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东各方:甲方:法定地址:乙方:法定地址:丙方:法定地址:丁方:法定地址: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4、法定地址:5、法定代表人: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其它约定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
2、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丙方:代表人:丁方: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甲方:_住所:_乙方:_住所:_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3、,以资共同遵守。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
4、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四条事务执行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
5、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五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
6、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第七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
7、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股权投资协议甲方:北京XX公司乙方:XX,男,丙方:XX,男,丁方:XX,男,戊方:XX,男,已方:XX,男,经甲、乙、丙、丁、戊、已六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和债权投资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目标公司情况目标公司:上海K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注册地上海市X区X号,注册资本金110万元人民币。现有个人股东5人,持股比例分别为乙65%、丙10%、丁10%、 戊10%、已5%。二、甲方投资情况甲方向目标公司入资人民币50万元,甲方注资目标公司后,
8、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0万元。在股权投资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供50万元债权。三、甲方对乙方增资时的先决条件。乙、丙、丁、戊、已各方满足本协议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各项条件。目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且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资扩股。四、甲方出资方式本协议签订且目标公司履行完成增资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人民币50万元以出资款名义汇入目标公司账户。目标公司收到的上述出资款应用于甲方向目标公司的增资。甲方缴付出资款项、且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向甲方出具出资证明书。该出资证明书应目标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增资金额、持股比例、
9、增资款项缴付日期、出资证明书出具日期等。出资证明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五、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及丁方缴付的出资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中国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工商登记事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办理结束。六、乙方控股地位的保持甲方投资进目标公司股份变动后,乙方所占股份不低于54.2%。乙方现有股份65%,目标公司增发25%后,乙方的股份稀释到48.75%,所以还须从现有股东丙、丁、戊、已处按各自占股比例及估值水平共受让5.4
10、%的股份。七、乙方增持股份的权利同时,乙方在未来2年内,有进一步增持股份的权利,而非义务。本协议签订后2年内,乙方随时可按照600万的估值, 从小股东收购总共5.8%的股份。(具体方案见“股东未来2年内增持权”和“增持后股比”两栏)。八、目标公司增资及乙方增持后的股本结构股东现在股比投资额(万)本次股权增资(万)对应估值(万)增发后持股比例增发同时受让股份增发和现有股东受让后的股份股东未来2年内增持权增持后股比乙丙丁戊已甲100%110100%100%100%九、董事会构成目标公司设三个董事会席位,乙方为代表的股东有2个席位,甲方有1个席位。甲方的董事席位须随增资进入公司章程。十、财务人员任免
11、权在A轮融资(定义为超过2百万美元的融资)之前,甲方有权任命财务人员及财务主管),在甲方的投资期间,甲方对财务人员的任命有一票否决权。十一、甲方的投资的优先清偿权在发生清算及公司整体转让时,甲方的投资额具有完全参与分配的优先清算权,甲方优先收回200万元投资收益后,剩余资产由甲方和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十二、乙、丙、丁、戊、已方的陈述与保证与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内部规定、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向甲披露的全部事实之中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或虽有必要披露而怠于披露的重大事项。目标公司工商局登记的章程的资本结构与向甲方所披露的信息完全一致,且能够准确反映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资本
12、结构。现有股东及其他第三方不享有任何形式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转让权、优先退出权、期权、认股权证、转换权、赎回权、回购权、股权激励计划等,亦不存相关协议或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止的期间内,不会宣布或支付任何分配利润;甲方缴纳入资后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在本次投资完成前,不进行兼并收购、参股其他企业、与任何其他人合并、并入其他人、或以任何方式对资本结构进行重组或调整。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目标公司的义务,由乙、丙、丁、戊、已共同承担,具体需要办理的事项,由乙方负责办理,其他各方积极协助签署相关文件及提供相关证件。何一方延误或不履行,将承担相
13、应违约责任。十三、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适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如乙、丙、丁、戊、已未能按约定期限内完成上述任何一项工作致使本投资协议行为未能完成,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投资的本金加20%年利率按照资金实际占用期限退还给甲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因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就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迟延利息、预期利益损失及律师费等)。十四、甲方提供的50万债权的提款条件在目标公司的现金余额低于x万及公司过去一个月月度流水达到xx万时,可要求提款;债权的利息为同期银行基准利息下浮30%。十五、不可
14、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的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文件及有效证明。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延期履行本协议或免除履行责任。十六、协议变更和解除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书面变更或解除。若因乙、丙、丁、戊、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于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缴付的全部入资退还甲方,并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或减资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违
15、约方仍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十七、通知和送达按本协议所发出的通知,以直接送达或邮政快递、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分别发送至该方下述地址。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后当天、快递送达后第五天,视为送达完毕。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该项变更发生后5日内通知其他方,否则将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XXXX联 系 人:通讯地址:电 话:电子邮箱: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电子邮箱: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子邮箱:丁方:通讯地址: 电 话:电子邮箱:戊方:通讯地址: 电 话:电子邮箱:已方:通讯地址: 电 话:电子邮箱:十八、信息保密本协议及协议附件和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信息均属保密
16、信息,任何一方当事人未事先获得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或透露给第三方。若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必须予以披露的,则需披露方应在披露该等信息前的合理时间内征求其他方的意见。十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十、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其余正本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方: 乙方:丙方: 丁方:戊方: 已方: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张政 身份证号码 乙方:
17、李建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投资成立的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为项目投资主体。两人共同投资500000元,备用金100000元,共计550000元。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45%;乙方占出资总额的55%。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
18、出资总额为限对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三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
19、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合作期限和投资的转让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的期限为 10 年;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
20、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成立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 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
21、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1.由甲方负责经营并管理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的所有事宜,且双方约定按月支付甲方工资3000元;2. 以淮北市宝之源玉器店为中心,未来继续发展的分公司按照此协议规定,合同规范内容继续生效;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投资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韩国进货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2、,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分享经贸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额壹佰万元整(100万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70%;乙方占出资总额的30%。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三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
23、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
24、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25、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乙方(签字):_ _ _ _年_
26、 _月_ _日签订地点:_ _委托投资协议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投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秉诚履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向 公司(个人)投入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 元。现甲方将该投资款全部委托给乙方管理,以乙方名义行使相应投资权利。 二、委托事项交付 甲方投资款全部到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交付的确认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上述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甲方未以
27、书面形式撤消委托的,本协议委托事项自动延续。 四、投资权益 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收益权,乙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后,需及时向甲方进行移交。 经协商,按照每月 %的收益率进行委托投资,即甲方的月收益为所委托本金的 %。委托本金在委托期限内,除特殊不可抗力之外不得提取。如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五、投资风险 乙方基于本协议之委托所产生的经营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六、转委托 乙方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处理或者行使权利的,需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七、乙方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财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即乙方须保证甲方委托本金不变以及每月 %的固定收益。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
28、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九、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入股协议书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址:乙方(员工):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持股方式1、内部员工持股主
29、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第二条 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 股,每股为 元。第三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
30、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故比例享受分红;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 年 月 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 年 月 日起计算(生效)。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
31、股份比例共同享有。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第五条 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 /年)。3、分配方式: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第六条 奖励股权的收
32、回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第七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3年内,如乙方
33、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
34、利率损失。4、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第八条 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3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权,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第九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第十条 适用法
35、律及争议解决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
36、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
37、损失。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绝不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扣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股权分红等款项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9、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知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10、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扣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人(签字): 姓名(签字):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