违法违规行为;14、其它管理上是否有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相符
9、。五、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安排布署1、传达吕梁市煤炭工业局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订民爆物品安全专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由安检科长负责方案落实学习。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1、 炸药库、项目部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工作进行自查、完善。责任人:科员2、7月21日 由安全矿长组织矿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项目部安全责任人开展全方面检验,检验范围涵盖软件资料、地面库房和井下现场,检验结束后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人,限期“五落实”整改;对不能立即处理问题或隐患,要制订专题方法,明确责任人,限期给予完成;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要果断停止使用民爆物
10、品。3、 由矿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定专员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各责任部门负责对矿井自查问题逐条落实整改,安全管理科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完成后立即复查销号。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第三阶段:迎接市、县煤炭局检验1、安全管理科对民爆物品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对矿7月份民爆物品安全检验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方面复查;2、主动配合市、县煤炭局检验。 (四)第四阶段:迎接省厅督查抽查1、2安全管理科对民爆物品安全开展“回头看,再检验”,对二、三阶段各级检验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方面复查,并申请矿业企业复查验收;2、主动配合省厅检验。 (五)第五阶段:总结上
11、报1、安全管理科对民爆物品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对前三个阶段各级检验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方面复查;2、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以文件形式上报专题检验所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总结;3、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民爆物品管理专题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汇报。六、 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我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完成,安检科长刘艳军负责将本方案传达落实给全体涉爆人员。 2、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为了配合好我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应做好本部门民爆物品管理准备工作,各部门职责以下:(1)西合矿区民爆物品主管领导负责做好民爆物品组织机构、制度、资料、统计准备齐全及矿民爆物品安全自
12、查自纠准备工作。(2)西合矿区民爆物品主管领导负责做好民爆物品储存、领退步骤管理工作及民爆物品管理台账。(3)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做好民爆物品运输步骤及井下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管理工作。(4)安全管理科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3、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矿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及自查自纠工作要高度重视,充足认识民爆物品安全形势严重性、复杂性、突发性和做好井下民爆管理工作,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并将这次自查自纠专题检验作为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关键任务来抓,副组长侯靖文要亲自布署、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精心计划、统筹推进,确保专题检验高效完成。4、严查细排,严
13、格执法。对自查自纠工作,要精心组织,对矿民爆物品要害场所要逐一排查,整改落实。做到既抓住关键又不出盲点、更不忽略麻痹点,确保不留盲区、没有死角,把隐患消亡在萌芽状态;根据检验方案,加大安全检验力度。将检验出隐患制订对应台账统计,安全管理科负责督促落实。5、 落实责任、严厉问责。本矿针对这次排查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处理问题或隐患,要制订专题方法,明确责任人,限期给予完成;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事故依法从严问责。6、 信息报送本矿对此次自查自纠专题检验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将全方面检验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由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定专员按要求立即上报各类工作信息。 二一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