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1.1. 为加强公司仓库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收发及报废制度。
2. 合用范围
2.1. 合用于集团公司仓库的管理。
3. 定义
3.1. 贵重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含)以上的物资。普通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不含)以下的物资。
3.2. 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
4. 职责
4.1.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收发存工作。
4.2.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检查工作。
4.3.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与苗圃场苗木的账务工作。
4.4. 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完毕情况由其直接上级复核检查。
5. 作业内容
5.1. 入库物资的管理
5.1.1. 入库管理规定
5.1.1.1. 购买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物资申购单》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验罢手续,核对无误后开具《物资进仓单》,由送货人或采购员、仓管员在进仓单上署名。与《物资申购单》不符的物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专业技术规定较强的物资,需由专业人员验收署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1.1.2. 各部门将尚可使用的物资寄存于仓库,必须办理物资寄存手续。主办部门将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检查该物资是否有异常或损毁迹象,并在寄存物资表上注明。如寄存物资存在质量隐患(如潮湿、污垢等会对物资导致损害),仓管员应拒绝入库,待物资达成适宜储存条件时再给予办理入库。《寄存物资明细表》见附表1。
5.1.2. 贮存保管
5.1.2.1. 物品入库后,对其进行分类编号存放,保证物品摆放整齐。
5.1.2.2. 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立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5.1.2.3. 所贮存物品按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适当的防护措施,加注“XX物品”标记,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防火措施。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进行专区存放并设立醒目警示标记,保证物品安全。
5.1.2.4. 对于易受潮变质的物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合;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合。
5.1.2.5.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每月对贵重物资清点一次;每半年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年终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应认真做好记录填写《物资盘点表》,发现账实不符、质量变损等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物资盘点表》见附表6。
5.1.2.6. 对于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按第5.4条款规定进行物资报废解决。
5.1.3. 仓库管理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并及时登记《物资进销存明细账》。每月6号前完毕《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见附表7。
5.2. 出库管理
5.2.1. 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指定部门物资领用人员(以下简称领料专员),非指定领料专员不得领取 仓库物资。物资领用流程如下:领料专员开具《物资领用单》交部门负表人署名复核,凭《物资领用单》领料联到仓库领取物资,领料专员与仓库管理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未能署名的可先电话告知仓库发放物资,但事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仓库补办领用手续。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5.2.2. 领料专员将物品领出后发现规格或其他因素不合用规定退回仓库,领料专员需填开红字《物资领用单》并标明“退回”字样。仓库管理员收到退回物资时在红字《物资领用单》签字,并凭领料联冲销账务。
5.2.3. 被使用部门退回仓库或拒绝领用的新购物资,仓管员在收到物资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部,采购部须在收到告知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未及时回复解决的,仓管员须于3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请示解决。入库物品退货时,仓管员填开红字进仓单并标明“退货”字样,收货人签收后冲销账务。
5.2.4. 对办公室(不含办公文具)及员工宿舍领用的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办理领用手续,其他部门及个人不予办理领用。
5.2.5. 物品借用及归还手续。部门领料专员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一式二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借用。借用物品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无法准时归还的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署名的延期借用证明。归还物品时仓管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则由借用部门负责维修后再行归还,如物资存在质量隐患(如潮湿、污垢等会对物资导致损害),仓管员应拒绝入库,待物资达成适宜储存条件时再给予办理手续。如需报废的则由借用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物品借用登记表》见附表2。
5.2.6. 对非有机分解的消耗类物品,(例如:枝剪、镰刀、灯泡……等)原则上以旧换新的方式领用,领用人凭已损坏不能用的物品换领。收回的废品由仓库统一解决。
5.3. 非入库物品的管理
5.3.1. 对工程材料、绿化苗木等非入库物品由公司工程管理、绿化直管部门负责接受与管理。仓库管理员对非入库物品数量有核查权。如仓管员在验收物品现场,必须对数量进行核算并在验收单据署名确认,对该批物品进场数量的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5.3.2. 公司苗圃场的实物管理由绿化直管部门负责,其账务登记由仓管员负责。苗圃场苗木收发由苗圃管理员填写《苗木进出场登记表》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须于每周五17点前交仓管员,第二联由苗圃管理员留存。苗木的报废由苗圃管理员按照5.4条款规定进行办理。《苗木进出场登记表》见附表8。
5.4. 物资报废规定
5.4.1. 拆迁旧物资及大型物资报废程序。
5.4.2. 拆迁的旧物资,主办部门将可反复使用的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不能反复使用的物资由主办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署名 告知仓库及相关技术部门到现场复核署名 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 董事办审批 仓库告知相关人员作报废解决。《报废物资登记表》见附表3。
5.4.3. 除第5.4.1点规定之外的物资报废程序。
5.4.4. 拟定需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 报废物资登记表 》经部门负责人署名后搬到仓库 仓库定期汇总《 报废物资登记表 》提出报废申请 相关部门会签( 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 董事办审批 仓库告知相关人员报废解决。
5.4.5. 经审批确认尚可使用的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告知相关人员办理物资寄存手续。
5.5. 呆滞物资的管理
5.5.1. 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3个月的计算开始时间以首批《物资进仓单》上的日期为准。
5.5.2.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6号前完毕《呆滞物资月度登记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呆滞物资月度登记表》见附表4。
5.5.3. 申购部门在一个年度内产生的呆滞物资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仓库管理员将会同采购部向行政部报送,由行政部进行解决。
5.6. 其它规定
5.6.1. 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仓库内严禁烟火。因玩忽职守导致物资损失、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6.2. 对不按《仓库管理制度》办理物资收发的部门及个人,仓管员有权记录违规事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3次以上(含3次)的部门及个人书面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解决。《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登记表》见附表5。
5.6.3. 仓库均应设立安全防患措施,并保持门、窗、柜、锁牢固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其种类和数量均应符合规定,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仓库管理员要纯熟掌握消防器材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5.6.4. 离开仓库应随手关闭照明、电脑等一切电源,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6. 相关文献
6.1. 无
7. 相关记录
7.1. 《寄存物资明细表》
7.2. 《物品借用登记表》
7.3. 《报废物资登记表》
7.4. 《呆滞物资月度登记表》
7.5. 《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登记表》
7.6. 《物资盘点表》
7.7. 《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
7.8. 《苗木进出场登记表》
7.9. 《物资领用单》(外部购买无固定格式)
7.10. 《物资进仓单》(外部购买无固定格式)
7.11. 《物资申购单》(外部购买无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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