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热油泵液体渗透检查规程
编制: 李海波 日期: 2023.6.24
PT II级
审查: 李信东 日期: 2023.6.24
PT III级
批准: 范业军 日期: 2023.6.24
总经理
目 录
1 合用范围…………………………………………………3
2 引用文献…………………………………………………3
3 NDE人员规定…………………………………………...3
4 表面制备…………………………………………………3
5 温度规定…………………………………………………4
6 校验………………………………………………………4
7 检查材料与规定…………………………………………4
8 检查程序…………………………………………………4
9 验收标准………………………………………………….6
10 重新检查…………………………………………………7
11 记录和报告……………………………………………….7
1. 合用范围
1.1 本规程合用于材料为碳钢、低合金钢或马氏体不锈钢铸件热油泵泵体的液体渗透检查。
1.2 本规程符合ASME规范第Ⅴ卷的规定。
2. 引用文献
2.1 ASME规范第V卷,第6章,液体渗透检查 (最新版及增补);
2.2 ASME规范第V卷,第24章,SE-165液体渗透检测的标准实验方法(最新版及增补)。
3. NDE人员规定
所有进行液体渗透检查的NDE人员必须持有渗透II级或III级证书。
4 表面制备
4.1 一般来说,保持泵体铸造后的状态,就可得满意的结果。假如表面的高低不平有也许遮蔽某些不能允许的缺陷,则可以规定打磨或切削加工来制备表面。
4.2 每次做液体渗透检查之前,需要检查的表面以及相邻的至少为1in.(25mm)的区域内应当是干燥的,并且不应当有任何也许堵塞缺陷的表面开口或干扰检查进行的污垢、油脂、纤维屑、锈皮、焊渣、焊接飞溅、油以及其它外来物质。
4.3 可以采用的典型清洗剂,有去污剂、有机溶剂、除锈剂以及除漆剂等。
4.4 清洗后,需检查的表面应采用正常蒸发或适当的强制冷空气或热空气进行干燥。干燥的最少时间间隔为5分钟,应能保证在施加渗透剂之前使清洗溶剂所有蒸发掉。
5 温度规定
渗透剂和被检查泵体的表面温度在整个检查阶段即不应低于5℃,也不应高于52℃。
6 校验
6.1照度计应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或每当修理后应进行校验。假如一年或一年以上不使用,应在使用前对其进行校验。
6.2 每次检查前,应采用三点镀铬试片进行检测校验,需显示所有的三点以验证检查所需足够的灵敏度规定 。
7 检查材料与规定
7.1 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使用同一类型的检查(涉及所有的渗透剂、溶剂或清洗剂、湿像剂等),严禁将不同系列或不同生产厂的检查材料混合使用。
7.2 污染物的控制
采用本规程的检查人员应当取得有关污染物含量的证书,这些证书应涉及渗透剂生产厂的批号,以及ASME第Ⅴ卷第6章T-641中规定的检查结果。
7.3 这些材料也许是易燃的,或能产生危险及有毒的蒸汽,请阅读生产厂的所有说明书和防止措施的说明。
7.4 溶剂显像剂挥发、蒸发的蒸汽,使操作者会受到损害,特别是当被检测的表面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中时,例如生产筒形或小的储存罐,对此情况而言,应提供足够的通风。
8 检查程序
8.1 预清洗
渗透前工件被检表面以及至少1in.(25mm)邻近区域应预先用清洗剂除去表面油脂等覆盖物。
8.2 清洗后干燥
清洗后,需检查的表面应采用正常自然蒸发或适当的压缩空气进行干燥,干燥过程至少应保证5分钟,应保证在施加渗透剂之前使清洗剂所有蒸发。可采用布或吸湿纸等进行表面辅助干燥。
8.3 施加渗透剂
8.3.1 施加渗透剂零件的待检部分经清洗、干燥后,如处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5℃至52℃),即可向待检表面施加渗透剂,使整个被检零件或被检区域被渗透剂完全覆盖,并在整个渗透时间内保持工件表面湿润状态。
8.3.2 应将渗透剂至少施加在被检查区域之外的13mm范围内。
8.3.3 施加渗透剂,采用喷涂方法。
8.3.4 渗透停留时间
施加渗透剂后,保持渗透剂在零件上的时间至少为10分钟,并处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5℃至52℃) 。
8.4 多余渗透剂去除
达成规定的渗透时间后,使用干燥、清洁的不起毛材料反复擦拭也许存在的多余渗透剂,直至去除大部分渗透剂残留,然后,将不起毛材料在洗净溶剂中稍加蘸湿,轻轻擦拭剩余的渗透剂残留,并注意避免擦除不连续性中的渗透剂。注意避免使用过量溶剂,如擦拭效果不佳,例如表现为去除多余渗透剂困难,则可干燥并重新清洗工件,然后重新使用渗透剂并选用规定的停留时间。在使用渗透剂后,显像开始前,严禁用溶剂冲洗表面。
8.5 去除多余渗透剂后的干燥
