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承诺书监督登记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报监日期: 年 月 日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承诺书使用说明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存档一份。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承诺书承诺内容执行,如有违反,必须承当相应责任。承 诺 书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三方就 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互相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一、建设单位:(一)质量方面: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
2、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减少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献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献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协议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
3、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献和协议规定。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二)安全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规定,不压缩协议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
4、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一)质量方面: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献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规定、施工技术标准和协议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
5、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二)安全面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重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
7、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规定后组织实行。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规定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具体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立明
8、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边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立,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规定。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合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也许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用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用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
9、、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拟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立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的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
10、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高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一)质量方面: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
11、、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献和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采用旁站、巡视和平检查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 (二)安全面: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2、在实行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规定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
12、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断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行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贯彻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献,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贯彻情况: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工地例会制度;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其他为贯彻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