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空公司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
二〇〇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1
第一节 总则……………………………………………………1
第二节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级别获得和聘请………………5
第二章 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11
第一节 概述……………………………………………………11
第二节 训练设施、器材、教材和人员………………………14
第三节 新雇员训练……………………………………………19
第四节 转机型(或差别)训练………………………………38
第五节 定期复训………………………………………………46
第六节 重获资格训练…………………………………………50
第七节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53
第八节 飞行签派检查员训练…………………………………55
附件一: 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阐明…………………………56
附件二: 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表格式样……………………58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总则
1. 制定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公共航空运送承运人运营合格审定规则》(如下简称CCAR-121 FS部)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状况编写本手册。
2. 合用范畴
合用于公司对从事或申请从事飞行签派工作飞行签派员获得初始签派资格和持续保持签派资格所进行训练及内部审定与管理。
合用于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进行技术级别训练、评审和管理。
3. 管理责任
公司运营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负责全公司训练原则训练筹划制定和训练记录总体管理。
公司培训部和运营控制中心负责培训筹划实行。
4. 术语和定义
组类:为以便飞行签派人员训练管理,依照飞机动力装置区别对飞机划分种类,将飞机分为两个组类:组类I,以螺旋桨驱动飞机,涉及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和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动力飞机;组类II,以涡轮喷气发动机为动力飞机。
训练类别:依照接受训练人和训练目进行训练分类。合用于飞行签派员五个训练类别:新雇员训练、初始训练、转机型训练、定期复训、重获资格训练。每种训练类别包括一种(含)以上课程。
新雇员训练:是指公司新雇佣人员,或已雇佣但没有在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上工作过人员,在进入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之前所需进行训练。新雇员训练涉及基本理论教诲和针对特定机型和岗位训练。
初始训练:是指从未获得相似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签派资格,通过初始训练获得所训练机型飞机签派资格训练,涉及机型和与该组类运营关于基本知识训练。
(注:我司初始机型资格为B737-300和A320机型签派资格。)
转机型训练:曾在相似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相似职务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飞行签派员需要进行机型训练。
差别训练:对于已在某一特定型别飞机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飞行签派员,当局方以为其使用同型别飞机与原飞机在性能、设备或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别,需要进行补充性训练时应当完毕训练。
定期复训:是指已获得资格飞行签派员,为了保持其资格和技术纯熟水平,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内容所进行训练。
重新获得资格训练:已在特定飞机型别和特定工作岗位上经审定合格,但因某种因素失去资格飞行签派员,为恢复这一资格所进行训练。
筹划小时:完毕一种训练课程所必要总时数。训练小时必要同步涉及教学、实践和考核所需要时数。
训练大纲:规定和描述训练目、对象、课程、设施、设备、教员、考核和检查人员、教材、训练办法、检查程序及合格原则文献,由不同类别训练训练提纲构成。
课程段:训练课程中可以单独评估和批准、相对独立构成某些,但每一课程段自身不能使受训人员获得某种履行职责资格。课程段中涉及一种以上训练单元。
