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房屋租赁合同-聚石(20131201).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018786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8.45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租赁合同-聚石(2013120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房屋租赁合同-聚石(2013120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XX图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办公房屋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于20X年10 月01日在上海浦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租赁标的物 1.1 甲方愿意出租,乙方愿意承租位于X室作为承租方的 办公 用房(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 244.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租赁标的物仅供承租方用于办公或承租方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变更上述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2 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出租方指定的公用区,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2. 租赁期 2.1 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期自20X年10月01日起,至20X年9月30日止。 2.2 若承租方有意于本协议租赁期满后续租的,须在租赁期满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 租赁费用 3.1 租赁标的物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45.00元/月/建筑平方米(含税费)。 3.2 双方协商确认,本次租赁存在免租期,免租期自2013年10月0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免租期内,承租方免交租金,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 装修与改建 4.1 租赁标的物内的装修由甲方统一进行,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设施设备。 5. 房屋的使用 5.1 为避免电力负荷超出设计标准、承租方如需在室内安装电器,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 5.2 承租方不得在地面上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任何物品(设计荷载为2.0千牛/平方米)。 5.3 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任何事情。 6. 房屋发返还 6.1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租赁标的物返还给出租方。 6.2 返还时,租赁标的物及其中的设施设备应于交付时相同,不得有任何改变或损坏(自然磨损除外),如有改变,则需在返还前恢复原样。如有损坏,需在修缮后返还或按原价赔偿。 7. 终止合同 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租赁标的物,本合同亦因此而终止: l 如果承租方出现未经出租方批准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进行装修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利用租赁房屋从事治安和刑法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以及其他人为使出租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予以纠正,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在十五日内未予纠正,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l 若承租方欲在本协议终止前提前解除合同,则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本协议将在出租方同意后提前终止。此外,承租方在本协议项下已经享有的各种优惠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免租期内免除的租金或其他租金优惠待遇)均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予以返还。 8. 其它条款 8.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其中两份。四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作补充协议进行完善。 甲方: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XX图书销售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