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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关键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关键职能,是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布署和关键决议落到实处关键手段,是各级领导改善工作作风有效路径,是提升机关工作效率有力方法。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深入学习落实党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布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关键,客观公正,深入一线、重视实效标准,经过督查立即发觉、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帮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实施和落实,确保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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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 负责督查办全方面工作。 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 山 组员:王 秦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 其 组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 浩 组员:李泽楷 方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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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范围:区直全部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组员: 罗天天周华丽 李世俊
齐道民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全方面负总责,区直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专员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方面督查汇总,推行督查职能,并和区督查办立即做好对接工作,根据督查办要求及
时报送相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关键工作布署落实落实。
(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议、关键文件和关键工作布署落实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转来批办件、查办件。
(三)区委、区政府关键会议(包含办公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决定事项,关键事件处理情况及区委、区政府关键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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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委、区政府领导临时确定批办、交办事项。
五、督查办职权
1、依据工作需要督查办人员能够列席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及相关会议,并尽可能全方面地阅读各级文件,方便正确地掌握领导意图和相关政策;
2、督查办能够依据需要立即到相关单位检验了处理策落实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督促按相关要求办理;
3、对数次催办仍未办结和不宜由其它单位办理相关事项,督查办有权直接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提议。
4、督查办能够将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直接向相关领导汇报,以确保领导立即掌握决议落实情况;
5、督查办能够经过《督查专报》反应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推广好经验和做法,对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六、工作制度
(一)工作程序
1、督查立项。依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由督查一科对近阶段督查事项拿出初步方案,报主任同意后立项督查;特殊事项也可由主任直接立项安排督查。
2、督查实施。督查一、二、三科根据工作要求,天天在要求时限内,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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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候督查,并负责对本科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将督查中发觉问题和好做法形成文字材料,立即报送督查四科。
3、汇总通报。督查四科对督查一、二、三科汇总督查材料立即编发上报并形成《督查专报》,向区委、区政府关键领导和相关领导汇报,经过《宿城在线》向全区通报。
4、立卷归档。各督查科对督查过程中形成多种资料,做到立即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二)工作例会
1、督查办标准上每七天五下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例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布署下周督查工作关键。
2、各个督查科天天早晨8:30召开会议,研究当日工作思绪,明确工作关键,天天下午5:00对当日工作进行小结,找出存在不足,确定下一步改善方法。
3、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布署督查工作。
(三)信息报送
1、面上情况自报
面上情况自报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采取日报、周报、月报方法定时上报。各单位天天早晨11:30前报送当日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观摩点进展情况。每七天六早晨11:30前报送本周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稳定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三线”、“二线”工作计划。每个月28日早晨11:30前报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区直单位招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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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项目进展情况日报、周报、月报表,由协作组牵头单位上报,其它工作由各单位自行上报。
2、关键情况自报。各单位要立即报送工作中好经验做法、关键项目进展情况及需区委、区政府领导出面协调相关问题。 为提升信息报送时效,提倡以电子邮件方法报送或以软盘报送信息。各单位全部报表、材料必需根据要求要求立即上报,过时不报,或报送材料不规范,视为工作无进展,并给予通报。
(四)督查方法
1、关键督查
督查组将结合各单位上报情况,依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天天选择部分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2、专题督查
依据实际需要,对各单位工作进行定时或不定时专题督查。
3、随机督查
根据急事急查、特事特查标准,对领导交办事项随时组织督查。
七、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制度
篇二:督查方案 范本
相关对“XXX”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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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专题督查工作方案
为全方面掌握全县“XX”开展情况,经县XX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6月18-19日对各乡镇和县直各牵头单位“XX活动”进行专题督查。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关键
1、是否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员负责。
2、是否将“XX”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专题研究布署;是否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和子项目方案,具体工作项目目标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方法是否可行,期限是否确定。
3、围绕“行动”,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有哪些创新举措和经典经验。
4、活动开展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意见和提议。
5、活动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活动台帐资料。
三、时间安排
x月x日、x日。
四、人员组成及督查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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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督查由县委XX室、县政府XX室牵头,督查组从xx室、县政府xx室、县委xx委、县xx办、县xx局、县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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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等部门抽调xx人组成。成立四个督察组。
第一组督查
组 长:
成 员:
督查单位:
第二组督查
组 长:
成 员:
督查单位:
第三组督察人员
组 长:
成 员:
督查单位:
第四组督察人员
组 长:
督查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早做好相关
准备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督查组和督查单位要事先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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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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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督查小组于督查结束后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由县创新办梳理汇总,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通报。
xxxxxx办公室
6月— 3 — 日
篇三:督查工作方案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专题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经过专题督查,深入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促进参建单位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果断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和降低较大事故,严控通常事故,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连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方法及内容
(一)工作方法
此次专题督查工作,坚持综合和专题、明查和暗访、治标和治本、条块相结合标准,采取企业全方面自查、业主及建设单位全方面排查、区县建委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安全总站)全方面监督检验、市城镇建委组织教授检验、市城镇建委领导带队督查“五查”并举方法进行。
(二)关键内容
此次专题督查工作关键内容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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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渝建发【】77号)中明确工作内容为主,突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关键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长久有效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督查,关键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具体强化以下多个方面内容:
