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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维修机械部分项目及技术标准
1. 起重机维修-吊钩
(1) 拆卸检查吊钩、轴、横梁、滑轮、轴承并清洗润滑,吊钩、横梁、滑轮轴、不准有裂纹,螺纹部分不应松脱,轴承完好,转动滑轮,螺纹退刀槽处有刀痕或裂纹者应更换。
(2) 检查危险断面磨损状况,危险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10%的应作更换。
(3) 吊钩的试验,大修后,吊钩应做试验检查,以1.25倍的额定负荷悬吊10分钟,钩口弹性张开量不应超过钩口尺寸的0.25%,卸载后不应有永久变形和裂纹;
(4) 板钩检修,板钩铆接后,板与板的间隙,不应大于0.3mm
2. 起重机维修-钢丝绳
(1) 断丝检查:1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钢丝总数10%的应按标准报废
(2) 径向磨损量:钢丝径向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整根钢丝绳应报废
(3) 变形检查:钢丝绳直径缩细量至绳径70%的扭结,绳芯处露,断股者应报废换新钢丝绳
(4) 钢丝绳润滑:润滑前先用钢丝刷,煤油等清洗,用钢丝绳麻脂(Q/SY1152-65)或合成石墨钙基润滑指(SYA1405-65)浸涂饱和为宜
3. 起重机维修-滑轮组
(1) 拆洗检修滑轮组,检查裂纹,滑轮轴不得有裂纹,轴颈不得磨损原直径30%,圆锥度不大于5%,超过此值即应更换
(2) 滑轮槽的检修,用样板检查滑轮槽形,径向磨损不应超过壁厚的30%,否则应报废。不得超过标准者可补修,大修后用样板检查,其底部与侧向间隙均不应大于0.5mm,轮槽中心线与滑轮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0.2mm,绳槽中心对轮廓端面的偏差不应大于1mm
(3) 轴孔的检查,大修后,轴孔允许有不超过0.25CM2 的缺陷,深度不应该超过4mm
(4) 装配,装配后,应能用手灵活转动,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1000。D-滑轮的名义直径
4. 起重机维修-卷筒
(1) 卷筒绳槽,绳槽磨损超过2mm应重新车制,大修后绳槽应达到图纸要求,但卷筒壁厚不应小于原厚度的81%
(2) 卷筒表面,卷筒表面不应有裂纹,不应有明显的失圆度,压板螺钉不应该松动
(3) 卷筒轴,卷筒轴上不得有裂纹,大修理后应达到图纸要求,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5%时,应更换新件
(4) 装配与安装,卷筒轴中心线与小车架支承面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1mm/m,卷筒安装后两轴端中心线偏差应不大于0.15mm
5. 起重机维修-车轮
(1) 车轮踏面磨损,车轮踏面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时应更换新件,没超过此值,可重新车制、热处理修复。车轮直径应在公差范围内,表面淬火硬度HB300~500,对车轮直径大于Φ400mm的淬火层厚度应大于20mm;小于Φ400mm时,淬火层厚不应小于15mm。
(2) 两个相互匹配车轮的直径偏差,主动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0.1%,从动车轮则不应超过0.2%,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从动车轮不应超过0.2%;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
(3) 轮缘磨损与折断,变形:轮缘磨损量达原厚的50%或折断面积超过30mm2应报废,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20%应报废。
(4) 车轮裂纹:车轮发现裂纹则应报废
(5) 踏面椭圆度:车轮踏面椭圆度达1mm应报废
(6) 车轮组装配:安装好的车轮组件,应能手转动灵活,安装在同一平衡架上的几个车轮就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允许偏差为1mm
6. 起重机维修-车轮轴与轴承
(1) 轴颈的检修:轴颈在大修后的椭圆度、圆锥度不应大于0.03mm
(2) 裂纹的检修:用磁力或超声波探伤器检查轴,轴上不得有裂纹,划伤深度不得超过0.03mm
(3) 滚动轴承的检修:圆锥滚子轴承内外圈之间允许有0.03~0.18mm范围内的轴向间隙。轴承压盖调整间隙应在0.5~1.5mm的范围之内
7. 起重机维修-齿轮与减速器
(1) 拆解减速器清洗检查齿轮磨状况