训练模块:课程段一种某些,构成自成一体逻辑单元。一种单元包括与特定主题有关项目或事件。例如,地面训练课程段可按逻辑构造划分为关于飞机各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电气系统)训练单元。又如,飞行训练课程段普通分为若干飞行阶段,每一种飞行阶段为一种单独模块。一种训练模块涉及提纲、相应教材和教学办法。它普通,但不是必要,在一种单一训练期完毕。
教材:为每一课程编写教学材料。这课程筹划、教员指南、计算机软件程序、音像程序、工作手册、飞机运营手册和新闻通报中资料图表等。教材必要精确地反映课程规定,保证条例清晰并与教学办法恰当结合。
教学办法:向学员传播信息资料办法学。例如,这可涉及授课、示范、音像演示、有筹划有指引自学研讨和练习。训练器、模仿机、飞机和计算机工作站也可以被考虑为教学办法。
训练/检查月(基本月):飞行签派员应当在这一日历月中接受定期复训或检查。
日历月:指按北京时间划分,从某本月1日零点到下个月1日零点之间时间段。
适当期:由三个日历月构成:“训练/检查月”之前一种日历月、“训练/检查月”和“训练/检查月”后一种日历月。在适当期内完毕定期复训或检查即被以为是在“训练/检查月”内完毕。
飞行签派人员:本手册中论述飞行签派人员是指公司具备助理飞行签派员、飞行签派员、飞行签派教员、飞行签派检查员资格所有人员总称。
第二节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级别获得和聘请
1. 目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FS部,并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对飞行签派人员进行技术级别认证,保证公司任用实行飞行运营控制飞行签派人员通过完毕规章规定训练获得相应签派技术级别,并能持续满足CCAR-121FS部规定。
2. 合用范畴
本章合用于公司从事或申请从事飞行签派工作所有人员。
3. 政策
3.1 公司新录取从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条件
公司新录取从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必要满足如下(1)款规定,和(2)款规定条件之一。
(1) 基本条件:
A. 年满21周岁,
B. 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记录;
C. 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
D. 口齿清晰,无语言障碍;
E. 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F. 能纯熟使用英语,并获得国家教委承认大学英语三级(含)以上资格证书或同等水平证书;
G. 掌握一定计算机应用技能。
(2) 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民航高等院校飞行签派专业毕业生;
B. 民航总局委托地方院校设立飞行签派专业毕业生;
C. 国家教委承认院校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必要在民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指定院校接受一年飞行签派基本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
D. 具备飞行驾驶、飞行机械、飞行通信、飞行领航、空中交通管制、航空气象分析员、航行情报或飞机性能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不不大于35周岁人员。此类人员必要在民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指定院校接受一年飞行签派基本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
3.2 资格与技术级别认证
(1)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资格与技术级别认证按CCAR-121FS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由公司飞行签派资格和技术审定委员会(如下简称“审定委员会”)进行内部资格与技术级别批准,审定委员会寻常工作由公司运营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详细负责。下设北京、天津、内蒙、成都、重庆、 杭州等飞行签派资格与技术审定小组(如下简称“审定小组”),负责飞行签派员资格和技术级别审定工作。
审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构成:
主任:公司运营副总裁
副主任:公司运营控制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委员会其他成员为各审定小组组长。
各审定小组由下列人员构成:
组 长: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总经理
