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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计划(—)
公布部门: 计划处 公布人: 公布时间: -11-16 14:21:22 浏览次数:8
目 录
一、现实状况和形势 1
(一)矿产资源概况 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觉实状况 2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保障能力 4
(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计划实施成效 5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中存在关键问题 6
二、指导标准和计划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计划标准 7
(三)计划目标 8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 11
(一)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1
(二)矿产资源勘查 12
(三)勘查计划分区和勘查计划区块 14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15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5
(二)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16
(三)开发利用计划分区和开采计划区块 16
(四)矿产资源节省和综合利用 18
(五)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19
(六)矿产资源保护 19
五、矿业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20
(一)矿业经济空间布局 20
(二)矿业经济结构调整 21
六、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 22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2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22
(三)主动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22
(四)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计划分区 23
(五)实施关键工程 23
七、计划实施保障方法 24
(一)推进计划法制建设 24
(二)完善计划管理体系 24
(三)健全计划实施激励机制 25
(四)加强计划实施监管 25
(五)推进计划编制公众参与 26
附 图 目 录
序号
图号
图 名
百分比尺
1
1
湖南省矿产资源分布图
1∶50万
2
2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实状况图
1∶50万
3
3
湖南省矿山环境现实状况图
1∶50万
4
4
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计划分区图
1∶50万
5
5
湖南省基础地质调查计划图
1∶50万
6
6
湖南省关键矿产资源勘查计划区块图
1∶50万
7
7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计划分区图
1∶50万
8
8
湖南省关键矿产资源开采计划区块图
1∶50万
9
9
湖南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计划图
1∶50万
附 表 目 录
附表1 截止湖南省关键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截止湖南省关键矿区(床)资源储量基础情况表
附表3 湖南省关键矿产开发利用现实状况表
附表4 湖南省关键矿山开发利用现实状况表
附表5 截止湖南省关键矿产探矿权现实状况表
附表6 截止湖南省关键矿产采矿权现实状况表
附表7 湖南省关键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估计表
附表8 湖南省矿产资源关键调查评价分区表
附表9 湖南省矿产资源关键调查评价项目表
附表10 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11 湖南省关键矿产资源勘查计划区块表
附表12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3 湖南省关键矿产资源开采计划区块表
附表14 湖南省矿业经济区计划表
附表15 湖南省关键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计划表
附表16:湖南省关键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计划表
附表17 湖南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计划表
附表18 湖南省土地复垦计划表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计划(~)
依据《中国矿产资源法》、《中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计划(—)》、国务院《相关加强地质工作决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结合全省矿产资源特点及供需形势,编制《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计划(~)》(以下称《计划》)。
《计划》认为基期年,计划期为~,远景展望至。
《计划》是指导全省计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纲领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关键依据,是制订全省和矿产资源相关各类专题计划和编制省级以下矿产资源总体计划依据。
一、现实状况和形势
湖南省在长江中游南部,地处东经108°47′~114°15′,北纬24°38′~30°08′,土地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截止底,全省人口6805.7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40.45%,全省GDP为9200.00亿元。以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加工为对象,冶金、化工、建材业已成为全省支柱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锰业在全国含有优势地位。在全省独立核实工业企业中,矿业(含采选、金属和非金属制品、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总产值2793.55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33.00%,占全省工业总产值30.36%。矿业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娄底、郴州等市级和桂阳、耒阳、常宁、冷水江、资兴等县级以矿产资源为支撑矿业城镇。
