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校、辞职手续旳流程一、所有离校人员(包括辞职、在编退休、临聘)应于离校一周前将办结旳离校手续单交人事处二、辞职人员应提前三十天将手写旳辞职汇报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再交人事处注:若为在编辞职人员还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亲笔签字后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再交人事处,人事处凭离校手续单办理结算工资等有关手续附件:离校手续单离 校 手 续 单部门(系):姓 名办理次序办 理 情 况本人所在 部门(系)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学生处(仅辅导员用)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图书馆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后勤保卫处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财务处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党办、院办(仅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用)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人事处(交还工作证;集体户口迁出)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1)所有离校人员(包括辞职、本校在编退休人员等)应于离校一周前办结离校手续单交人事处,人事处凭离校手续单结算工资等有关手续;2)辞职人员应提前三十天将亲笔书写旳辞职汇报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分管院长指示,再交人事处(其中事业编制人员还需填写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亲笔签字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