(2) 齿面的检查:起升机构减速器第一轴上的齿轮磨损量不应超过齿厚的10%,其余则应小于20%;大小车运行机构减速器第一轴上齿轮磨损不应超过15%,其余则应小于25%。齿面点蚀损坏啮合面的30%,且深度达原齿厚的10%时应报废齿轮,轮齿不应有裂纹或齿轮不能有断齿。否则更换。
(3) 轴的检修:轴上不得有裂纹,轴的弯曲度全长不应超过0.03mm/m,超标则校直。
(4) 减速器箱体接合面(剖分面)在任何部位不允许有砸、碰及严重划伤,边缘高点、翻边等,并且剖分面贴合后间隙都不应超过0.03mm,并保证不漏油。平行度在1m以上不得大于0.5mm;在空载情况下,以1000r/min拖动运转,正反转各不小于10分钟,启动时电动机不应有振动,撞击和剧烈或断续的异常声响;箱体内温升不得超过70℃,且绝对温度不高于80℃;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其绝对值不应超过80℃
8. 起重机维修-联轴器
(1) 齿形联轴器齿面检修
(2) 内、外齿圈端面对中心线的摆动量的检验
(3) 当轴的中心线无倾斜时,检查联轴器安装径向位移
(4) 无径向位移时,因两联轴器的不同心所引起的外圈车线的歪斜角检查
(5) 用中间轴联接的齿形式联轴器径向位移
9. 起重机维修-制动器
(1) 制动摩擦片检修:其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铆钉应下沉≥2mm
(2) 制动轮检修:制动轮工作表面糙度不低于Ra=16μm,HRC不低于50,深度2mm处不低于HRC40;工作表面凹痕或单边径向磨损量达1.5mm时应重新车制及热处理。加工后的制动轮厚度:对起升机构不应小于原厚度的70%,对运行机构不应小于原厚度的50%制动轮大修后,D≤200mm的径向跳动不应大于0.05m,D>200mm的径向跳动不应大于0.1m
10. 起重机维修-起升机构及小车部分
(1) 起升机构的轴:探伤检查起升机构的主轴和传动轴,不允许有裂纹
(2) 电动机与减速器的位移检查:应符合联轴器的安装要求
(3) 卷筒和减速器轴线偏差:在轴承座处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m
(4) 小车轮距偏差:由于小车轮测量的小车轨距偏差:当轨距≤2.5m,允许偏差为±2mm,且主从动轮相对差不大于2mm,当轨距>2.5m,允许其偏差不大于±3mm,且主动轮相对差不大于3mm
(5) 小车轨道标高偏差:当小车轨距≤2.5mm,允许偏差为3mm;轨距>2.5m,允许偏差为5mm
(6) 轨道中心线离承轨梁设计中心线的偏差:箱形单梁允许偏差为:不得大于1/2δ,δ-腹板厚度(mm),单腹板梁允许偏差为:不小于10mm,箱形双主梁允许偏差为:2~3mm
(7) 小车轨道接头偏差:轨道接头处标高偏差及中心线偏差≤1mm
(8) 小车轮端面水平偏差:水平偏差不应大于1/1000,且两主动轮偏斜主向相反,1-测量长度
(9) 小车轮端面偏差:不得大于D/400
(10) 小车轮踏面偏差:所有车轮踏面都必须在1个平面内,偏差不应大于0.5mm
(11) 小车轮距偏差:允许相对偏差为4mm
11. 起重机维修-大车运行机构
(1) 车轮偏差:大车车轮的水平,垂直偏差与小车轮相同
(2) 同一平衡梁上的车轮检查:同一平衡梁上的两个车轮的对称平面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
(3) 轨道外观检查:轨道不应有裂纹、轨顶、轨道头侧面等磨损量不应超过3mm;起重机轨道纵向倾斜度不应大于5/1000;同一断面内的两根轨道相对标高偏差≤10mm
(4) 夹轨器检修:钳口磨损量超过原厚40%的应更换,电动夹轨器要经常注意调节安全尺,使其指针在规定的位置
(5) 由车轮测量出的起重机跨度偏差:当跨度L≤30m,跨距偏差不应大于5mm,当L>30m,跨距偏差不应大于8mm
(6) 由车轮量出的对角线偏差:当跨度≤30m,偏差不应大于5mm,当L<30m,其偏差不应大于10mm
起重机维修金属结构部分项目及技术标准
12. 起重机维修-主梁几何形状
(1) 主梁上拱度检验:跨中拱度为L/1000,允许偏差为上拱度的20%
(2) 主梁下挠度检验:满载跨中弹性下挠量≤L/700,空载跨中下挠变形不应超过0.6/1000L。超过此规定值,应修复并加固
(3) 水平旁弯检验:跨中水平旁不应大于L/2000
(4) 腹板波浪形变形:受压区波峰不应大于0.7δ,受拉区波峰不应大于1.2δ,δ-腹板厚度
13. 起重机维修-桥架
(1) 水平方向两对角线检验:箱形梁允许偏差为5mm;杵架梁允许偏差为10mm
(2) 垂直方向两对角线检验:允许偏差10mm
(3) 小车轨道至桥架纵向中心距离偏差:允许偏差应小于3mm
(4) 箱形梁:金属结构不应有裂纹和焊缝开裂处;金属的腐蚀量不得超过原厚的10%,涂装应完好,维修后应涂漆
14. 起重机维修-桁架杆件:桁架节点间主要受力杆件的弯曲度 桁架主要受力件(压杆)的弯曲不应超过1/1000,但最大不应大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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