(一)矿产资源概况
湖南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美誉。截止底,已发觉矿产141种(含亚种),探明储量有101种。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105处,中型矿床277处,小型矿床1250处。钨、铋、一般萤石、海泡石、隐晶质石墨等矿种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之首,锰、钴、钒、锑、重晶石、玻璃用砂岩居全国第二,锡、铀、金刚石、水泥用灰岩居第三。钨、锑、铋保有储量分别占世界34.81%、9.34%、37.18%,具全球优势。15种支柱性矿产中,除石油、天然气、钾盐外,其它12种矿产全部有探明储量。全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1.26万亿元,排名全国第16位。
湖南矿产资源含有矿种多、大宗矿产少;共伴生矿产多,单一矿产少;难选冶贫矿多,富矿少特点。全省探明资源储量分布相对集中。大型—特大型矿床占矿床总数6.89%,其保有和累计探明资源储量占全省百分比分别为:钨69.41%和73.53%、锡73.80%和68.44%、铋91.04%和89.53%、锌42.13%和41.75%、锑75.53%和84.60%、一般萤石98.04%和96.52%、重晶石97.96%和94.98%、石膏95.20%和95.04%、隐晶质石墨82.03%和77.25%。
湖南地跨南岭、鄂西—湘西、钦—杭等三大关键成矿区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锰、金、有色金属找矿潜力巨大。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觉实状况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
(1)基础地质调查
已完成全省1∶50万遥感地质调查和重力测量;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区域化探测量;第二代1∶20万水系沉积物测量;已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编)7个图幅;1:25万洞庭湖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1∶20万重力测量22个图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198个图幅,占全省土地面积42.00%;1∶5万区域矿产调查70个图幅,占全省土地面积14.89%;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33个图幅,占全省面积8.29%;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5570平方公里;1∶5万遥感地质解译 平方公里。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
1999年以来,在南岭成矿带湖南段、湘西鄂西成矿带湖南段、钦杭成矿带湖南段等开展了国土资源大调查矿产评价。
全省探明矿床1640处,其中达成详查(含煤炭普终)及以上工作程度有1100处。从至底,实施国家财政投资矿产资源评价,勘查项目419项,完成投资额5.87亿元;期间,全省吸纳社会投资4.84亿元,开展商业性勘查项目820个,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逐年递增,投资额快速增加。
截至底,全省共有探矿权632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4种(含亚种)。有矿山企业6019个,其中大型矿山82个,中型164个。大中型矿山占4.09%。矿山从业人数33.71万人。年产固体矿石2.57亿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230.58亿元,利润33.60亿元。
能源矿产:建立了以涟邵、资兴、白沙3个矿务局和煤炭坝、辰溪等煤矿为主体煤炭工业基地。全省共产煤4904.39万吨,占全国2.53%。
黑色金属矿产:建立了以华菱集团企业、桃江锰矿、湖南冶金企业集团企业为主体铁、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加工基地。全省产铁矿石425.91万吨,锰矿石114.38万吨。占全国产量26.5%。
有色金属矿产:建立了以黄沙坪、水口山等铅锌矿和株洲冶炼厂、三立集团为主体铅锌采选冶工业基地,以锡矿山矿务局、桃江板溪锑矿等为主体锑生产和加工基地,以柿竹园、瑶岗仙等钨矿和株洲硬质合金厂为主体钨生产和加工基地。钨、锑、锡、铅、锌、铜等矿种产量分别为2.16万吨、3.33万吨、3.45万吨、175.24万吨、78.94万吨、32.31万吨。
贵金属矿产:建立了以辰州矿业企业、黄金洞金矿等为主体黄金生产和加工基地。产金矿石4962.15万吨,占全国3.19%;产银矿石1.0万吨、占全国1.03%。
非金属矿产:建立了以湘衡盐矿、湘澧盐矿为主体盐生产和加工基地,以韶峰集团、雪峰集团等为骨干水泥生产基地,和以岳阳磷肥厂、湖南磷化工总厂等为主体化工生产基地。关键利用矿种有岩盐、钙芒硝、磷、水泥灰岩、石墨、石膏等,其它非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
稀有、稀土和分散元素矿产:形成了江华稀土矿等生产和加工基地。
3.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
截止底,已发觉3000处因矿业活动引发地质灾难;矿山建设占用土地面积约13万公顷,其中污染和破坏达5万公顷以上;全省因矿坑抽排水造成地下水系统受到破坏矿山在200个以上;矿山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约2.20亿吨、废水约16亿立方米、废气537461.00万标立方米,“三废”对原有生态系统、地貌景观造成较大破坏。
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前后出台并实施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定技术要求》、《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措施》等相关制度,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全省已开展9000余座生产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评定,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了基础资料,实施了矿山治理恢复工程,初步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保障能力
