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和措施: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及时性和精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阐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 企业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构成。在没有专
2、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一种重要方面,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行、检查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企业秘密。第二章 岗位职责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我司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侧、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我司有关部门减少消耗、节省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运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接企业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重要工作职责是: (一)
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精确,账目清晰,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当好企业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毕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重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多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按照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
4、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跟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多种账务处理; (七)完毕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重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企业财务计划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查对企业各项与财务有关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与否精确无误; (四)审阅企业计划资料、协议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状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差错弊端,规范企业经济行为; (六)针对企业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改善提议和措施; (七)完毕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
5、交付其他工作。第三章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乏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重要根据。 第十条 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有: 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根据,按照规定会计处理措施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互相可比和会计处理措施前后相一致。 第十二条
6、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精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一样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互相查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四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措施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会计工作所有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
7、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六条 资本金是企业经营关键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企业筹集资本金必须聘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汇报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人账。 第十七条 经企业董事会提议,股东会同意,可以按章程规定增长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批实收资本。 第十八条 企业股东之间可互相转让其所有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企业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出资和购置其他股东转让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九条 企业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减少筹资成本,同步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人成本。 第二十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管理,及时查对余额,保证负债真实性和精确性。
8、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应付款项报企业总经理同意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外担保业务,按企业规定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人企业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同意签字,然后将支票按同意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查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毕后交出纳人员。出纳
9、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局限性,逐月延扣后来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人款项合计超过一万元或现金收人超过54i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汇报总经理。凡与企业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接人文字性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凡1000元以上款项进人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企业财务人员支付(包括
10、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管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告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落。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我司实际需要,合理核算现金库存限额,超过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九条 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酬劳;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如下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同意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U0元,结算规定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同意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 工资由财务人
11、员根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工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准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差旅费及多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四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告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五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
12、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志账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查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和完整。企业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原始凭证。第六章 营业收支管理 第三十六条 企业营业收人包括手续费收人、其他营业收人等。营业收人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算、对反应,以保证企业损益真实性。 第三十七条 营业收人要按照规定列人有关收人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口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与业务有关支出,按规定计人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企业经济效益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
13、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九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多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1-算摊销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多种准备金:多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
14、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十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J工资总额3%计提。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费用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开支原则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应。 第四十二条 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减少成本措施
15、。 第四十三条 企业营业利润二营业收入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十投资收益+营业外收人一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各项收人,详细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人、罚款收人,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同意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各项支出,详细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四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对应调整后,根据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利润,按如下次序分派: (一)被没
16、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此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O%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5%计提,重要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派利润,根据股东会决策。向投资者分派利润。第七章 投资管理 第四十五条 短期投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可以并准备变现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四十六条 长期投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
17、性分析和认证,按企业审批许可权规定同意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 但凡我司会计凭证、会计眼簿、会计报表、会计文献和其他有保留价值资料,均应归档。 第四十八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次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留,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九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准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五十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
18、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同意。第九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票据管理,明确多种票据购置、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第五十二条 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所有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第十章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第五十三条 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薄、内部审计和财产
19、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规定。 第五十四 条记账措施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十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多种文字记录取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五十六条 企业以单价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机器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四)运送工具; (五)其他设备。 第五十七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35年; (二)机器设备; 三)电子设备、运送工具5年; (四)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
20、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五十八条 购入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送、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价格为原价。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协议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同意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一)盘盈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程度估算合计折旧人账,原价合计折旧后差额转人公积金; (二)盘亏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合计折旧,原价减合计折旧后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三)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人
21、(减除清理费用后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企业对固定资产购人、发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六十条 无形资产指被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人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Q年期限摊销。 第六十一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所有计人当期损益,需要在后明年度内分期摊销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人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第十一章
22、信息披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当结合经营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系统,逐渐实现财务、业务有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六十三条 企业应当逐渐发明条件,实行统筹企业资源计划,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 第六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原则,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侦务、企业资产与负债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信息,提出处理财务危机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五条 企业季度汇报、六个月度汇报和年度汇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准时编制财务会计汇报,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十六
23、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股东、主管财政机关等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汇报等材料,不得在报送财务会计汇报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第六十七条 企业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汇报,应当依法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评价体系,重要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有效性,评价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奉献。 第六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加强财务分析,保证企业财务预算目实现。 第七十条 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会计人员应当恰当使用所掌握企业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运用企业财务信息谋取私利
24、或者损害企业利益。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七十一条 企业各项经济活动、财务收支,有义务接受所有者、债权人监借、检查;企业内部应不停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控制机制,从而增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七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对企业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务纪律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不定期审计检查。 第七十三条 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对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查企业各部f1及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中
25、存在间题,发现管理上微弱环节并提出完善和改善措施; (二)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合法性、真实性和对性,审查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三)检查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及经济目责任贯彻完毕状况;(四)组织、参与离任审计工作。第十三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明确制定目、财务管理墓本任务和措施。如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参见上文第一、二、三、四条。 2、明确交代各岗位职责。如会计要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
26、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当好企业参谋。参见上文第五、六、七、八条。 3、明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有: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歌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参见上文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 4、明确现金、支票、营业收支、投资、会计档案、票据及有关印章等管理规定,要尽量做到全面、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如规定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27、,经总经理同意签字,然后将支果按同意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参见上文第二十二至五十二条。 5、明确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如记账措施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参见上文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一条。 6、明确信息披军机制。如企业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汇报,应当依法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参见上文第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六十九、七十条。 7、明确财务监督与审计制度。如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参见上文第七十一、七十二、七十三条。 8、明确管理制度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如在最终一般都要注明类似“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仰时间规定。参见上文第七十四、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