副组长: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副总经理或飞行签派经理
组 员: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负责签派员培训人员和本地飞行签派检查员
(2)公司飞行签派员人员技术级别分为两类:
A类:普通技术级别
1) 助理飞行签派员
2) 飞行签派员
B类:特殊技术级别
1) 飞行签派教员
2) 飞行签派检查员
(3)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级别获得与聘请
如下人员可以申请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级别
A. 先前没有在我司从事过飞行签派工作,接受了新雇员基本教诲地面训练并考核合格后人员。
B. 失去签派技术级别飞行签派员。
申请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级别人员,由所在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对其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请为助理飞行签派员。
(4)飞行签派员技术级别获得与聘请
申请飞行签派员技术级别助理飞行签派员,由所在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请为飞行签派员,同步获得飞行签派员签派资格。但必要满足如下条件:
A. 已获得飞行签派员执照;
B. 接受包括机型训练所有新雇员训练。
(5)飞行签派教员技术级别获得与聘请
申请获得飞行签派教员技术级别飞行签派人员必要:
A. 持现行有效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至少三个(含)以上公司相应机型资格;
B. 飞行签派教员应有5年直接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经历,且在此期间无人为因素导致不安全记录。
飞行签派教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签派理论教员负责签派放行和运营控制基本知识授课和相应培训项目开发工作;签派实际操作教员负责指引实际签派放行和运营控制操作训练。理论教员必要完毕飞行签派教员训练大纲规定训练课程,且考试合格。
申请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技术级别飞行签派员,由审定委员会委托公司运营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负责,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请为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聘期为三年。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在聘期内每年必要完毕公司运营控制中心培训项目安排培训项目开发工作和年度培训学时任务,对于没有完毕年度培训任务将从次年起取消其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技术级别。
申请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技术级别飞行签派员,由所在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请为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聘期为三年,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可以由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兼任。
飞行签派教员聘期期满后续聘必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6)飞行签派检查员技术级别获得与聘请
飞行签派检查员必要完毕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内容,并由公司审定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并委任,报局方备案。
3.3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级别丧失和重获
技术级别丧失是指下列两种状况之一:
(1) 执照被局方执照管理部门收留或收回。其中对于被局方收回执照飞行签派员,由审定委员会解除聘请。
(2) 经审定委员会确认,不具备相应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级别。
重获技术级别:
丧失相应技术级别飞行签派人员经公司审定委员会重新进行资格审定后可重获相应技术级别。
第二章 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
第一节 概 述
1. 训练类别
