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公司高级工程师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暂行工作办法
编号:RL--33
批准: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鉴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高评委)的职责是:负责审定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议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公司高评委的职责,为顺利开展工作,保证评审质量,特制订本暂行工作办法。
1.2 本暂行工作办法主要是对评议因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议程序、高级工程师审定程序、其他系列任职资格评议程序作出规定。
2 评议因素(工程系列,其他系列参照)
2.1 工作成绩:指承担过的勘察、设计、科研、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并在这些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一般要求承担过大型复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完成并取得过显著成绩或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承担过重大的技术复杂的科研和业务建设,完成并取得重大成果;在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经济效益;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工作中担任过主要负责人或起到关键作用。
2.2 工作能力:指承担、组织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和技术管理的能力。一般要求能承担、组织和指导大型复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科研、业务建设等或技术管理工作实施并出色的完成任务,能全面地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
2.3 技术水平:指在工程勘察设计、科研、业务建设、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所具有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管理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情况、专业科技水平和发展动向,在本专业工作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以及在上述工作中提出过的总结、报告、论文、译著等的水平。一般要求在工程勘察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工作岗位上具有本专业系统而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水平和发展动向,是本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在技术管理工作岗位上具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科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掌握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方法;审查、制订过本专业或技术管理领域的发展规划,提出过高水平的调研报告、论文、译著等在国际、全国一、二级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全国性中高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2.4 工作态度:指职业道德、事业心、协作精神、劳动态度、工作纪律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新技术,善于协作共事,肯干实干,勇挑重担,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等。
3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议程序
3.1 人力资源部将参评人员按规定提交的评审材料提交评委会。
3.2 评审委员会认真审阅参评人员的材料。
3.3 评审委员会分析、评议参评人员。
3.4 评委会各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和排序打分的方法进行表决,在评审指数范围内对认为够资格的参评人员投赞成票,以1、2、3、、、序号的形式,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从优到劣的排序。
3.5 若参评人员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出席评委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二,则以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得票数相同的,以其累计分从小到大排序;累计分再相同的,以其得序号数小的个数从多到少排序,从 1 开始比较。若参评人员得到的赞成票数没有超过出席评委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二,则评审未通过。
3.6 评委会评议通过人数超过职称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给评委会的推荐指标,则通过人员依序录取到推荐指标数。
4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审定程序
4.1 人力资源部将公司所属各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汇总,提交评委会审议,由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若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评委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二,则评审通过,否则其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未通过。
5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程序
5.1 其他系列任职资格评议程序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议程序。
6 附 则
6.1 本办法由公司高评委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高评委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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