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合作协议甲方: 姓 名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身份证号 ;丙方: 姓 名_,身份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和谐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钞票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品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钞票和货品,如需取货必须钞票结算并做好记录。经营中,甲乙丙三方对未经对方批准赊销出去的货品,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导致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
2、担补偿。 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派,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钞票与现有钞票不符,由甲方全额补偿。如出现应有货品与现有货品不符,由乙方全额补偿。过期货品解决: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品,需提前6个月和3个月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解决,解决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告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品由乙方全额补偿。纠纷解决:如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此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批准的情况下
3、不得转让本店,如导致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补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佛山市九童贸易有限公司。第二条 合作项目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上佳市青龙南路16号之一店铺。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销售、维修、电动车、自行车、电脑、安装监控工程、视频监控、广告设计等贸易型经营范围。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二)甲方以钞票方式出资,于_ 年_ 月_ 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钞票方式出资,于_ 年_ 月_ 日以前交齐。丙方以钞票方式出资,于_ 年
4、_ 月_ 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第五条 盈余分派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派: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派;次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派;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派。(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局限性清偿时,以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未经合作人批准,不允许再加入伙人,以下情况下允许入伙。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三方合作人批准; 认可本伙协议,并签署合作人共同拟
5、定的合作协议;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批准退伙;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公司的事由。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导致损失的,应当补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公司中的所有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批准,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
6、合作公司导致损失;执行合作公司事务时有不合法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告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告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告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通过合作人三方协商批准后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所有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公司的合作人。第七条 合
7、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一)乙方负责门店的经营管理与人员调配。甲方负责财务会计与运营决策。(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2. 对合作事业进行平常管理;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品)、购进常用货品;4. 支付合作债务;5. 办理相关证件。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派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派。3. 合作人分派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
8、有。4. 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5. 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二)合作人的义务: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 严禁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批准,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导致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二) 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批准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
9、和清算。(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全体合作人批准终止合作关系;2. 合作事务完毕或不能完毕;3. 被依法撤消;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因素。(二)合作的清算: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告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公司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拟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派。5. 清
10、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局限性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补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导致的损失;假如逾期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解决。(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解决;由此给其他合作人导致损失的,承担补偿责任。(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公司法而导致合作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补偿责任。(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补偿劝
11、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三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修改完毕后的补充协议同等具有法律效力。(二)入伙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四)其他细节条款另有附件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盖章后生效。(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甲方:_ (签章) 乙方:_ (签章)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 签约地点:_丙方:_ (签章)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