1.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FS部N分部、Q分部规定,结合我司机型和运营实际状况,公司对飞行签派员训练划分为如下种类:
(1) 新雇员训练;
(2) 初始训练;*
(3) 转机型(涉及差别)训练;
(4) 定期复训;
(5) 重获资格训练;
1.2 对于飞行签派理论教员,除1.1规定训练种类外,还需接受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
1.3 助理飞行签派员训练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办法。理论训练由聘请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和有资格教员授课,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考核。实际操作训练涉及跟班见习和运营熟悉。跟班见习在各运营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实际操作教员指引下实行,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考核检查;运营熟悉采用航线飞行驾驶舱观测办法。
注:* 我司当前只有组类II飞机,对于不同组类间初始训练,参照本章新雇员训练中初始训练课程段内容进行,详细训练内容和训练学时依照实际状况向局方申报,批准后方可实行。
2. 训练阐明
2.1 飞行签派员新雇员训练分为A和B两个阶段:
(1) A阶段训练内容涉及基本理论地面训练和B737-300或A320 机型训练及运营熟悉。
(2) B 阶段训练涉及授予相应资格前知识和技能培训和考核。并依照各自所属区域实际状况进行关于内容训练。
2.2 调入我司从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依照其训练经历应当完毕新雇员训练相应内容,学时报局方批准后可相应减少。
2.3 公司引进与既有执管飞机同组类不同机型飞机或飞行签派员将被指派签派同组类与原签派机型不同飞机,则具备现行资格飞行签派员必要完毕转机型或差别训练。
2.4 所有飞行签派员必要在相应适当期内完毕定期复训。
2.5 所有丧失资格飞行签派员,须完毕重获资格训练,并重新认定资格。
2.6 飞行签派员必要在获得公司执管飞机签派资格后每12个日历月周期内,在每一组类已获得机型资格任意一种机型上航线飞行驾驶舱观测员座位上完毕至少5个小时运营熟悉。以模仿机训练代替实际航线飞行运营熟悉仅在具备相应机型资格后才可以进行,不得低于5小时,且不得持续两年重复进行。
2.7 飞行签派员所有受训课程考试,普通状况下只容许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及格,飞行签派检查员应当向审定小组报告,审定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审定委员会提出与否丧失签派资格建议。学员在补考期间相应签派工作必要在签派实际操作教员指引下进行。
第二节 训练设施、器材、教材和人员
1. 设施、器材、教材
1.1 设施、器材
公司飞行签派员训练使用下表所列设施和器材,但不但限于此:
名 称
用 途
B737-300-300/600/700/800
B767-200/300
A340-300
B757-200
B747-200/400
B777-200
A320/A319
1. 熟悉飞机构造及仪表,设备分布状况。
2. 熟悉正常运营程序。
CBT工作站
理解飞机各系统及设备功能和飞行操作程序
全动视景模仿机
固定模仿机
理解正常、不正常运营程序
卫星云图接受工作站
1. 熟悉卫星云图判读。
2. 熟悉卫星云图工作站功能使用。
航空通信网络工作站
熟悉各种陆陆、陆空通信操作程序
OMIS(OPERATION MANEGMENT INFORMATION SYSTEM)操作系统
熟悉签派工作环境
电视机
投影仪
录像机
摄像机
笔记本电脑
教学用
注:OMIS OPERATION MANEGMENT INFORMATION SYSTEM
CBT COMPUTER BASIC TRANING
1.2 教材
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训练教材来源于下表所列,但不但限于此:
国家法律法规与国际民航组织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附件(1-18)
民航管理部门规章、规定
(1) 航空承运人运营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FS)
(2) 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定(CCAR-65FS)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4) 民用航空飞行原则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
(5) 机场最低运营原则制定与实行规定
公司手册
(1) 运营合格证和运营规范
(2) 运营手册
(3)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
(4) 各机型使用手册
(5) 飞行筹划和性能手册
(6) 飞行员训练手册
(7) 机务工程手册
(8) 各机型MEL/CDL
