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工程施工协议甲方:乙方: 根据武汉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报装编号/传单编号 ),经招投标程序及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报装用电工程,依照武汉供电设计院设计的方案进行设备选型、购置及施工。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协议法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质量:4、 工期:5、工程重要内容和范围本工程的供电方案报批程序(此方案必须满足本项目用电容量)和武汉供电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的内容(不含开闭所及配电室土建工程)。(1) 开闭所及公用配电室的电气设计,专用配电室电气设计,变电站至开闭所外线设计及配电室低压出线设计。(
2、2) 开闭所、公用配电室的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计量装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专用配电室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及箱式变压器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3) 市电到开闭所外线工程的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开闭所至各配电室的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4) 其余施工内容详见武汉市供电设计院设计图。二、 工程费用和付款方式:1、根据供电方案及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其中:清单包干价 万元,预留金 万,配电房土建费用 万。(预留金为甲方也许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属甲方支配)2、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合
3、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设备订制款)3、甲方按供电部门提供的交款清单全额支付,如设计费、施工费、检测费、调试费、安装费、计量费及验收送电(因户主为江岸区房地产公司,此费用含在清单包干价中,如甲方交需从清单包干价中扣除)。4、项目供电工程线路、设备施工安装完毕后,经甲方、监理方、审计方核算验收后,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20%(即总工程款的5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待审计单位完毕供电工程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核价的95%(含已支付款项)。乙方请供电局验收送电,并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等相关文献。5、总价款5%质保金在送电满一年后一周内支付。6、中标书中发生的费用按中标价计算,未发生
4、的费用需扣除,新增项目单价按审计单位拟定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超过图纸和招投标文献增长的非国家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或非甲方因素导致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三、 甲方的职责1、 提供乙方所需相关资料及用电需求图,乙方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2、 办理规划红线应交的政府规费。3、 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工程款。4、 本协议签订后,提供双方验收合格的配电房(建筑)。提供供电工程必要施工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5、 负责供电工程与其它工程施工之间交叉配合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6、 送电前必须配合完善相应供电手续。四、 乙方的职责1、 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与供电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2、 协助甲
5、方办理供电线路工程规划红线手续。3、 认真做好工程报装、设计、设备购置、施工及安装调试工作。严格按照设计院规定、规范施工、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中自身及别人的生命及设备财产安全,并承担安全事故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4、 因乙方采购设备质量及施工质量引起上级电网事故,由乙方负所有责任。5、 保证工程质量优良,保证供电工程验收,准时送电。如非乙方因素,不能准时送电,乙方不承担责任。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盗事宜,如发生电气设备、安装材料等盗窃或破坏,因此引起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五、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从送
6、电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因乙方采购设备质量及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内发生其它故障,甲方可委托乙方解决,乙方只收取材料费(人为因素不在其中)。保修期外,随时提供有偿服务。六、 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协议履行职责,致使乙方延误工期及送电,导致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补偿。2、 乙方未按协议履行职责,使工程不能准时送电,甲方因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双方协商解决。七、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招投标文献、设计图及补充条款为全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招投标文献、设计图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九、 本协议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留肆份备档,并交乙方两份。工程送电保修期满后失效。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协议订立地点: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