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年7月26日印发)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科技项目研究和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科技研究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科技成果共享和转化,合理配置*集团*科技研究资源,根据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厅关于(*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交发*337号),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包括*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 *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及管理,运输管理,*信息化,运输装备和安全保障系统的研究等。 *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发展
2、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技术基础管理(质量、标准、计量、设备-节能等)、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和理论方法研究等。 *推广应用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成果的引进、吸收、消化和应用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 第三条按管理层次可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级、*集团级项目;按资金来源可分为:计划(财政投入)列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养护工程项目。第四条*集团科技质量部(总工办)是*集团*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经费管理、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鉴定(验收)、评审、项目成果管理等方面。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科技立项必须以*科技发展、市场需要为导向,遵循选题的针对性、水平
3、的先进性、学科的配套性、方法的科学性、成果的实用性、转化的可行性等原则。申报*集团*科技研究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项目的申报应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无知识产权权属方面的争议,符合*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有利于公路*行业发展,有利于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 (二)有明确实用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有望取得创新性成果。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应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适应市场、重在应用的原则。重点工程中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要依托工程实体,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软科学研究要有前瞻性和较强的针对性,体现时代特征。新产品开发项目要有明确的市场目标和经济目标; (
4、三)有精干、稳定的研究队伍,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 (四)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研究的实际主持人,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具备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五)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的*科技研究项目已按规定完成; (六)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六条立项的限定条件 (一)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限制条件 1离退休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软科学项目除外); 2未按规定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科技项目; 3不
5、能有效组织研究工作,未取得研究成果且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自结题之El起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集团科技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中止项目执行,必要时追缴部分或全部所拨经费 1因执行不力、长期拖延,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使项目无法执行且造成经济损失的; 2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后3个月内未能签订合同,无法落实合同条款规定,配套资金、依托工程和技术引进等条件不落实,拖延不报造成损失的; 3项目研究深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项目合同内容的,经检查整改仍无明显改进的。 (三)承担单位管理不善、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管理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6、,撤消资助。主管单位和承担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对在财务、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情况,情节严重的,停止承担单位申报项目二年,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根据*集团*事业发展需要,*集团原则上每年10月1日至lO月31日集中受理下一年度的科技项目申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省*厅的安排,采用相对集中研究的办法进行。 第八条项目一般由一个单位完成,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三个。项目期限应合理评估,不可过长。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期限最长为三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研究期限宜为一年。特别重大项目不受本条限制。 第九条*集团*科技研究项目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集团原则上每
7、年发布关于申请事宜的通知,由承担单位填报*建设*集团*科技研究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必须认真填写,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上年度未按计划进度完成且未及时申请变更的项目,不列入本年度项目计划,该单位也不可申报新的科技项目。 (二)专家评审。由*集团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汇总和初审,根据项目性质采取会议咨询、或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立项排序和备选项目建议。科技主管部门、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项目的确定。*集团所属各单位的科技项目依托项目为建设项目,科研经费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依托养护工程项目科研经费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由主管领导专题会议审核后
8、报总经理审批,科研费用依托项目为建设项目大于30万元或依托养护工程项目大于20万元的,由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集团研究决定后,报省*厅科技主管部门,省*厅批复后由*集团统一下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 4明确资金列支渠道。经省*厅批准的科研项目,省*厅提供部分科研费用,不足部分由相应建设或养护项目提供配套研究费用;未列入厅级及以上级别,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科研项目,均由建设或养护项目提供配套研究费用。 第十条立项申报书主要内容有 (一)立项的依据、该技术方法研究开发现状、今后发展趋势; (二)研究开发内容; (三)研究开发途径、技术路线; (四)工作部署; (五)经费及人员构成;(六
9、)预期成果及经济技术评估。第三章项目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根据年度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项目的大小、多少、建设时间以及需要研究的课题项目确定*科技计划资金,并列入*集团年度经费预算。经费的使用接受*集团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来源 (一)*部联合科技攻关项目资助资金; (二)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资助资金; (三)省*厅的*科技经费; (四)*集团的*科技经费; (五)重点工程项目的科研试验费;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十三条*集团科技计划资金使用范围 (一)列入国家、*部和省科技项目的配套经费; (二)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 (三)省*厅科技奖励资金;
10、 (四)*集团科技奖励资金; (五)科研基础设施建设; (六)专家咨询专项费用,科技情报费,科技管理等其他科技工作费用。第十四条*科技计划资金资助和重点工程项目科研、试验费及专项经费开展的科技项目实施统一计划、滚动发展、分级管理、优势集成的管理方式。*科技计划资金须专款专用,明细核算,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有关财经规定。按合同和项目实际进展拨付科研经费。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集团对科技项目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布局决策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质量、按时完成、转化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集团科技质量部(总工办)职责 1负责科技项目的征集、立项,编制*集团