1、前阶段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和市城镇建委行业督查发觉隐患和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落实。
2、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项目施工单位(包含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含有对应资质;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是否配置了足够管理人员,施工、
监理单位项目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到岗在岗;
(3)建设单位是否在项目协议中明确了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方法要求、是否拨付了足够安全生产方法费用,施工单位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方法费用;
(4)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是否根据建立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计台帐;
(5)施工单位是否根据规范标准要求工艺次序和操作步骤进行施工,是否进行工序前检验和工序后复查,是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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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制度确保按操作规程施工;
(6)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是否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建档统计,尤其是是否对新进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
(7)现场临边、洞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防护,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关键步骤和部位是否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求,对轻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了关键监控和防范;
(8)现场使用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现场是否使用限制或淘汰工艺和技术;
(9)针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和国庆、秋冬季施工等关键时段,是否建立并实施预警防范机制,是否提前采取了对应防范方法;
(10)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编制了应抢救援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是否做好了应抢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贮备。
3、是否按计划推进关键目标任务,是否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4、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是否严厉打击不推行建设程
序、企业无施工资质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无对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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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私自进行施工活动和企业超资质承包、违法分包等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
5、区县城镇建委是否设置了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是否落实了足够人员编制,是否配置了对应装备设备,是否有足够工作经费,是否建立了监督工作制度,监督人员是否认真推行监督职责。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具体分为以下多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全市全部在建工程项目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负责该项目监管安全监督人员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率必需达成100%。在建工程项目自查完后,各工程项目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负责监管安全监督人员要分别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汇报,分别填写附表1、2、3、4,于8月31日前一并上报,区县监管工程报送至各区县建委,市管工程报送至市安全总站,并留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对本单位组织建设项目标监理、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排查,排查率必需达成100%。尤其是主干道建筑外立面、公租房、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标业主单位,要关键检验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结束后,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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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9月30日前书面上报排查情况并填写附表5,区县监管工程报送至各区县建委,市管工程报送至市安全总站,并留档备查。
(三)第三阶段:区县城镇建委、市安全总站全方面监督检验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区县城镇建委和市安全总站依据上报自查、排查情况开展监督检验,区县城镇建委对区管工程进行监督检验,市安全总站对市管工程进行监督检验,检验率必
须达成100%。在监督检验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填写附表6、8、9。区县建委于10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和附表5一并报送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汇总市管工程监督检验情况和区县监督检验情况后报市城镇建委。
(四)第四阶段:市城镇建委组织教授检验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由市城镇建委抽调建筑安全教授组成教授检验组,对全市各区县在建工程自查情况、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情况、区县建委和市安全总站监督检验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率不低于在建工程项目标10%。同时,对于不一样工程和部位步骤,要突出对应检验关键,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加大对公租房、主干道建筑外立面整改、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关键工程监督检验力度。各教授检验组检验完成后,形成书面检验总结材料,填写附表7、8、9,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市城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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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教授检验组分组情况及检验范围另行通知。
(五)第五阶段:市城镇建委领导带队督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市城镇建委领导分别带队组成督查组,督促区县建委对教授检验组检验发觉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教训,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关键研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特大事故防范长久有效管理机制。各组应于12月30日前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报市安全总站。委领导带队督查工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在认真推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上,开展好此次专题督查工作,并把自查整改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使隐患排查治理成为长久化。同时,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久有效机制,把强基固本作为目标,确保长治久安。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区县城镇建委、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
标准,结合(渝安办【】68号)布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题督查工作,切实推行各自工作责任。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工程项目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制订具体自查方案,认真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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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纠,同时,项目施工单位要在自查阶段组织本项目标全体从业人员观看视频安全培训教材。各工程项目标业主及建设单位要制订排查方案,对本单位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检验,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好自查工作,尤其是轨道交通、公租房、主干道建筑外立面整改、远郊区县社会事业项目标业主及建设单位,要针对各自项目特点,制订针对性强排查方案,扎实开展好排查工作。各区县城镇建委和市安全总站要扎实抓好监督检验,关键跟踪检验企业自查、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发觉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教授检验组对检验发觉问题、存在隐患及整改方法要提出科学合理整改意见。
在各个阶段检验工作中,关键检验工程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方法等行为方面存在隐患和问题,督促、指导、帮助工程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切实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对发觉通常性隐患要当场责令整改;对发觉没有安全保障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进行整改,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做好建档统计,挂牌督办,严防死守。
(四)突出关键,防范事故。各区县城镇建委、相关单位对关键工程、影响较大工程和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工程部位,提升检验百分比,扩大检验范围,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针对目前高温、雨季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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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特点和国庆、秋冬季施工等关键时段,明确各个时段工作关键,采取针对性强防范方法,确保高温、雨季、国庆及秋冬季施工安全。
(五)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此次专题督查工作中发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务必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重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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