(9) 应急处置程序手册
(10) 航空安全保卫手册
(11) 危险品运送手册
(12) 机组应急手册
(13) 机上危险物品事故应急解决指南
2. 飞行签派教员、检查员
2.1 教员
2.1.1 飞行签派教员按承担飞行签派人员训练不同阶段教学任务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公司依照需要可以聘任其她有资格专业人员担任教员。
2.1.2 职责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按原则化、程序化、制度化规定,实行飞行签派人员训练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满足飞行签派人员训练规定;
(2) 完毕公司运营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安排培训项目开发工作,依照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规定内容,制定飞行签派员各种训练理论教学筹划并做好编写教案工作;
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按筹划实行飞行签派人员各种训练跟班见习带教,指引协助学员对的理解和掌握授课和带教内容;
(2) 对学员接受训练状况做出评价,为学员资格审定提出意见或建议。
2.2 飞行签派检查员
2.2.1 权限
(1) 提出训练大纲缺陷及修改意见,
(2) 对飞行签派人员技术资格进行评估,
(3) 对飞行签派员违章操作提出暂停值勤或收留/收回执照建议;
2.2.2 职责:
(1) 制定检查程序;
(2) 监督训练筹划实行;
(3) 对完毕各类训练飞行签派人员实行资格检查工作;
(4) 记录检查成果、拟写检查告示、提出改进意见;
(5) 提交年度检查报告;
(6) 其他检查项目。
第三节 新雇员训练
1. 训练目
使接受新雇员训练人员完毕本手册规定训练内容,达到规定训练规定。
按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3.2(3)规定满足助理飞行签派员训练规定;
按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3.2(4)规定满足飞行签派员训练规定。
2. 训练阐明
2.1 进入条件
必要符合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3.1关于规定。
2.2 训练基本构造
新雇员训练由如下几种课程段构成:
(1) “基本教诲地面训练”课程段 ,总计42小时(含1小时笔试);
(2) “初始训练”课程段,总计72小时(含6小时笔试);
(3) “操作见习”课程段(运营熟悉5小时,操作见习90天);
(4) 资格检查。
3. “基本教诲地面训练”课程段
3.1 “新员工岗前教诲”模块
(1) 训练内容:
A. 民用航空法简介;
B. 国航简介、公司文化;
C. 公司关于规章制度(重要涉及:行政管理和劳动纪律);
D. 民航职业道德;
E. 航空安全教诲;
F. 空防安全教诲;
G. 民航运送基本常识;
H. 民航及公司机型简介;
I. 民航及公司运送服务质量规定。
(2) 训练小时数:3小时。
3.2 “民用航空规章”模块:
(1) 训练内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部(至少涉及E分部、H分部、I分部、M分部、P分部、Q分部、T分部、U分部、V分部);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65FS部;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93TM部;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276TR部;
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332SB附载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395AS部。
(2) 训练小时数:29小时
3.3 “职责”模块:
(1) 训练内容:
A. 运营控制责任;
B. 飞行签派员和机长权力;
C. 飞行签派员和机长共同职责;
D. 飞行保障组织与控制责任。
E. 运营筹划和运营控制
F. 载重和平衡控制程序
G. 飞机性能
H. 飞行筹划制定程序,涉及航线选取、飞行时间和燃油规定;
(2) 训练小时数:6小时
3.4 “运营合格证和运营规范”模块:
(1) 训练内容:
A. 可实行运营;
B. 禁止运营;
C. 规定最低运营原则;
D. 运营各种限制;
E. 豁免与偏离;
F. 运营合格证和运营规范使用规定。
(2) 训练小时数:2小时
3.5 “运营手册”模块:
(1) 训练内容:
A. 构造与各某些普通简介;
B. 与签派员职责有关某些
C. 用法;
D. 参照资料;
E. 与训练大纲关系;
F. 手册管理;
G. 有效性保持。
(2) 训练小时数:1小时。
3.6 考试:1小时笔试
3.7 共计训练小时数:42 小时
3.8 训练后达到质量规定:
(1) 熟悉民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关于安全运营管理规章;
(2) 熟悉国内、国际运营普通规则;
