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有限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配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力开展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构建学习型组织。第二条 通过知识、技能训练,提升员工综合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章 内部讲师队伍组成第三条 公司各专家团组成人员为常任内部讲师。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需要安排的授课人员。第三章 内部讲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五条 本科及以上学历,认同圣光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六条 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较高的专业技术、管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七条 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某一领域有突出专长,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第八条 沟通表达能力强,能够独立开展培训、提
2、供咨询指导;第九条 专业特长突出者,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第四章 内部讲师队伍建设第十条 为加强内部讲师队伍建设,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培训需求统一举办内部讲师培训,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报参加学习,各部门应鼓励、支持。第十一条 培训要点:(一) 教学内容:课程内容组织、讲义编写、教学活动设计等。(二) 讲课技巧及课堂管理:实务教学技巧、表达技巧、时间管理等。(三) 简报技巧:简报的逻辑、图表、动画运用等。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中心每季度根据授课效果评价对现有内部讲师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予以奖励;评价平均成绩达到不到80分的,取消内部讲师资格,从其他具备条件的员工中重新选拔优秀人员补充内部讲师队伍
3、。第五章 效果评估第十三条 每次授课结束,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人员组织对内部讲师授课效果进行问卷评价,以作为考核奖励依据。第十四条 评价内容:课件准备、授课方式、沟通技巧、语言表达、形象仪表、讲授内容、互动交流及现场效果等(内部讲师授课效果评价表见附件)。第十五条 内部讲师授课效果评价结果是核算授课补贴数额的重要依据。大家有针对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是内部讲师改进教学的重要指导方向,内部讲师要虚心接受,不断提高授课质量。第六章 内部讲师义务和权益第十六条 内部讲师义务:(一) 依培训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二) 在授课前将培训课件传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存档。(三) 接受人力资源中心意见并修改课程讲义,以配合公司整体培训规划。第十七条 内部讲师权益:(一) 优先学习其他知识与经验,并可优先在同等职务水平作跨部门工作调动。(二) 获得内部讲师授课津贴。每次授课津贴核算标准:基础津贴(200元)+授课效果评估奖励(评估得分1元)(三) 参评公司年度“优秀内部讲师”评选,并获得奖励。第七章 内部讲师授课津贴的发放第十八条 内部讲师授课津贴按授课次数核算,每月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组织人员汇总统一申请。内部讲师津贴申请流程: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专员申请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审核财务中心总经理审核总裁审批财务出纳备案执行。第八章 附则附件1:培训讲师培训效果评估表附件2:培训讲师津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