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3-2023年度直流远程供电电源招标
技术规范书
一、概述
1.2 投标方必须对所有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即保证所有供货符合技术规定、服务质量规定、交货验收规定、价格规定规定。
*1.3 投标方必须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应答方式为“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并给出具体的技术数据和指标。诸如“已知”、“理解”、“批准”、“明白”等答复视为无效回答。
1.4 投标方以中文书面形式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文献及文献清单。提供的技术文献数量为1套纸质文献和1套移动U盘电子文献。技术文献内容要与提供的设备一致,所有的文献均应有简洁明了的名称和编号,各种文字说明应通俗易懂,所有图纸和图形符号等均应规范化。
1.5 投标方负责提供产品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送,在开通、调试及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过程中提供免费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以及设备的保修。
1.6规范书中带*号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款,不规范的应答书将作为废标解决。
1.7 本技术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二.技术标准规定
1.0 设备的技术规范须满足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对于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技术规范,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已有具体技术指标规定的,应满足上述建议和标准。
2.0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以下标准规定:
YD/T1817-2023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
YD/T 944-2023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规定和测试方法
GB/T 3873-198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7626.5-1999 电磁兼容实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实验
YD/T 637-2023 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
YD/T 950-1998 电信互换设备过电压过电流防护技术规定及实验方法
GB/T 3805-2023 特低电压(ELV)限值
YD/T 1051-2023《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规定》
IEC60950-21 2023 《信息技术类设备安全规定 第21 部分:远供电源》
3.0 重要技术指标规定
3.1 外形重量
设备外形尺寸及设备重量(需提供样品)。
3.2 设备技术规范规定
3.2.1 定义:
远程供电系统由局端电源设备、远端电源设备、监控单元、复合光缆(或光缆+电缆)及组成。分别定义如下:
1)局端电源设备:局端电源实现-39Vdc~-60Vdc直流输入,输出240Vdc~380Vdc (可调);
2)远端电源设备:远端电源实现240Vdc~380Vdc直流输入,输出符合通信设备的合用电压-48Vdc;
3)复合光缆:复合光缆是一种将电线和光纤复合在一起,实现直流电压及光信号的同步传输。
4)供电电缆:在不使用复合光缆的条件下,采用供电电缆加光缆。
3.2.2 远供系统局端设备、远端设备、能量分派管理单元技术规定
3.2.2.1局端设备技术规定:
1) 工作温度:-5℃~+40℃ 储存温度:-40℃~70℃;
2) 工作湿度:<90%(20℃±2℃);气压86kpa~106kpa;
3) 直流输入电压:-48Vdc(-39Vdc~60Vdc);
4) 输出电压:输出240Vdc~380 Vdc可调;
5) 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600W,整机功率≥2400W (根据负载情况可实现并机);采用模块化设计、提供N+1备份☆
6) 输出纹波:≤200mVp-p;
7) 源调整率:≤±1%;
8) 输出效率:≥88% ;
9) 具有过压、欠压、限流短路、过载保护功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防雷保护、强电入侵保护、开路等保护功能;
10) 具有输入防反接保护功能,反接后设备不工作。