1.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伴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全省开展“一化三基”(新型工业化、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工作)和大力构建“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呈跨越发展之势。经济发展,人口增加,人均资源消费水平提升,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建材、冶金、化工等重化工业发展,均要求为能源工业和原材料工业提供更多矿物原料,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形势严峻。
计划期内,全省石油、煤炭、铁矿石、锰矿石等12种矿产总体上供不应求,缺口显著。
专栏一 湖南省关键矿产供需情况一览表
矿产品
名称
计量单位
可供量
需求量
供给缺口
可供量
需求量
供给缺口
石油
万吨
0
600
600
0
1000
1000
煤
矿石万吨
5000
6400
1400
4500
7500
3000
铁
矿石万吨
600
2900
2300
800
3300
2500
锰
矿石万吨
180
200
20
180
200
20
铜
金属量万吨
0.3
0.5
0.2
0.4
0.8
0.4
铝
金属量万吨
0.5
11
10.5
1
13
12
铅
矿石万吨
210
1000
790
210
1000
790
锌
矿石万吨
340
1000
660
340
1000
660
钨
WO365%精矿吨
18050
23000
4950
0
30000
9950
锡
金属量吨
30000
30000
0
35000
40000
5000
锑
金属量吨
40000
76000
36000
45000
90000
45000
硫铁矿
矿石万吨
25
260
235
50
300
250
估计到,能源矿产供给将愈加担心,有色、黑色、贵金属及关键非金属矿产品缺口和基础相当。
2.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计划期内,矿产资源满足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情况为:完全不能自给矿产品有石油、天然气、铬、铂族、钾盐等;部分自给矿产品有煤、铁矿、优质锰、铝、钼、镍、铅、锌、锑、铜、金、金刚石等;能完全自给矿产品有钨、锡、铋、汞、铌、钽、铀、芒硝、钠盐、重晶石、磷、萤石、石膏、隐晶质石墨等。
(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计划实施成效
1.矿产资源计划体系已经建立
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计划编制工作,建立了全省矿产资源计划体系,实施了矿业权设置计划管理和计划审查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步入计划管理轨道。
2.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评价和勘查进展显著
基础地质工作深入加强,完成了1:5万矿产资源远景地质调查图幅20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2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图幅7幅、洞庭湖区1:25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矿产资源评价和勘查进展显著,—新发觉矿产地91处,提交了对应资源储量。
专栏二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关键成就
类别
矿产名称
完成情况
备注
新增资源储量
(-)
煤(亿吨)
1.72
新增储量
优质锰(矿石万吨)
3138.00
新增储量
钨(WO3万吨)
5.35
新增储量
铅锌(金属万吨)
232.00
新增储量
锡(金属万吨)
5.35
新增储量
锑(金属万吨)
2.23
新增储量
矿产资源开采量
()
煤炭(万吨)
4904.39
开采总量调控
钨(WO365%精矿万吨)
2.16
锰矿(矿石万吨)
176.67
锡(金属万吨)
3.45
铅(矿石万吨)
224.91
锌(矿石万吨)
186.94
锑(金属万吨)
3.33
开采总量调控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不停优化
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理,主动推进资源整合,—,全省取缔非法矿山1.20万多个,关闭整理矿山288个,整合矿山1780个,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矿山总数从8875个减至底6019个,大中型矿山百分比提升到4.09%。
4.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水平得到提升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铜、铅、锌、锡、锑、钨矿采矿回收率高于全国水平0.32%—16.35%;铜、铅、锌、锑、钼矿选矿回收率高于全国水平0.68%—21.43%;锡、钨矿选矿回收率略低于全国水平;综合利用矿山百分比和利用率有所提升,全省综合利用矿山占可综适用矿山数25.15%,已综合利用矿种占可综合利用矿种数40.00%左右,煤矸石利用率达成46.30%。7年来,实施矿产资源保护项目25个,资金投入4500.00万元,对新设采矿权加大了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审查力度。
5.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开展了一批关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建立了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为关键内容较为配套法律制度。—,全省共有76处矿山已经进行了工程治理,全省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全省矿山次生地质灾难治理率达成了33.90%。
6.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相继出台了矿产资源计划管理、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动态巡查、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执法监察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措施。保障了计划有效实施,规范了矿业权市场和中介行为,建立了交易服务机构,形成了矿业权有形市场,确立了矿产资源总体计划在矿政管理中地位。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中存在关键问题