采用溶剂擦除方法去除表面多余渗透剂后,工件表面因常规汽化可迅速变干,通常只要操作温度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不需采用特别的干燥方法。
8.6 显像
8.6.1 施加显像剂应在清除多余的渗透剂后即进行,在本规程中规定从渗透剂祛除到显像剂施加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分钟,假如被检区域很大以至于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件完全的检查,应增长所完毕检查的次数。
8.6.2 喷涂时应保证被检部分为一层显像剂均匀的薄膜所完全覆盖,这种类型的显像剂载体在普通室温下蒸发迅速,无需使用干燥装置。
8.6.3 检查前,显像剂保持在零件的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湿显像剂显像时间等到干燥后立即开始计算。
8.7 辨认
8.7.1 在满足8.6.3的规定后的10至60分钟内,应作出最终的判断,假如渗出过程并不改变检查的结果,允许有更长的判断时间,假如被检查的表面很大,以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完,则应将表面提成几个部分进行检查。
8.7.2 假如渗透剂在显像剂中过于扩散,就难以评估缺陷的类型,如发生该情况,留心观测表面显示的形成过程也许有助于判断显示迹像的类型并拟定其限度。
8.7.3 对于着色渗透剂,显像剂会形成一个适当的均匀白色涂层,表面的不连续由渗出来的渗透剂,一般将显像剂染成深红色。假如显示的迹象呈淡粉红色,这是表达清洗过度;假如清洗局限性,则可以导致本底颜色过深而难于辨认。
8.7.4 检查位置的最低光强度规定为100fc(1000lx)。目视渗透指示可自然或人工白光下进行检测。照度必须按文献上的规定进行确认。
8.8 评估
8.8.1 所有的显示都应根据第9节中的验收标准进行评估。
8.8.2 不允许存在也许掩盖不连续性迹像的大范围着色区,这些区域应清洗干净,并重新作检查。
8.8.3 材料表面的机械不连续性是通过渗透剂的渗出来显示的。但是,局部表面不连续,例如机械加工痕迹、表面状况或者母材与覆层的不完全焊接,都会引起相似的无关显示。
8.8.4 任何显示,即使认为它是无关显示,也应重新检查,以证实是否存在真正的缺陷。在重新检查之前,可先进行表面修整。凡会掩盖缺陷的无关显示以及大面积渗透剂淀积区,都是不合格的。
8.8.5 线性显示是长度大于三倍宽度的显示。
8.8.6 圆形显示是具有圆形或椭圆形的显示,它的长度等于或小于它的宽度的三倍。
8.9 后清洗
应合用适当的清洁方法,例如用蘸有溶剂的无绒毛布或纸进行擦拭。
9 验收标准
9.1 只有产生的显示的重要尺寸大于1/16in.(1.5mm)的缺陷应被视为相关缺陷。
9.2 产生下列显示的缺陷是不合格的:
1) 当材料厚度小于5/8in.(16mm)时,线性显示长度大于1/16in.(1.5mm);当材料厚度≥5/8in.(16mm)而<2in.(50mm)时,线性显示长度大于1/8in.(3mm);当材料厚度≥2in.(50mm)时,线性显示长度大于3/16in.(5mm)。
2) 当材料厚度小于5/8in.(16mm)时,圆形显示长度大于1/8in.(3mm);当材料厚度≥5/8in.(16mm)时,圆形显示长度大于3/16in.(5mm)。
3) 边沿之间的距离≤1/16in.(1.5mm)的在一条直线上的四个或更多的圆形显示。
4) 与被评估显示有关的最不利位置上重要尺寸不大于6in.(150mm)的区域上6in²(4000mm²)表面上的10个或更多的圆形显示。
10 重新检查
10.1 认为是非相关显示的解决
认为是非相关的任何显示都应视为缺陷,除非用同样的方法或其它无损检测方法重新进行检查及/或通过表面修整显示没有不合格的缺陷。
10.2 已将缺陷去除的区域的检查
在确认缺陷已被去除之后以及进行补焊之前,应用适当的方法对该区域进行检查以保证缺陷已去除或已减小到了可接受尺寸的缺陷的限度。
10.3 补焊区域的重新检查
补焊之后,补焊区域应与周边表面合成一体以避免有尖缺口、裂缝或棱角并用液体渗透法以及受影响区域初始规定的其它检查方法进行重新检查,除了当补焊深度小于3/8in.(10mm)和被检厚度的10%中较小者时,补焊后要进行射线检查。
11 记录和报告
11.1 对拒收的缺陷显示应作具体记录,至少缺陷的类型(线或面)、位置和范围(长度或直径或方位)要进行记录,如有规定期,可用胶带、照片或者其它方法。
11.2 书面的检查报告至少要涉及以下内容:
1) 程序的确认和修正
2) 被检查的区域(规定面积的所有)
3) 液体渗透材料的类型(荧光或非荧光)
4) 表面状态,所用渗透、清洗和显像剂的类型
5) 预清洗
6) 施加渗透剂,渗透剂停留时间以及表面温度
7) 显像时间
8) 后清洗
9) 评估
10) 检测人员的身份和资格等级
11) 缺陷的图像记录
12) 材质和厚度
13) 照明设备
14) 完毕检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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