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2016)质借字第 号汽车质押借款合同汽车质押借款合同说 明一、本文适用于公民之间因借款质押关系签订的借款质押合同。二、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内容。三、本合同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四、当事人对本合同部分条款不作约定的,请在空格上方写“无”借款人及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出借人及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及质押担保等事宜签
2、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为每月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 种方式:1、 现金交付;2、 银行转账,由乙方直接发放至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开户人: ;账号: ;开户行: 。3、 其他方式: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种还款方式:1、期满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利息支付方式为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 元整;利息支付方式为 3、其他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
3、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有的汽车质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第五条: 质押车辆的具体状况为:1、 车辆所有人: 2、 车辆发动机号: 3、 车辆车架号: 4、 车牌号: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车辆质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及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七条:车辆质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车辆价值:人民币计(小写) 元,(大写)计 元整。第八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约定,合同签署后甲方应立即将质押车辆移交给乙方管理控制,如甲方未及时将质押车辆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相应
4、推迟放款时间;甲方延迟移交质押车辆超过【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约定借款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第九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质押车辆,如私自动用质押车辆造成质押车辆毁损,在保险理赔范围以外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毁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毁损质押车辆的保险金继续作为借款的质押担保,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补充担保物。第十条: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所用借款项、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借款金额的
5、【1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处置甲方质押的车辆,不足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进行追讨。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质押车辆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十三、若按照本合同联系电话联系不到甲方时,乙方可联系甲方提供的紧急联系人,甲方授权紧急联系人处理因本合同产生有关的所有事宜。紧急联系人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成立。第十五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所有手续由乙方保管。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双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