1.地质勘查基础工作相对滞后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欠账较多,后备基地不足。综合研究相对滞后,重大基础地责问题、勘查技术应用和成矿新理论研究较少。地质勘查有效投入相对不足,国家地质勘查投入虽逐年增加,但用于地质勘查资金仍然不多。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还未建实建强,地质勘查投融资体系不够健全。
2.开发利用水平相对较低
加工深加工百分比总体较低,产业链较短,产品附加值较低。全省关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水平总体较低。如锰、铁、铜、锌等矿种“三率”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严重不足。
4.计划调控力度不够
计划实施管理手段较少,地位不高,强制性不够。实施现行计划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严厉性不够,计划难以跟上形势和政策改变。钨、锡、锑、稀土等矿种国家调控指标和全省资源特点及产业水平不相匹配,造成全省这些矿种实际产量高于国家调控开采总量。煤炭单矿井最低生产规模和全省煤炭资源禀赋特点不相适应。
二、指导标准和计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增加资源贮备和供给。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提升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切实提升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建设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方针;以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为根本,充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以宏观调控为手段,统筹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二)计划标准
1.重视保护,开源节流
以“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为方针,切实保护优势矿产资源和暂难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努力实现资源储量新增和消耗动态平衡;集约节省利用矿产资源,提升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提升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
2.发挥优势,保障发展
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充足发挥全省矿业基础性产业和支柱性产业作用和优势,服务于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富民强省,跨越发展,推进“小康湖南、友好湖南”建设。
3.全方面计划,突出关键
适应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科学计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突出关键区域、关键成矿区带、关键矿山、关键矿种、关键矿业基地或园区计划。
4 合理开发,保护环境
强化矿业权准入退出机制,调整矿业结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全方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绿色矿业方向转变。
5.因地制宜,互利共赢
统筹考虑全省地质条件和资源基础,加强省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充足挖掘省内增储增产能力。激励外部资金参与省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引导省内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参与中国外关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6.完善管理,构建机制
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计划统一管理。遵照经济规律和地质规律,实施政府和企业联动,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合理分工,开发和保护相互协调,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紧密衔接工作机制。
(三)计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全方面提升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保障能力。深入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方面提升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努力争取关键矿产资源及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取得突破,提升矿产资源可供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理取得成效,矿业开发有序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深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不停提升,开发利用方法基础实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矿山地质环境情况显著改善,促进矿业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目标
到,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分别完成全省国土面积44.1%和19.2%。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全省国土面积64.0%。完成1∶20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结果汇报编制和数据库建设,1∶20万重力测量完成8个图幅。全方面开展14个关键勘查区和7个限制性勘查区勘查,全方面完成16个危机矿山找矿项目。
到,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分别完成全省国土面积50.0%和30.0%。深入开展关键城镇、关键经济区带、关键成矿区带基础地责问题研究。
