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xxxxxxx关于差旅费标准调整的通知根据目前物价水平,结合我所实际,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差旅费标准和报销办法调整如下:一、住宿标准及报销办法1、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凭税票报销的办法。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部分原则不予报销。住宿标准如下:区 域经济特区及直辖市省会及计划单列市一般城市标准(元)2001501202、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按上述标准可上浮50%以内;中层干部按上述标准可上浮20%以内。3、员工、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领导两人同行并为同性别的,原则上应选择标准间合并住宿。4、出差人员住本所办事处和有对方单位对口接待的,不报销住宿费。出差住亲朋家的,按住宿标准的5
2、0%予以补贴。5、参加各种会议期间的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凭税票实报实销。二、交通费及报销办法1、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出差乘火车,可购买硬卧铺票。其他员工乘火车,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且在车上过夜超过8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2、员工乘坐长途汽车出差,交通费可凭票实报实销。3、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给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车票报销市内交通费。乘坐出租车的当天不发放包干交通费。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的地址与住宿地相近的,包干交通费只发放到达和离开两天,期间不发放。5、员工出差乘坐软卧、飞机、轮船二等舱、高铁一等座(含包车、市内出租车)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
3、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三、出差补助费标准1、员工乘火车出差可购买硬卧铺票而未购买的,可按所购硬座车票的50%发给出差员工路途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0小时的,发给每人20元路途补贴。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市境内不发,市境外省境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一般地区每人每天40元,经济特区、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50元。3、驾驶员出差期间除按上述标准发给伙补助费外,按行驶车距离发给行车补贴。每月行车距离基数为1500公里,在行车基数内,每100公里发给4元补贴;超过行车距离基数部分,每100公里发给6元补贴。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期间提供伙食的,不发伙食补助。5、
4、出差因公招待客人,每人每次扣减伙食补助费10元。四、其他条款1、出差期间因公电话费,可凭据实报实销。2、其他员工随领导出差,住宿费、交通费无法区分时,可参照其所随领导的执行标准。3、本办法自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以前所发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4、xxxxxxxxx、xxxxxxxxxxxx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个别标准可根据各自公司情况上下浮动10%。5、本通知由所财务部负责解释。(注:经济特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喀什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xxxxxxxxxxxxxxxxxxxxx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