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员工离职处理合法、合规,综合考虑国家法律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员工。3.管理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根据规定内容履行相关职责。3.2 各级管理者:负责离职员工的调查与审批,并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4.离职分类4.1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4.2员工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4.3辞退:4.3.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予以辞退。4.3.2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解雇。4.3.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须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4.3.4试用期内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0天,累计请假超过15天,视为不符合试用期条件,公司予以辞退。4.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含)以上,企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5.离职申请5.1合同离职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门下发的续签合同通知后,10日内可向直接上级提出不续签合同申请。若超过10日提出申请,离职交接时间至少增加10日。5.2员工辞职5.2.1 试用期员工, 删除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向直
3、接上级提出离职申请。5.2.2 正式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向直接上级提出离职申请。5.3辞退5.3.1 因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辞退员工的,部门管理者以书面方式提出辞退申请,按审批权限确定辞退申请提交对象。5.3.2 因员工违纪、违规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人力资源部门以书面方式提出辞退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5.4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员工由部门以书面方式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辞退申请。6.离职程序6.1 离职流程6.1.1 合同离职与员工辞职6.1.1.1 员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后,直接上级须与员工进行面谈沟通,并按审批权限完成离职申请审批单的意见签署。6.1.1.2 员工持离职申
4、请审批单至人力资源部门,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约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日期;并领取离职手续清单。6.1.1.3 员工应在人力资源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依离职手续清单列明的内容,办理完本职工作交接后,与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人员约见面谈。6.1.1.4在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公司将协助员工办理个人档案、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6.1.2 辞退6.1.2.1 公司辞退员工申请审批通过后,部门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部门指定负责人与被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原因。 6.1.2.2 员工按6.1.1.2与6.1.1.4规定进行后续工作。6.1.3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审批通过后,部门安排
5、人员至人力资源部门领取离职手续清单,并完成交接工作。6.2 审批权限 6.2.1 员工主动离职的,最终审批权限参照下表岗级集团总经理基地总经理集团/基地分管副总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G5以上审批G5审批审批审批G4审批G1-G3审批 6.2.2 员工被动离职的,最终审批权限按照上表上调一个级别进行审批。董事会任命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7.离职手续办理7.1交接手续办理7.1.1生产系统工人交接手续办理生产系统工人离职,将所负责的物品、学习资料、钥匙、工具等交接清楚,由工段长签字确认后,报车间主任核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7.1.2职能部门员工交接手续办理职能部门员工离职,必须按规定与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6、,交接分为工作业务交接、资产(物品)交接和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部门经理负责交接手续的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交接,离职者按以下规定办理交接手续:7.1.2.1进行工作业务交接工作业务交接包括交待所从事岗位的工作内容、交接正在办理而未完成事项的工作;交接原有职务上个人保管的账册、资料、制度、文件(包括各种技术资料、图样、电子文档等)、业务档案以及部门认为需要收回的其他业务资料。并按规定详细填写工作交接清单。7.1.2.2进行资产(物品)交接资产(物品)交接包括使用的电脑及其他固定办公用品,如办公桌、柜的钥匙,个人保管的计算器、办公用具等,计算机软件、各种存储盘及工具,以及部门配发的其他物品。并按规定
7、填写工作交接清单。7.1.2.3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交接人根据交接清单规定逐项填写交接内容后,移交给接收人。接收人应根据交接人所列交接项目内容逐一核实,同时要检查物品的完好性和资料等相关内容是否齐全,经核实确认无误后,交接人、接收人、部门负责人三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凡因工作交接不认真造成交接内容不全,在个人离职后对工作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直接主管要承担相关责任。7.2离职手续办理7.2.1员工应在人力资源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本职工作交接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离职手续清单上签字,确认工作已经交接。7.2.2员工依离职手续清单列明的内容,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各相关部门在确认应该收回或退还的物
8、品后,在离职手续清单上盖章(签字)确认。7.2.3员工持离职手续清单和身份证到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结算。7.2.4员工持离职手续清单和身份证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保险失效手续和工资结算手续。7.3离职结算7.3.1薪金发放离职人员依照程序办清离职手续后,凡符合离职规定程序的,工资在离职下一个月打入个人账户,没有银行卡的离职人员,在离职下月15日之后,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支领手续。7.3.2其他费用的扣除员工离职时,对于未交回的公司物品、员工手册、工作服、员工证等,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收取费用。8.离职的相关规定未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合同规定履行8.1员工由于违反公
9、司规章制度、破坏公司财物被公司辞退者,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程度,对辞退员工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8.2离职员工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离职时不予结算。8.3自动离职员工以实际旷工天数计算经济处罚,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离职时不予结算。实际旷工天数计算从旷工第一天起到辞退申报批准当日止,不计算辞退申报当日。8.4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的人员,若不履行协议规定离职,需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和社会保险手续。9.附则9.1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9.2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自行失效。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