计划期内,煤、锰矿石、铁矿石、钨、锡等关键矿产资源储量有较大幅度增加,贮备一批已探明矿产开发基地和可供深入详查、普查勘查基地,开展地质矿产勘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并推广应用,提升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能力和水平。
专栏三 矿产资源勘查关键指标
指标
-
-
属性
新发觉和评价大型关键矿产地(处)
10-15
20-25
预期性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煤炭(亿吨)
2.4
4.5
锰(矿石万吨)
600.0
1000.0
铁(矿石亿吨)
0.18
0.4
铜(金属万吨)
11.0
20.0
铅锌(金属万吨)
189.0
300.0
钨(金属量万吨)
12.0
20.0
锡(金属量万吨)
11.0
20.0
锑(金属量万吨)
27.0
30.0
金(金属量吨)
30.0
50.0
硫铁矿(矿石量万吨)
360.0
600.0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
限制钨、锡、锑、稀土、萤石、重晶石、石墨开采,激励铜、铅、锌、金、优质锰、优质高岭土、石膏、水泥原料、优质饰面石材开采,降低砂石粘土开采量和实心砖生产。大力开展难选冶、低品位矿石和共伴生矿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严格实施矿山准入技术条件,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继续实施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和关键工程建设,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到,全省固体矿产年开采矿石总量达2.9亿吨;到,全省固体矿产年开采矿石总量达成3.1亿吨。
专栏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指标
指标
属性
关键矿种年开采总量
原煤(万吨)
5000.0
4500.0
约束性
铁(矿石万吨)
600.0
800.0
预期性
钨(WO365%吨)
18050.0
0.0
约束性
锡(金属吨)
30000.0
35000.0
锑(金属吨)
40000.0
45000.0
稀土(REO吨)
500.0
1000.0
矿产资源贮备和保护
关键矿产地贮备(处)
2-3
2-3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规模结构
大中型矿山百分比(%)
9.0
1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节省和综合利用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提升5个百分点
提升3-5个百分点
约束性
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4.矿业经济发展目标
加大矿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着重延长产业链,发展深加工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增加高附加值矿产品百分比;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矿业经济各项指标快速增加;以已探明资源储量为基础,加大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矿业经济(园)区建设力度;推进关键矿业集团建设,在更大、更深程度上参与中国外矿业合作投资;全省矿山“多、小、散”情况得到根本扭转。
到,矿山总数控制在6000家以内,大中型矿山占总矿山数百分比提升到9.0%。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由230.58亿元增加到260.0亿元;相关原材料加工业总产值增加到4540.0亿元。
到,矿山总数控制在5500家以内,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百分比提升到10.0%。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到280.0亿元;相关原材料加工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到8790.0亿元。
5.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目标
完善矿山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分区管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全省矿山环境监测网点和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示范区(点)建设项目。加强矿山用地管理,建设并逐步推行矿山用地赔偿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方面治理,因矿山开采毁损土地得到全方面复垦利用,全省矿山环境得到深入改善。
到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分别达26.0%和50.0%,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分别达成28.0%以上和60.0%以上。
专栏五 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关键指标
指标
属性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方面治理
约束指标
历史遗留矿山
26.0
50.0
矿区土地复垦率(%)
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
全方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
28.0
60.0
6.目标
继续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矿产资源集约节省利用程度不停提升。以共伴生矿和矿山废弃物利用为关键,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深入提升。加大对外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开采合作力度,构建多层次矿产资源保护体系。矿业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链深入得到优化,矿产资源利用方法和矿业经济增加方法逐步实现从产量增加粗放型向高附加值技术型转变。逐步完善矿业经济区或集群功效和机制。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愈加好保护和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机制及监管制度更趋完善,矿产资源计划得到很好实施,全力推进“小康湖南、友好湖南”建设和发展。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