(3) 熟悉公司运营政策、原则、程序和飞行签派员职责;
(4) 熟悉公司运营范畴及必要遵守运营限制;
(5) 熟悉公司运营手册使用与管理;
(6) 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
3.9 教学办法
除新员工岗前培训外,由公司运营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组织,由有资格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学,各运控/分控中心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行。
4.“初始训练”课程段
4.1 “普通科目”某些
4.1.1 “气象实用知识”模块:
(1) 训练内容:
A. 航空气象学基本知识;
B. 各类型气象信息和预报;
C. 气象资料分析;
D. 锋面系统及对飞行影响;
E. 有害天气现象(涉及晴空颠簸、风切变、地面大风和雷暴)危害与防止;
F. 各种高度气象实况图和预报图使用;
G. 公司使用重要机场天气概况;
H. 盛行天气现象和可供使用气象资料来源;
I. 灾害性天气(如:台风)危害与防止;
J. 航空气象系统功能与服务;
K. 航空气象电报种类、判读与使用;
L. 颠簸高空报告和预报;
M. 飞机运营天气条件限制;
(2) 训练小时数:6小时
4.1.2 “航行情报”模块:
(1) 训练内容:
A. 航行情报系统功能与服务;
B. 航行告示和雪情告示;
C. Jeppesen和Aerad资料;
D. 飞行前和飞行后资料收集、使用、归档;
E. 航行资料汇编内容;
F. 公司航线手册。
G. 关于机场特性
(2) 训练小时数:6小时
4.1.3 “通信”模块
(1) 训练内容:
A. 航空通信系统(涉及地对空、地面)特性和相应正常及应急程序;
B. 无线电通话规则;
C. 公司地空通信手册和通信设备使用规定。
(2) 训练小时数:3小时。
4.1.4 “空中交通管制和仪表进近程序”模块
(1) 训练内容:
A. 空中交通服务系统及功能;
B. 空中交通规则遵守;
C. 空中交通管制和流量控制;
D. 空中交通管制协调程序;
E. 航线手册使用;
F. 仪表进近程序发布和使用、原则掌握;
G. 特殊机场仪表进近程序;
(2) 训练小时数:3小时。
4.1.5 “导航设备及其发布资料”模块
(1) 训练内容
A. 各种地面导航设备基本简介;
B. 国内运营导航设备资料来源、使用;
C. 国际运营导航设备资料来源、使用;
D. 导航设备失效对飞行运营影响和导航设备失效处置程序和办法;
(2) 训练小时数3小时
4.1.6 “签派资源管理”模块
(1) 训练内容
A. 运营环境
B. 形势意识
C. 通讯
D. 信息解决
E. 人际关系技能
F. 工作负荷管理
G. 有效决策
(2) 训练小时 3小时
4.1.7 考试:2小时笔试
4.1.8 训练小时数小计:24小时
4.2 “基本机型理论训练”某些
4.2.1“基本机型理论”模块
(1) 训练内容:
A. 通用科目:
a) 喷气发动机工作原理;
b) 高速空气动力学和当代大型喷气飞机普通特性;
c) 大型喷气飞机失速、飘摆原理。
B. 基本机型科目:
可以以B737-300或A320中任意一种作为基本机型。
a) B737-300
· 飞机普通简介、FOM和FPPM手册简介。
· B737-300飞机限制
· B737-300正常程序(涉及补充正常程序)
· B737-300非正常程序
· B737-300检查单普通简介(涉及非正常检查单)
· B737-300空调和增压系统
· B737-300自动飞行系统
· B737-300通讯系统
· B737-300紧急设备
· B737-300防火系统
· B737-300飞行操纵系统
· B737-300飞行仪表(常规和电子飞行仪表)
· B737-300燃油系统
· B737-300液压系统
· B737-300防冰和排雨系统
· B737-300起落架
· B737-300导航设备
· B737-300气源系统
· B737-300动力装置(发动机和APU)
· B737-300警告系统
· B737-300MEL/CDL
· B737-300性能—飞行筹划
· B737-300性能—简化性能
· B737-300性能—正常使用性能
· B737-300性能—非正常使用性能
· B737-300性能—载重与平衡计算
· B737-300油量表、性能分析手册使用
· B737-300其她有关资料
b) A320机型
· A320机型普通简介、FCOM飞行手册简介。
· A320机型飞机概述
· A320机型系统—空调、增压和通风
· A320机型系统—自动飞行系统
· A320机型系统—通讯系统
· A320机型系统—电气系统
· A320机型系统—设备(驾驶舱)
· A320机型系统—防火系统
· A320机型系统—飞行操纵系统
· A320机型系统—燃油系统
· A320机型系统—液压系统
· A320机型系统—防冰、排雨系统
· A320机型系统—批示、记录系统
· A320机型系统—起落架系统
· A320机型系统—灯光系统
· A320机型系统—导航系统
· A320机型系统—氧气系统
· A320机型系统—气源系统
· A320机型系统—污水系统
· A320机型系统—机上维护系统
· A320机型系统—辅助动力装置
· A320机型系统—舱门
· A320机型系统—动力装置
· A320机型飞行准备—装载
· A320机型飞行准备—起飞性能
· A320机型飞行准备—着陆性能
