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试运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工程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程序,明确在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中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2合用范围
合用于火电建设项目以及与火电相类似的建设项目
3相关文献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4名词解释
4.1单机试运、分部试运阶段应从高压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
4.2单机试运是指单台辅机的试运。
4.3分系统试运指按系统对其动力、电力、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
5管理职责
5.1试运组织与职责
5.1.1分部试运组:在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以下简称试运组。
5.1.2组织机构:分部试运组由施工(项目部有关领导、专业负责人、各部、室负责人、负责试运的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调试、监理、设计、管理公司、业主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同时应邀请重要设备厂商派员参与。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组长由项目部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或项目部总工出任)。副组长由总指挥与有关单位协商任命,其中项目部副总以上领导出任常务副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5.1.3组长的重要职责:分部试运组组长及副组长负责分部试运阶段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指挥领导工作;分部试运会议的主持和计划的编制、审核、签发;组织和办理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及资料的交接等。
5.1.4安装施工单位职责:负有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的协议责任,负责编审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阶段的方案和措施;负责完毕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工作及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后的验收签证;提交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阶段的记录和有关文献、资料;作好试运设备与运营或施工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5.1.5调试单位职责:应按协议编制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方案和措施,提出或复审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阶段的调试方案和措施,参与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中的调试工作,参与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工作。
5.1.6管理公司职责:参与试运组的调度例会,专题会议。参与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及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后的签证验收工作。
5.1.7监理单位职责:参与试运组的调度例会,组织协调专题会议,主持分部试运验收工作。
5.1.8机组分部试运可分为九大专业类,即锅炉、汽机、电气、热控、水工、化学、除灰、输煤、暖通与消防。每个专业分为若干系统。安装单位相应成立若干试运小组,配有机务、电气、热控人员,分别负责系统分部试运工作,业主运营人员配合。
6管理内容
6.1试运网络计划
6.1.1除了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方案之外,安装单位还应编制整个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阶段的试运网络计划,明确各个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系统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进度安排,以便有条不紊地指导分部试运工作,提高试运质量,避免返工,尽快为机组整套启动发明条件。
6.1.2试运网络计划须报监理审查,总监并召集设计、安装、调试、管理公司、制造、业主运营等有关方面人员讨论审定。试运网络计划需在试运开始前(送厂用电前)一个月报出。
6.1.3修订试运网络计划应根据计划实际完毕的情况由安装单位负责,并征得监理、管理公司(或业主)批准。修订后的试运网络计划应及时分发给各有关单位。
6.2分部试运条件
6.2.1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已经竣工并按《验标》验收合格;试运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记录等资料齐全。安装完毕后形成具体且系统的安装结束状态文献包(文献包的内容另行规定),并经安装单位质检部门审阅后,移交试运小组审定。假如由于客观因素存有未完安装工作,应明确责任方和计划完毕日期;
6.2.2试运范围内土建施工结束,地面平整,照明充足,无杂物,通道畅通,具有安全消防设施;
6.2.3本系统试运前,必须进行的其它系统试运已经完毕,已提出其试运报告和实验数据。
6.2.4在本系统设备与相邻或接口的系统与设备之间,已有可靠的隔离,并挂有警告牌,必要时加锁。
6.2.5试运计划、方案措施已经编制并审批、交底。
6.2.6电、汽、水、油等物质条件已满足系统分部试运的规定(一般应具有设计规定的正式电源)。
6.2.7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后,才干进入分系统试运。
6.3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方案
6.3.1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方案由安装单位负责编写,经安装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报送监理单位,管理公司。重要的或涉及较多外部接口的部分试运方案,需经监理、管理公司相关部门会审,试运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其送审稿应在分部试运开始前一个月报出。
6.3.2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方案编制的依据:
6.3.2.1设计图纸和有关规程、规范;