11)支持输出电压电流等参数液晶屏显示功能;LCD显示,全中文人机交互界面,并可通过RS485、RS232接口输出告警信息。
12) 设备近端应具有单独的光电交接箱(包含输入、输出空开、防雷、光缆熔接、盘纤和法兰等,高压直流段落为直流空开,施耐德或ABB品牌),请提供图片和文字说明;冷却方式为强制风冷,风扇受温度控制。
13) 监控功能:
(1) 监控模块面板具有液晶显示屏和完善的菜单显示功能;
(2) 具有485或232通信监控功能及干接点报警功能;
(3) 系统具有遥控、遥信、遥测功能;
(4) 可实时显示系统及各模块运营信息,如:输出电压、负载电流等,发生故障时应能对的显示故障类型并具有相应的故障指示灯;
(5) 通过监控面板可手动设立输出电压,可控制模块开、关机;
(6) 具有专门的后台监控软件,可在后台设立各种参数(提供监控界面图片)
14) 输出防雷等级:20KA/40KA;
15) 局端设备应有多个功率模块组成,具有N+M的冗余设计,支持热插拔、均流功能;
16) 局端设备监控模块支持热插拔,系统在监控故障的情况下,电源模块应能自动均流;局端设备应有多个功率模块组成,具有N+M的冗余设计,支持热插拔、均流功能。
17) 局端设备规定输出对地悬浮系统,输出端对地电压小于安全电压12V。
3.2.2.2远端设备技术规定:
远端应具有不同功率的多款产品可选,满足室外和室内应用需求
3.2.2.2.1室外型设备
1) 工作温度:-10℃~+65℃;
2) 工作湿度:<95%(20℃±2℃);
3) 输入电压:240Vdc~380Vdc;
4) 输出电压: 48Vdc;
5) 输出功率满足≥500 W;~1000 W
6) 输出纹波:≤200mVp-p;
7) 转换效率:≥90%;
8) 保护功能:输入过压、欠压,输出短路,过流,过载、过温等保护;
9) 具有输入防反接保护或者采用无极性输入方式;
10) 输入防雷等级:20KA;内置防雷 ,防雷等级2级及以上。
11) 设备箱需具有防盗功能。
12) 远端设备规定轻巧,适合户内/户外各种安装方式;
13) 防护等级:防水防尘等级应达成IP65。具有良好的防水、防雨、防尘等措施。
3.2.2.2.2室内型设备(可选)
1) 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专门的监控单元和整流单元;
2) 满足室内嵌入式、壁挂式安装;
3) 工作温度:-10℃~+55℃;
4) 工作湿度:<95%(20℃±2℃);
5) 输入电压:全系列设备输入电压240Vdc~380Vdc;
6) 输出电压: -48Vdc;
7) 输出功率: 500 W~7500W;
8) -48Vdc系列产品输出纹波:≤200mVp-p;
9) 稳压精度:≤±1%;
10) 转换效率:≥90%;
11) 保护功能:输入过压、欠压,输出过压、欠压,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过温等保护功能并可自恢复,部分保护功能需可自行设定保护值;
12) 输入防雷等级:通流量额定≥20KA;
13) 监控单元技术规定:
1) 具有液晶中文菜单显示,方便设立和操作;
2) 具有232或485通讯功能。
3) 具有每路报警干接点输出功能及其它通信功能。
14) 告警功能
1) 系统在各种保护功能动作的同时,应能自动发出相应的可闻可见告警信号,即铃(或蜂鸣器)响、灯亮(灯闪烁)等。同时,应能通过通信接口将告警信号传送到近端、远端监控设备上,部分告警可通过干接点将告警信号送至机外告警设备,所送的告警信号应能区分故障的类别。
2)系统应具有告警记录和查询功能,告警记录可随时刷新;告警信息在系统完全无电状况下应继续保存。
3.3系统保护功能
1) 远供局端设备的保护及告警功能:
a. 输入欠压保护:电池输入电压低于42V时,局端设备应能自动关机并发生告警信号,当电压高于48V时,自动启动;
b. 开路保护:输出开路时,输出电压小于60VDC并报警。
c. 短路保护:输出线路短路时,输出电压小于60VDC并报警。
d. 限流功能:当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能自动减少输出电压,限制电流不再继续增大。
e. 过压保护:远供设备输出电压超过设定值时,输出自动保护。
f. 具有RS485 、RS485通信接口,具有电源监控管理,输出3遥信号与数据给上位机。
g. 浪涌电流保护:局端设备配置标称通流容量为20KA/线的SPD,当线路上有浪涌电流侵入时,SPD可保护设备不受损害。
h. 供电线路任意点与市电火线碰触且接触阻抗小于20K欧姆,输出电压应小于DC60V并报警。
j. 供电线路任意点与大地绝缘阻抗低于200K欧姆时,输出电压小于DC60V并报警。
i. 一台局端拖多台远端时,远端应能隔离故障,不影响其他远端的正常运营。
2) 远端设备保护及告警功能:
a. 输入防反接或极性自动翻转功能;
b. 输出过流保护:自动限流;
c. 输出短路保护:短路时自动切断输出并不损坏远端;
d. 浪涌电流保护:远端设备配置标称通流容量为20KA/线的SPD,当线路上有浪涌电流侵入时,SPD可保护设备不受损害。
e. 任何时刻输出短路不应导致设备损坏或局端保护,故障消除后自动恢复工作。
f. 系统过热时关闭输出,温度恢复后自动恢复输出。
g. 具有正常/异常状态干接点信号接口。
3) 设备远端应具有单独的光电交接箱(包含输入、输出空开、防雷、光缆熔接、盘纤和法兰等,高压直流段落为直流空开,施耐德或ABB品牌),请提供图片和文字说明。具体根据工程需要调整。
3.4 设备机械性能