· A320机型飞行准备—特殊操作
· A320机型飞行准备—飞行筹划
· A320机型操作—限制
· A320机型操作—非正常和紧急状况
· A320机型操作—原则操作程序
· A320机型操作—补充技术
· A320机型操作—飞行中性能
· A320机型操作—单发、双发失效
· A320机型FMGS(飞行管理引导包线系统)—概述
· A320机型FMGS—原理
· A320机型FMGS—飞行员页面
· A320机型FMGS—MCDU(多功能控制和显示组件)页面使用及功能
· A320机型FMGS—程序
· A320机型FMGS—补充技术信息
· A320机型(QRH)迅速检查单
· A320MEL使用
· A320油量表、性能分析手册使用
· A320其她有关资料·
4.2.2 训练小时数:21小时
4.2.3 考试时间:1小时
4.2.4 “B737-300或A320操作程序”模块
(1) 训练内容:
A. 运营区域
B. 燃油政策
C. 运营原则
D. 飞行筹划制作
E. 一发失效后运营
F. 复杂气象条件下运营程序
G. 航空器性能限制
H. 飞行筹划制作程序
I. 签派放行/飞行监控
J. MEL/CDL使用
K. 载重平衡计算及装载管理程序
(2) 训练小时数9小时
4.2.5 考试:1小时笔试
4.2.6 “B737、A320应急程序” 模块
(1) 训练内容:
A. 机长宣布最低燃油后工作程序
B. 飞行特殊状况处置原则和程序;
C. 应急救援政策与程序;
D. 搜寻和援救;
E. 紧急信息传递与报告;
F. 紧急和遇险通讯程序。
(2) 训练小时数:3小时
4.2.7 考试:1小时笔试
4.3 “特殊运营”某些
4.3.1 “特殊运营”模块
(1) 训练内容:
A. ETOPS运营
B. 二次放行运营
C. RVSM运营
D. 极地运营
E. 特殊机场运营
(2) 训练小时数:9小时
4.3.2 考试:1小时笔试
4.4 初始训练课程段小时数共计:66小时。
4.5 训练后达到质量规定:
通过训练
(1) 熟悉航空器运营天气条件限制;
(2) 熟悉有害天气现象对飞机运营危害性及解决程序;
(3) 熟知天气资料索取分析和提供使用;
(4) 熟知航行情报资料索取与使用;
(5) 熟知通讯规程和规范用语;
(6) 熟悉空中交通规则及遵守;
(7) 熟悉空中交通管制协调程序;
(8) 熟悉公司飞机普通特性、相应飞机机型系统、性能限制;
(9) 熟悉公司相应飞机机型飞行手册、油量手册使用政策和办法;
(10) 对的使用最低设备清单(含:构型偏离清单);
(11) 熟知签派放行和飞行监控政策与程序操作;
(12) 熟悉签派职责范畴飞行区域和机场基本特性;
(13) 熟知飞行筹划制作和载重平衡、起飞油量等各种使用数据计算;
(14) 熟知飞行各类信息传递与解决;
(15) 熟知飞行保障组织与控制程序;
(16) 熟知飞行特殊状况处置程序;
(17) 熟悉飞行签派应急处置程序;
(18) 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
4.6 教学办法
由公司运营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组织和贯彻,由有资格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学,各运控中心/分控中心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行。
5. “运营熟悉和操作见习”课程段
5.1 “运营熟悉”模块
(1) 训练内容:
A. 系统地观测熟悉要获得签派资格典型飞行区域(涉及航线、过站机场)基本特性;
B. 系统地观测要获得签派资格机型按CCAR121FS部运营机上操作程序。
(2) 训练小时数:5小时(实际航线飞行观测)。
5.2 “模仿机训练”模块(仅在条件允许时增长此训练):
(1) 训练内容:
A. 驾驶舱检查和通电程序;
B. 发动机正常和非正常起动与关车程序;
C. 起落航线(涉及小航线)飞行;
D. 制定飞行筹划;
E. 进、离港和等待程序;
F. 精密和非精密进近、着陆程序及操纵要领;
G. 飞机各系统在正常、非正常和应急状况下操作程序;
H. 正常和应急检查单使用;
I. 正常起飞、中断起飞,V1后发动机故障继续起飞操作程序和要领;
J. 正常与特殊状况下精密和非精密进近、中断进近与复飞;
K. 低空风切变判断和处置办法;
L. 恶劣天气条件下起飞、进近与着陆;
M. 机动飞行程序与操纵;
N. 大坡度盘旋;
O. 不同高度各种形态下失速和改出办法;
P. 飞机飘摆判断与改出办法;
Q. ETOPS、跨水运营飞行操作程序;
R. 其她与签派职责有关训练科目。
(2) 训练小时数:5小时。
5.3 “操作见习”模块:
(1) 训练内容:
A. 熟悉工作环境;
B. 工作设备、文献资料和计算机工作站使用与管理;
C. 实际飞行签派工作操作程序;
D. 飞行前准备;
E. 放行安全;
F. 经济效益;
G. 机组简介;
H. 航行告示;
I. 航路和机场;
J. 天气预报和实况;
K. 最低安全高度;
L. 巡航高度;
M. 飞行筹划;
N. 备份筹划;
O. 放行允许;
P. 空中交通管制;
Q. 燃油;
R. 载量;
S. 飞行保障组织与控制;
T. 起飞时间;
U. 飞行位置报告;
V. 高度调定;
W. 天气报告;
X. 天气预报改正;
Y. 仪表高度变化;
Z. 从目视飞行改为仪表飞行;
AA. 紧急程序;
BB. 着陆报告;
CC. 天气预报和实际飞行中天气差别。
(2) 训练时间规定:至少90个工作日。