6.3.2.2安装结束状态文献包;
6.3.2.3厂家安装调试说明书;
6.3.2.4与已有生产系统的接口现状;
6.3.2.5与已完毕分部试运的其它系统的接口现状。
6.3.2.6分部试运方案应涉及的内容:
6.3.2.7本系统的范围、界线应与安装结束状态文献包相符;
6.3.2.8试运的环节、方法、应调整的和实验的项目;
6.3.2.9应达成的标准,有明确的定量数值和定性描述,便于鉴定本项分部试运是否合格;
6.3.2.10试运的进度安排;
6.3.2.11试运前应具有的条件;6.3.2.12与其它分部试运系统的关系;
6.3.2.13人员的组成与安排;
6.3.2.14仪器、工器具的安排;
6.3.2.15安排措施与隔离措施;
6.3.2.16其它需要技术交底的内容。
6.4技术交底
每项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前,安装单位应组织参与试运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有关方面人员参与。技术交底要做好记录。
6.5文明试运
6.5.1凡试运会拟定或试运组各负责人安排的工作,相关单位(部室)必须准时完毕。
6.5.2设备或系统进入代保管后,凡进入容器或设备内作业、动用正式转动机械设备及系统或停送电,必须办理“(甲方生产)作业票”,竣工后立即结票。
6.5.3在禁火区域明火作业,相关单位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明火作业票”,并按作业票措施规定施工,否则未办票者或未按作业票措施规定施工者,对责任者按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6.5.4参与试运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各单位(或代表)必须准时参与 。
6.5.5试运组组织的分系统、单机设备试运,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到现场。
6.5.6试运期间分包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按试运办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6.5.7分部试运前,有关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分管的系统、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完善影响试运的工作,并做好记录,报试运办审查,不能因未进行检查或尾工未完善影响试运正常进行。严格杜绝因检查不到位而引发的设备事故。6.6工作票及安全隔离措施
6.6.1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如涉及生产系统或通过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已移交运营代管的设备,应按业主的设备系统检修工作票制度,由试运组负责办理工作票手续,业主代表协助联系。
6.6.2安装单位要在分部试运前做好安全、消防、隔离、警告牌等措施,必要时派员警戒。
6.7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报告与文献包
6.7.1每项试运结束后,由试运组及时编写完整、准确的试运报告,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管理公司(业主单位)验审会签,报管理公司、业主备案。(会签表见附表1,2)。
6.7.1.1试运报告应有以下内容:
6.7.1.2试运活动的起始日期;
6.7.1.3实验内容、数据、表格、曲线;
6.7.1.4质量验评结果;6.7.1.5试运中的较大事故,碰到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6.7.1.6未竣工作的因素、责任方、规定完毕的日期。
6.7.1.6重要试运人员。
6.7.2试运组将整理的试运报告,连同安装班组在试运前交来的安装结束状态文献包,形成更大范围内的信息量的文献包移交给调试单位。
6.8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动态
6.8.1施工单位负责每周发布试运动态,涉及试运项目完毕情况、下周工作计划,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6.8.2试运动态发至管理公司、业主、监理单位、设计院、厂家、调试单位等。
6.9相关问题
6.9.1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需要的水、电、汽、油、费用问题等,按协议规定解决。按照施工单位事先作出需求计划,呈报监理、管理公司及业主。
6.9.2因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中损坏和丢失的而需要动用备品备件时,按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6.9.3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中损坏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给监理、管理公司(或业主)设备材料部门和厂家住现场代表,求得尽快解决,使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进程少受影响,费用视情况和责任酌情解决。
6.9.4已验收签证的设备和系统,如生产或试运营需要继续运营时,一般由生产单位代管。代管期间的施工缺陷仍同施工单位消除,其它缺陷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等有关单位完毕。
6.9.5协议规定由设备制造厂负责单体调试的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调试、生产等单位检查验收。未经施工、调试、监理、管理公司、业主运营单位会签的系统,不能视为单机试车和分系统试运合格系统,不能移交运营代管,不能参与机组整套启动。
附表1
设 备/系 统 分 部 试 运 签 证 验 收 卡
设备/系统
序号
验收内容
评 价
备 注
合 格
优 良
评价:
该设备/系统已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完毕分部试运,经按部颁《验标》验收,被评为优良( )/合格( ),已具有代管条件,批准进入整套启动阶段。
重要遗留问题及解决意见:
序号
问题内部
责任方
规定完毕时间
备注
签字
施工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调试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管理公司代表: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附表2:
设 备/系 统 分 部 试 运 检 验 验 收 表
序号
检查内容
验收标准
评 价
备 注
合格
不合格
签字
施工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调试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管理公司代表: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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