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协议(一审阶段)甲方: 乙方: 0*年*月4 / 4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协议(一审阶段) 甲方:_ 办公地址:_ 邮政号码:_ 电话:_ 传真号码:_乙方:*_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_ 邮政号码:_ 电话:010-_ 传真号码:01-_ 鉴于,甲方_因被_检察院指控犯有_罪,现案件已/或将移送_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自愿聘请乙方律师为_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各方经充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 提供一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_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定_律师、_律师担任被告人_的第一审辩护人。 第二
2、条 各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未能监控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履行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有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建议或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及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辩护费及办案费 依据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形和复杂程度,各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_元和办案费_元,共计人民币_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
3、履行的工作的费用及向有关人员的关于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署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_,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被告人_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协商部分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各方终止履行本协议。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 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