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院区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YD2016-274
采 购 单 位: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
代 理 机 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总 则 4
三、磋商文件 5
四、报价文件编写 5
五、报价文件递交 8
六、公开报价与磋商 9
七、成交服务费 11
八、公证费 11
九、解释权 11
第三章 项目说明 12
第四章 授予合同 13
第五章 附 件 22
附件一:报价函 22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24
附件四:工程项目总价表 25
附件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6
附件六:全费用单价计价表 27
附件七:主要材料价格表 28
附件八:分项报价表 2 9
附件九: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取定表 29
附件十:施工组织设计 30
附件十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32
附件十二: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34
附件十三: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
附件十四:报 价 偏 离 表 36
附件十五:评分细则 37
附件十六:封面格式 37
第一章 资格公告
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院区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
联系人:丰主任,吴主任 0536-3261279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院区道路改造工程
四、项目编号:SDYD2016-274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说明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采购内容: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预算:93.7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七、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四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踏勘现场:自行勘察现场。
九、其他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十、联系人及电话:
赵利、吕秀芳
0531-67891127 67890919
采购人: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院区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质量标准:合格
质 保 期: 两年,可竟报。
工期要求:接甲方开工令60日历天完工。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后付款至审计额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 一次性无息付清。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金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不分标段
6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资质审查以公证(见证)单位最终审查结果为准
7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
8
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
开户单位: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趵突泉支行
账号:242913021560
以电汇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须备注项目编号(SDYD2016-274)及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上述帐户。
财务联系电话:0531-67890075
9
工程报价方式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总价包死。
10
现场勘察
踏勘现场联系人:丰主任 、吴主任;联系方式:0536-3261279
时间:2016年5月13日9:00点
11
答疑文件提交地点、时间
供应商若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月 日上午12:00时前,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ydtc2009@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12
领取答疑记录地点、时间
招标代理人会在2016年5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答疑回复文件以邮件形式发至所有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收到该答疑回复文件后应于一日内给予确认。
13
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单独密封)
14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 件 人: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点: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大厦东门对过)四楼
时 间:2016年5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15
公开报价
时间:2016年5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大厦东门对过)四楼
16
评审方法
综合评审法
17
文件的装订要求
报价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进行胶装。
18
政府采购预算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100万元; 超出预算按废标处理。
二、总 则
1、说明
1.1 “采购人”系指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
1.2 “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1.3 “供应商”系指受代理机构邀请参与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独立法人单位。
1.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的供应商,取得与委托方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
2.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资质要求;
2.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4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2.5 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三、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组成
本磋商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授予
第五章 附件
四、报价文件编写
1、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活动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1.2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三部分组成,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2.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竣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5)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6)注册建造师证;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2 商务文件部分
(1)磋商报价一览表;
(2)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报价书;
(3)材料报价汇总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构图;
b、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项目情况介绍;
2.3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艺及方法;
(2)各部分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报价要求
3.1成交供应商的所报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各类措施费(特别是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竣工验收检测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3.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3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
3.4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公开唱价的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同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5工程所用材料由供应商购买,但材料产地、品牌、质量、价格必须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3.6各供应商依据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施工方案,并根据设计施工方案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无论何种原因,在合同执行期间,一律不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成交供应商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即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得调整。
3.7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4、报价文件编写与签署
4.1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4.2 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
4.3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并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4.4装订方式:胶装(不按要求胶装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 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5.1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5.2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十一):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5.3供应商须分标段密封
5.4有关确立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书在公开开标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由公证人员(律师)查验供应商的资质情况。
5.5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5.6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6年5月26日14:0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6、报价保证金
6.1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6.2开户单位: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趵突泉支行
账号:242913021560
以电汇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须备注项目编号(SDYD2016-274)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上述帐户。
6.3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公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报价有效期
7.1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7.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1 起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13:30时-14:00时。
地 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四楼。
1.2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签收
2.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价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报价文件签收证明。
2.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2.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六、公开报价与磋商
1、公开报价
1.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
1.2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公开报价时,由公证员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
1.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
2、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3、磋商原则
3.1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2 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3.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4、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审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初步评审,确定合格的入围供应商。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二.2”规定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经过初步评审,报价文件无实质性偏差、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入围供应商。
2、与各合格入围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商务磋商。
3、综合评审,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合格的供应商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未按评分标准赋分的,该评审意见无效:
(1)最终报价,并适当考虑第一次报价的客观性;
(2)拟采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质量等级、价格;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情况;
(5)工期质量保证措施;
(6)信誉情况和履约能力;
(7)质量保证及服务条款;
(8)其他优惠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评审供应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信誉及综合实力、项目班子配置等综合评估法,以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施工方案可行,社会信誉高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对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评审,满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序,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5、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报价,重新组织招标。
6、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2)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 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 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 供应商串通报价;
6)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 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费(见证费)及不按要求装订的;
8)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定合同;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缴纳成交服务费。
八、公证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金额的0.1%向公证机关(见证单位)交纳公证费(见证费),最低200元。
九、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院区道路改造工程。
一、验收标准
1、承包人的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内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2、投标单位须注明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等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死。
投标单位应详细熟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并充分踏勘现场后进行报价,图纸设计范围内和清单内的项目结算时不予另行增加。工程量清单内出现漏项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总报价中。
如遇地基缺陷等问题,由中标方负责处理达到甲方要求。
3、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商砼、水泥、钢筋、路牙石、检查井盖等)的生产厂家、型号、数量、质量和价格(材料价格不得超过当季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等指标均应在事前征得发包人的认可,方可采购供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所有规、费、税均不因在施工阶段政策性变化而调整。
三.工程量清单
附后
第四章 授予合同
一、签定合同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定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签定的内容不能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的补充承诺、最终书面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二、合同格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应附加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一式陆份,用户、成交供应商各执壹份,采购办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用户、采购办、成交供应商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样本)
附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资金来源: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参考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序号
拨款次数
拨款 %
拨款金额
1
2
3
4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工程项目增减,必须报审监督方,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办公室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章) 全权代表:(签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本合同签定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均为保修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 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项目保修期限均不低于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监督
监督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保修,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章) 全权代表:(签章)
第五章 附 件
附件一:报价函
报 价 函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SDYD2016-274的竞争性磋商项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编号:SDYD2016-274)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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