(一)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基础地质调查
计划期内,完成吉首、大庸1∶25万区域地质调查2个图幅,完成常德、岳阳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2个图幅;完成湘西、湘北和湘东地域1∶20万重力测量8个图幅;完成1∶20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结果资料整理和数字化建设12个图幅。以湘南、湘西北、雪峰弧形带和湘东北等成矿区带为关键,开展1∶5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每十二个月安排4~5个图幅;开展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每十二个月安排12~20个图幅;开展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和1∶5万高精度磁法测量。
开展湘西地域基础地质多目标遥感调查评价,开展衡阳、涟邵、沅麻等盆地农业地质调查,开展郴州、永州、邵阳等岩溶石山地域水资源调查,开展洞庭湖区、长株潭城市群及京珠和武广沿线地质环境调查,开展人品密集区城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完成全省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全省地下水污染现实状况调查。
2.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全省矿产资源潜力调查、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和矿业权核查,摸清全省资源潜力,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
将成矿条件有利,有资源潜力,但勘查工作程度相对较低成矿划定为关键调查评价区。全省划定矿产资源关键调查评价区15个,其中龙山—桑植、凤凰—张家界、辰溪—益阳、祁东县谭子山—留书塘、九嶷山—全部庞岭、常宁—临武、资兴—宜章、桂东—汝城、茶陵县邓阜仙—锡田等9个为国家级关键调查评价区。
关键管理方法:争取中央财政投入,加大省财政投入,根据“总体布署,分步实施、突出关键”标准,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提供找矿靶区和发觉新矿产地,引导后续矿产勘查布局。
(二)矿产资源勘查
争取中央地勘基金,危机矿山找矿基金,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并主动引导社会投资,尤其是战略性投资者进入本省开展关键矿产、关键矿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1.勘查矿种安排
(1)关键勘查矿种
关键支持对钨、锡、锑、稀土、富铁矿、优质锰矿、金、银、铜、铅、锌、铌、钽、优质高岭土、优质石膏等矿种勘查。
(2)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限制对全省钨、锡、锑、稀土、煤、钒、石墨、重晶石、萤石等矿种商业性勘查。
2.勘查区域布局
(1)煤炭
关键开展涟邵、郴耒、茶醴煤田煤炭勘查,加大红盆下部和推覆结构下部找煤力度,工作程度以普查为主,实现资源储量升级。
(2)黑色金属
关键开展民乐—古丈、凤凰—芷江、桃江响涛源—宁乡甘棠山、城步兰蓉、桂阳银河—洋市、永州株山、宜章长村—六合镇、蓝山太平—毛俊等地域铁锰矿勘查,关键开展桑植—石门、洞口—通道、宁乡、攸县—茶陵、汝城涧布、江华芙蓉等地域铁矿勘查。
(3)有色金属、贵金属
关键开展湘西北成矿区龙山—保靖—花垣、凤凰茶坪、桑植箢箕垭等地铅锌矿;雪峰弧形成矿区沅陵杏仁坪—桃源剪市、沅陵官庄—桃源黄石溪、安化白沙溪—双家坳等地金矿,溆浦剥牛湾—安化毛溪、安化芙蓉等地金锑矿,沅陵寺田坪、通道陇城等地铅锌铜矿;湘东北成矿区平江指泉岭—浏阳牛家洞、醴陵洪源—东陵等地金矿,平江金盆—栗山洞、浏阳金塘—连云山等地金铜铅锌矿;湘中成矿区双峰王家湾—南冲、隆回白竹坪—新邵高家坳、新化古台山—青京寨等地金矿,城步苗儿山、祁东米塘—留书塘等地铜铅锌矿,东安牛头寨—大松岭等地锑钨矿;湘南成矿区茶陵锡田—婆婆仙、桂阳欧家冲—万金窝—耒阳上堡、郴州龙形寨—荷花坪等地锡钨铜铅锌铌钽多金属矿,宜章长城岭、桂阳东华山—郴州欧家冲、汝城新田辽等地铅锌铜金银多金属矿勘查。
(4)稀土、稀有及放射性矿产
合适开展湘南地域花岗岩风化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和湘东地域铌钽矿勘查。关键开展湘南成矿区铀矿找矿靶区预查和普查。
(5)关键非金属矿产和水汽矿产
关键开展澧县一带优质石膏和岩盐矿、醴陵一带优质高岭土矿、岳阳一带高岭土和陶瓷土、关键水泥生产基地水泥用灰岩勘查。
开展湘西—湘中—湘南地域岩溶石山缺水地域地下水、关键结构带矿泉水、地热异常带地下热水勘查。
3.推进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勘查
以矿山深、边部为关键,兼顾外围,对规模大、资源利用效率高、产品市场很好、资源危机程度高、资源潜力大矿山安排资源接替勘查,关键计划布署宜章县瑶岗仙钨矿、常宁市水口山康家湾铅锌金银矿、桂阳县宝山铅锌银矿等16个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勘查。
(三)勘查计划分区和勘查计划区块
1.勘查计划分区
全省划分关键勘查区13个、限制商业性勘查区7个、严禁勘查区103个。
(1)严禁勘查区
含有生态环境保护功效和基础设施保护功效一定区域、关键城镇和军事禁区内划定为严禁勘查区,关键包含: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等园区和关键历史文化遗产关键区;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区、城区及城镇计划区;交通主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可视距离500.0米、地下开采矿200.0米);军事禁区;关键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进行矿产勘查其它区域。
关键管理方法:除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外,严禁勘查区内严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不许可设置新探矿权,已设置探矿权要依法有序退出。
(2)限制商业性勘查区
国家实施总量调控优势矿种集中区和含有一定生态环境保护功效区划定为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关键包含:国家限制开采总量优势矿种集中分布区域;关键饮水区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关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关键区之外区域。
