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之六
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
台帐日志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掌握社区顾问律师的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台帐是指《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及《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月度工作台账》,日志是指《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月度工作日志》,均由Xx区司法局制定。
第二条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发放到Xx区辖内各司法所及社区居委会,社区顾问律师每次值班或到现场提供服务时填写,司法所及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整理装订成册。
第三条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由社区律师按照服务情况填写,每月填报一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一名律师或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月度工作日志》并完成《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月度工作台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Xx区司法局律公科邮箱(hzlvgongke@)。
第五条 社区顾问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按照要求详细、客观、如实填写《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值班工作台账》和《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月度工作日志》,严禁敷衍对待,弄虚作假。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整理报送日志和台帐,对不积极报送的社区顾问律师应主动督促,承担好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七条 Xx区司法局对台帐日志报送情况进行监督,对迟报、漏报、报送虚假情况的律师事务所和社区顾问律师予以批评纠正,多次批评仍不改正的律师事务所作违约处理,取消其参与社区法律服务资格。
Xx区司法局
二○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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