5.4 教学办法:
(1) 运营熟悉,采用受训人在实际航线飞行观测办法来完毕;
(2) 模仿机训练,采用受训人在飞行模仿机观测飞行人员操作办法来完毕;
(3) 操作见习,采用在运营控制中心/运控分中心指定飞行签派操作教员监督指引下跟班实习办法来完毕。
6. 资格检查
完毕新雇员训练人员,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由各审定小组报审定委员会审批。
资格检查考核方式:以受训人员在飞行签派检查员观测下完毕一种航班运营签派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检查员可以在受训人员操作中就学员应当掌握知识进行提问。
资格检查成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如资格检查不合格,可以补充检查一次。
7. 填表
由运营控制中心/运控分中心在各自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中如实记录。
8. 聘请
受训人员通过笔试和资格检查考核合格后,依照第一章“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级别获得和聘请”中规定进行助理飞行签派员或飞行签派员聘任。
第四节 转机型(或差别)训练
1. 训练目
使飞行签派员在通过本训练和资格检查后获得相应机型签派资格。
2. 进入条件
已具备我司飞机相似组类其他机型签派资格飞行签派员。
我司初始训练机型为B737-300,A320/319。飞行签派员为了获得初始机型以外其她机型(B737-300、B737-800、B757、B767-200/300、B777、B747-200/400、B737-600/700/800、A340)签派资格应分别进行下列转机型(差别)训练。
3. 训练提纲
3.1 B737-300
(1) B737-300机型飞行手册和系统简介。
(2) B737-300机型运营和性能特性;
(3) B737-300机型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
(4) B737-3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
(5) B737-300机型MEL;
(6) B737-300机型其他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关于课题;
(7) 飞行操作程序;
(8) B737-300机型重量和平衡计算;
(9) 飞机性能签派基本规定和程序;
(10) 飞行筹划,涉及航路选取.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规定;
训练小时数 7小时
资格检查 1小时
3.2 B737-800
(1) B737-800机型飞行手册和系统简介。
(2) B737-800机型运营和性能特性;
(3) B737-800机型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
(4) B737-8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
(5) B737-800机型MEL;
(6) B737-800机型其他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关于课题;
(7) 飞行操作程序;
(8) B737-800机型重量和平衡计算;
(9) 飞机性能签派基本规定和程序;
(10) 飞行筹划,涉及航路选取.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规定;
训练小时数 7小时
资格检查 1小时
3.3 B757
(1) B757机型飞行手册和系统简介。
(2) B757机型运营和性能特性;
(3) B757机型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
(4) B757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
(5) B757机型MEL;
(6) B757机型其他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关于课题;
(7) 飞行操作程序;
(8) B757机型重量和平衡计算;
(9) 飞机性能签派基本规定和程序;
(10) 飞行筹划,涉及航路选取.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规定;
训练小时数 11小时
资格检查 1小时
3.4 B767-200
(1) B767-200机型飞行手册和系统简介。
(2) B767-200机型运营和性能特性;
(3) B767-200机型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
(4) B767-2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
(5) B767-200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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