关键管理方法:适度提升准入门槛,限制商业性勘查投入,许可国家财政投资和战略投资者进行适度风险勘查。编制和实施单矿种勘查专题计划,严格控制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内探矿权数量,新设探矿权必需经过计划审查。优势矿产集中分布区资源实施整装勘查。
(3)关键勘查区
成矿条件好、找矿潜力大、有望形成大中型勘查或开发基地地域划定为关键勘查区,关键包含:以往矿产勘查结果已显示成矿地质条件有利、资源相对集中、资源潜力较大、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区域;资源潜力很好、工作程度较低关键勘查矿种集中分布区。全省划分关键勘查区13个,其中龙山—凤凰、溆浦—桃江、靖县—辰溪、祁东—大义山、炎陵—汝城大坪、江永—郴州、临湘桃林—岳阳新开、平江南江—醴陵官庄、衡山—茶陵等9个为国家级关键勘查区。
关键管理方法:国家财政优先布署基础性地质工作,集中进行前期勘查,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优先投放探矿权,引导多方资金和力量有序投入,激励战略投资者跟进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对有望形成大中型规模勘查或开发基地矿产地,严禁人为分割,激励开展区域整装勘查。
2.勘查计划区块
依据成矿地质条件、找矿信息、资源特点、矿业权设置现实状况,根据科学布局、优化结构要求,划定勘查计划区块,为合理设置探矿权提供依据,促进矿区整体勘查。全省划定矿产资源勘查计划区块共225个。
关键管理方法:利用国家财政关键投入,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勘查;将勘查计划区块列入省级财政地质勘查项目计划,优先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对找矿信息比较显著(矿种为限制勘查矿种除外)勘查计划区块,优先出让探矿权。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能源矿产
煤炭,以娄底、郴州和衡阳三市为关键,形成煤炭集中生产基地,并建立对应洗选煤基地,形成高附加值产品。加大煤层气开采力度,发展环境保护能源,逐步淘汰煤质较差矿山企业。
放射性矿产,以铀矿为关键,加大原有铀矿山开发力度,合适增加铀产能。
以湘东北、湘西北严重缺煤地域为关键,适度开发石煤,用于石煤发电。加强对石煤废渣有用元素综合利用,预防废渣环境污染。
合理利用浅层地热和中低温地热水资源,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高温地热水发电路径。
2.黑色金属矿产
围绕铁、锰矿资源开发和深加工,构建永州、湘西、桃江锰矿开采—深加工基地,娄底、湘潭钢铁冶炼加工基地和湘东、江口、祁东、大坪等铁矿开采基地。加强贫铁、难选冶铁矿石开发利用研究。
3.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产
以现有大中型矿山为依靠,关键发展郴州—衡阳铅锌钨锡钼铋金银、湘中金锑铅锌、湘东金铜和湘西北(含怀化)金锑钨铅锌镍钼开采—加工基地和株洲冶炼加工基地。发展铜、铝、银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循环经济产业。
4.非金属矿产
以现有规模企业为关键,进行规模化经营。水泥工业以郴州资兴、娄底(双峰、娄底、新化)、株洲、岳阳(临湘)、邵阳(武冈、隆回)、常德(石门)、永州(祁阳、冷水滩、东安)为中心,形成规模生产基地;盐化工以衡阳、常德(津市、澧县)为关键形成规模企业;陶瓷工业以株洲(醴陵)、衡阳(衡山)、长沙为中心形成深加工基地;玻璃工业以株洲、郴州和常德为生产基地。
(二)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1.合理配置和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计划要求。对现有矿山,规模小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资源不足或开采技术条件差,实施关停并转;资源有保障、符合产业政策、开采技术条件许可扩大生产规模,应实施规模化生产。
对全省59个关键矿区,实施资源整合,科学配置矿产资源,使矿山开发规模和利用水平和矿区资源禀赋特征相适应,促进矿产资源节省集约利用。
2.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
全方面实施矿产资源计划管理措施,推行矿业权设置计划预审制度,杜绝新建矿山布局不合理现象。加大矿山开发秩序治理整理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和检测制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改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杜绝无证开采和一证多矿(井)现象。
(三)开发利用计划分区和开采计划区块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分区
全省划分严禁开采区103个,关键开采区15个,限制开采区22个。
(1)严禁开采区
含有生态环境保护功效和基础设施保护功效一定区域、关键城镇和军事禁区内划定为严禁开采区,关键包含: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等园区和关键历史文化遗产关键区;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区、城区及城镇计划区;交通主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可视距离500米、地下开采矿200米);军事禁区;关键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进行矿产勘查其它区域。
关键管理方法:在严禁开采区内,不准新建矿山;现有矿山不再扩界,并应逐步退出;关闭矿山应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立即复垦被破坏土地。
(2)限制开采区
国家实施总量调控优势矿种集中区和含有一定生态环境保护功效区划定为限制开采区,关键包含:国家限制开采总量优势矿种集中分布区域;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关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关键区之外区域。关键饮水区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等;国家要求实施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分布区。
关键管理方法:在限制开采区内,合适提升开采准入条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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