3.4.1 结构工艺: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编号合理;插接件牢固;电源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维修安全及方便;具有抗震措施。
3.4.2 设备安装:有防震加固安装孔。
*3.5 不同厂家的局端电源设备和远端电源设备之间接口的必需开放即设备配对使用时互相兼容。
4.0一般技术指标
4.1 安全认证 参与投标的厂家的产品必须通过泰尔认证和第三方检车报告。
4.2外观
4.2.1 箱体材料:
(1)配电箱体为镀锌冷轧钢板或不锈钢材料或其他防锈材料,厚度不小于1.5mm,冷轧钢板规定表面磷化喷塑,并作双层防锈漆解决。
(2)室外型设备应具有防淋、防晒、防锈(防氧化)、防水、防尘、防异物入侵、防风及防盗保护功能。
4.2.2外形平整整洁美观,颜色均匀,无明显的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边角等规定光滑、平整、无毛刺。箱体表面应涂喷无炫目反光的涂覆层。
4.2.3箱体外观标有“中国联通”的标志和“危险”标志; 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号应清楚、对的、整齐。
4.2.4箱体内侧有结构示意图和连线示意图,每个接线端子注明极性。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4.3 结构
4.3.1总体结构应能保证操作和运营安全可靠、维修检查方便。 设备满足室内嵌入式、壁挂式安装,局端设备为插箱式结构,标准19〝英寸机箱
4.3.2机械结构:
设备走线整齐、简洁,必须预留足够安装接线空间,并设立线缆绑扎扎钩。部件排列合理、整齐;插接件牢固;电源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有抗震措施。
(3)挂墙式安装,可根据工程需要改成抱杆安装;有防震加固安装孔。
(4)所有金属件均应有可靠的覆盖层;所有紧固处均应有防松装置;
(5)所有焊接处均匀牢固、无裂纹、无夹渣、无变形和无烧穿等;
(6)保护接地装置应采用紫铜排制造并做防腐解决,应平直,无毛刺、痕印和起皮,工艺弯曲处无裂纹;
4.3.3电气结构
(1)所用的线缆、指示灯的颜色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导线截面合理,布放平整,编号合理;
(2)所有的线缆均应选用阻燃线缆;
(3)各回路相序应清楚明了,作好标记,附有系统接线图;
4.3.4其它结构
(1)各元器件工作产生的热、机械、电磁等不能影响其它元器件。
(2)远端箱体采用专用工装启动的门锁,并具有一定的防盗功能。
4.4接地规定
(1)单独的设备箱体内应具有保护地紫铜排,并与金属箱体、箱门的接地螺钉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地排应预留不少于3-5个M8接线孔及相应组合螺丝。
4.5可靠性
按照YD/T 282-2023有关规定进行实验,交流配电箱平均无端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100,000h。
4.6包装、标记
(1)标记:产品表面及包装上应有中文标记(涉及厂名、型号、名称、日期和产品重要参数)。
(2)包装:应执行GB/T3873-1983规定。采用木箱或纸箱包装:在运送中应能防止交流配电箱受到机械损伤、化学品侵蚀和防雨防潮等;在储存温度为-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Rh、不具有害化学药品和气体的库房中,交流配电箱的技术性能不致变化。
4.7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授权经营许可证、技术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代理单位还需提供独家授权代理证书。
*2)提供生产公司取得的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泰尔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认证。
3)投标方应提供各规格产品的性能指标材料,设备的说明书、公司内部检测标准、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等。
*4) 参与投标的各个厂家必须单独提供局端电源设备、远端电源设备、光电交接箱等产品的报价。
*5) 规定投标厂家详尽阐述直流高压传送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雷、防触电、防施工误剪电缆等),规定投标厂家详尽阐述直流高压传送方式在安全面的理论依据与相关标准的依据。
*6)提供参与国家高压直流远供设备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
*7) 提供近5年来重大工程(如高铁,轻轨等)的市场业绩列出协议名称和重要产品的数量、协议及发货记录等证明文献。
9)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明材料;
10)提供投标方生产开发高压直流远供产品的历史证明。
