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妇产科危急值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977615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3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妇产科危急值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妇产科危急值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景谷中医医院妇产科“危急值”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一、妇产科“危急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保障对患者特别是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医院及科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解决意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某些检查或某项检查结果极度异常,提醒患者也许处在有生命危险的边沿状态,如不及时有效地采用治疗或干预措施,也许导致严重后果,危及患者生命。假如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也许挽救患者生命,这种有也许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1.“危急值”信息,可提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在危险边沿状态的患者采用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发生意外,出现严重后果。 2.“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行,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积极参与临床积极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3.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查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三)妇产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实验室“危急值”项目及范围: 实验名称 项目 “危急值”范围 备注 全血细胞分析 (血常规) 白细胞计数(WBC) <2.5×109/L,>30.0×109/L 末梢血/全血 血红蛋白含量(HGB) 成年人:<50g/L,>200g/L 末梢血/全血 新生儿:<50g/L,>200g/L 末梢血/全血 红细胞压积(HCT) 成年人:<15%,>60% 末梢血/全血 新生儿:<33%,>71% 末梢血/全血 血小板计数(PLT) <50×109/L,>800×109/L 末梢血/全血 凝血功能 纤维蛋白原(FBG) <1.0g/L 血浆 凝血活酶时间(PT) >30.0秒 血浆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55.0秒 血浆 电解质 钾(K+) <2.8,>6.2mmol/L 血清/血浆 钠(Na2+) <120,>160mmol/L 血清/血浆 氯(Cl-) <80,>120mmol/L 血清/血浆 钙(Ca2+) <1.5,>4.0mmol/L 血清/血浆 二氧化碳结合力(CO2-CP) <15,>40mmol/L 血清/血浆 生化检查 葡萄糖(GLU) 女性、婴儿<2.2, >22.2mmol/L 血清/血浆 男性<2.7,>22.2mmol/L 血清/血浆 新生儿<1.6,>16.6mmol/L 血清/血浆 尿素(BUN) >22mmol/L 血清/血浆 肌酐(Cr) >350umol/L 血清/血浆 淀粉酶(AMS/AMY) 300U/L 血清/血浆 1200U/L 尿 总胆红素(TB) 新生儿>340umol/L 血清/血浆 肌酸激酶CK >250U/L 血清/血浆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 >50U/L 血清/血浆 肌钙蛋白 阳性(+) 血清/血浆 艾滋病 HIV-Ab阳性,初次检测 血清/血浆 甲 肝 HAV-IgM阳性,初次检测 血清/血浆 丙 肝 HCV-Ab阳性,初次检测 血清/血浆 (三)超声科“危急值”项目: 1. 腹腔内、胸腔内出血(中档量以上或疑有活动性出血的); (四)妇产科“危急值”报告程序 1.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也许存在危及值时,应具体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在采用相关诊疗措施前,应结合两种情况,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用、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拟定是否要重新复检。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重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告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告知本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告知病人时,应家属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及医务科应帮助寻找病人,并负责跟踪贯彻,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2.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者一方面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检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对的,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立即电话告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做好“危急值”具体登记。 (2)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及值报告电话后,假如认为该结果与合作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值班医生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用相应措施。 (3)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受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受人员负责跟踪贯彻并做好相应记录。 附表:妇产科“危急值”报告工作流程: (五)妇产科“危急值”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受遵循谁报告(接受),谁记录原则。妇产科已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及值解决的过程和效果信息做具体记录,接受人负责跟踪贯彻并做好相应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