11、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2组织与协调科技项目的实施,对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科技项目资金计划,协助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4组织项目鉴定(验收)、评审; 5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二)主管单位职责 1按合同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管理与协调组织; 2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配套经费; 3为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4承担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三)承担单位职责。 1按合同规定完成研究任务; 2及时提交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3办理和提交鉴定(验收)、评审所需的申请书、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4协助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完成鉴定(验收)、评审和结题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遇
12、有下列情况之一,承担单位和主管单位须及时提出项目变更或中止申请,报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一)预定研究目标和内容发生重大变动,需要变更或中止实施的; (二)实践证明预定技术路线不合理或发生重大偏差,达不到预期目标,需要调整变更或难以进行调整需要中止的; (三)研究内容简单重复,或合同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已由他人率先完成的; (四)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五)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变更或中止的。第十七条*集团科技主管部门依据合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科技项目进行检查,协调处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单位和主管单位每年1 1月30 Ft前填报*建设*集团科技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表。有阶段性成果
13、的项目要及时将阶段性成果上报,项目组人员有重大变动的应及时报告。第五章项目鉴定(验收)、评审 第十八条列入*集团*科技计划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鉴定(验收)、评审。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的成果鉴定(验收),参照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进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采取验收、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承担单位会同主管单位及时填写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申请书,并附项目研究报告(书面版和电子版)、查新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用户意见及有关资料,与生产联系紧密的课题要提供技术应用指南(书面版和电子版),报*集团核查。第二十条 研究成果达到合同要求,文档齐全,项目承担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序无异
14、议,由*集团或厅省*厅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鉴定(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在6个月内整改和完善资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两次验收通不过的项目,按撤销处理。第六章项目成果 第二十一条科技成果是指科技项目在实施中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鉴定(验收)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计、计算机软件以及专利、论文和专著等。科技成果依据*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对科技成果进行管理。通过验收的项目填报*建设集团公司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并进行成果登记。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存所有的实验记录、试验数据、研究资料、标本样本、软件系统、技术报告等。科技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
15、有关单位和人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结题后3年内,*集团科技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应对成果的鉴定、获奖、推广、专著、论文及其被引用的情况等实行跟踪管理,承担单位应根据成果应用情况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并及时报送上述有关材料和后评价报告,作为项目补充归档资料。第二十四条项目主管单位和承担单位有推广科技成果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为了强化成果推广、方便使用,管理部门将及时在网上发布与生产联系紧密的科技项目的技术应用指南。 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项目研究成果可以申请国家、省、*集团级科技进步
16、奖、自然科学或重大发明奖;符合专利条件的,鼓励取得科研成果的单位向专利部门申请专利。第二十六条使用*集团研究资金和专项经费完成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集团。第七章奖 惩 第二十七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通过验收(鉴定或评审)处理 (一)完成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规定任务不到85的; (二)未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或经济指标的; (三)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不真实的 (四)依托工程建设进行的研究项目,其成果尚未在相关工程中应用或运行的; (五)擅自改变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研究内容、考核目标的; (六)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二十八条未通过验收(鉴定或评审)的,项目承
17、担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半年之内,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经项目主持单位初审合格后,再次提出验收(鉴定或评审)申请。仍未通过验收(鉴定或评审)或未按要求再次申请验收(鉴定或评审)的,*集团将视情节暂停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集团*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13年,并追回*集团为该项目拨付的补助资金。 第二十九条*集团每年组织“*集团*优秀科技项目奖的评选。参加评选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自主创新并应用于*现代化建设的先进科技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标准、新产品及软件成果等),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自主创新并应用于行业管理的先进科技成果,能明显
18、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三)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研究的软科学成果,经有关单位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第三十条“*集团*优秀科技项目奖”的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初选。*集团*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评选条款,初选出可参加评奖的项目。(二)评审。*集团*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评审,提出评奖意见后按规定审批。 (三)奖励。经*集团审批后的获奖项目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奖励。 第三十一条“*集团*优秀科技项目奖”分三个等级 一等奖: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同行
19、业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技术难度;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具有显著作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等奖: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难度;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有积极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等奖:通过科技成果评审、验收,达到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三十二条“*集团*优秀科技项目奖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项目课题组五万元; 二等奖:奖励项目课题组二万元;三等奖:奖励项目课题组一万元。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除印章、签名外,本办法规定的所有报送材料均采用*厅科技教育管理系统生成文档,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书面文本。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