11)提供其他证明供应商实力的证明材料。
三、交货及交货条件
3.1 卖方应依据协议将协议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卖方所有协议标的物的交付日期:根据买方具体采购协议规定;交货地点:卖方应依据买方具体采购协议规定的指定地点进行协议标的物的交付。
3.2 卖方与买方将在指定的交货地进行开箱验货,根据具体协议及到货清单核对到货数量。验货合格后,双方将在“到货证明”上签字,“到货证明”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持一份。
3.3 卖方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和出厂质量检查合格证明。
3.4 买方根据协议采购规模或工程需要对卖方提供的产品设备进行出厂验收,人员不超过2人,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3.5 本协议标的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买方签署“到货证明”之日起转移到买方。
四、保修及售后服务
4.1 卖方对所提供的通信电源设备应实行保修,保修期从试运营稳定报告签署后第二日起计算,保修期为24个月。
4.2 在保修期内,卖方应为买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如因非买方因素,在保修期结束前不能排除故障或未达成技术规范书的技术指标规定,则保修期被延迟至设备达成标准为止;
4.3 卖方应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4.4 卖方应保障所提供的设备的材料、设计和工艺无任何故障缺陷。返修设备及部件的保修期为返修后6个月或原保修期,以两者中较长者计;卖方保证设备技术及质量满足ISO9000标准、信息产业部相关产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标准。
4.5 若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范书规定及承诺,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更换、增长为满足设备规定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4.6 在保修期内,当设备及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时,卖方应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如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4.7 修理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或部件的期限将不应超过15天。往返时间应从买方将损坏部件交寄卖方之日至卖方维修好或更换了的部件或设备交至买方时为止。
4.8 在保修期内,设备故障部件的维修、返修及更换费用(涉及运保费、税款等),应由卖方承担,买方只提供国内单程运费。
4.9 投标方必须积极配合采购方所进行的产品质量抽测、基站现场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五、其它
5.0 配置、报价和应答规定
5.1 设备配置
本次报价设备配置规定按远供电源系统部件类别报价,其中设备配置卖方应根据自身产品的规格档次,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分别列出符合上述范围内的产品。
卖方提供的设备如为原装进口产品,需说明产地并提供相关证明。
5.2 设备配置规定
由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接插件、附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超过标配规定的,应单独说明并在报价中具体列出。
5.3 设备报价规定
卖方应根据自身产品的规格档次,按规定具体列出产品及选配件等报价,选件涉及:局端设备、远端设备、监控管理设备、配电防雷设备、光电复合配电箱等。报价表同时应具体列出报价中包含的附件及安装材料。若有漏掉,则视为标配,由卖方免费提供。
5.4应答规定
对投标文献点对点应答中的“不满足”或“满足”且优于规定的条款,请汇总到附件五“商务偏离表”和附件六“技术偏离表”中,点对点应答中“不满足”或“满足”且优于规定的条款与汇总表中不符的,以汇总表中的为准。
5.6 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归招标方。
附件一 技术偏离表
附件一、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
序号
技术偏离类型(正负偏离)
技术偏离的文档章节号及页号
技术偏离的重要内容说明
备注
负偏离(不满足)
正偏离(优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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