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金库治理手册
第一篇:小金库治理和防范 共5章 - 1 -
第一章 概念 - 1 -
第二章 小金库治理政策解读 - 2 -
第三章 小金库专题治理方案 - 7 -
第四章 小金库治理长久有效机制 - 19 -
第五章 小金库检验技术方法 - 22 -
第二篇:小金库相关法律制度 共7章 - 27 -
第六章 部门预算管理 - 27 -
第七章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33 -
第八章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36 -
第十章 财政预算公务卡管理 - 46 -
第十一章 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 48 -
第十二章 行政机关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 50 -
第三篇:小金库治理经验总结和案例 共2章 - 58 -
第十三章 小金库治理经验总结和探讨 - 58 -
第十四章 小金库经典案例 - 61 -
第一篇:小金库治理和防范
共5章
小金库危害
1.会计信息失真。
2.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造成国家财政收入损失。
4.流失国有资产。
5.产生腐败、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危害党和国家。
提要 三大内容
一、小金库定义、资金起源
二、小金库表现形式、存放形态
三、小金库使用方向、基础特点、发展态势
具体内容
第一章 概念
一、小金库定义和资金起源
(一)定义
20世纪70年代,小钱柜
1986年,小金库
1995年,国办文件:违规侵占、截留收入,未入账或未入预算,私自存放资金。
中纪委:违规,应列未列账各项资金资产。
判定标准:是否列入单位依法建立账簿。
区分:小金库和非小金库其它违规行为。
(二)小金库资金起源 13种
1.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
3.专题收入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5.罚没收入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8.资产处理收入
9.资产出租收入
10.经营收入
11.利息收入
12.捐赠收入
13.隶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小金库表现形式及存放形态
(一)小金库表现形式 8种
1.违规收费、罚款、摊派收入。
2.资产处理、出租收入。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4.经营收入未列账。
5.虚列支出。
6.以假发票骗取资金。
7.上下级单位相互转移资金。
8.其它形式。
(二)小金库存放形态 5类
1.现金: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商业回扣等。
2.银行存款:另开账号、个人账号、转入关联部门账号等。
3.有价证券
4.固定资产:历史原因形成账外财产等。
5.关联方股权和债权
三、小金库使用方向、基础特点、发展态势
(一)小金库使用方向 6种
1.填补经费
2.购建资产
3.发奖金、津贴、补助、福利。
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
5.礼品礼金
6.私分。
(二)小金库基础特点3个
1.资金起源是公用。
2.形成方法隐蔽。
3.使用性质违法。
(三)小金库发展态势
1.多发高发。
2.高发区相对集中,易发区下移。集中于少数权力部门、金融机构、垄断行业、行政机关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
3.起源愈加繁杂,方法愈加隐蔽。
4.小金库性质认定出现部分模糊地带。
第二章 小金库治理政策解读
提要:本章八大内容
一、小金库治理相关要求 8
二、小金库认定政策解读 3
三、小金库处理政策解读 3
四、小金库处理处罚法律依据 12
五、自查自纠政策解读 2
六、小金库案件移交政策 4
七、小金库举报奖励政策 4
八、相关金融机构协作配合问题 3
具体内容
一、小金库治理相关要求 8项文件
1.1995年国办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清理检验“小金库”意见通知》(国办发〔1995〕29号)。
2.《审计署办公厅相关设置“小金库”行为适使用方法规问题批复》
3.国务院颁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4.,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相关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相关在党政机关和机关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措施》。
5.,中纪委公布《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另出台金融业和保险业治理文件。
6.,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小金库”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7.最高法、最高检制订了本系统各自要求。
8.刑法未直接要求小金库处罚,在触犯税收或私分国有资产罪时处罚。
二、小金库认定政策解读 3
小金库认定依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机关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认定唯一标准:资金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要求单位账簿。
(一)符合要求单位账簿
1.设账依据是《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单位不许可不设账。
2.包含总账、日志账、明细账、辅助账等,各账之间不得相互替换。
3.不得账外设账。
4.账簿要真实完整。
(二)账簿“符合要求”了解
1.单位能够设置各类账,但总账是唯一,且要能全方面反应单位账务情况。
2.会计报表必需是依据总账分析编制。
(三)小金库认定特殊情况
1.在符合要求账簿中列示违规行为,不算小金库行为。
2.对专题资金以专题管理名义另行设账,不在单位总账和报表上纪录,是小金库行为。
3.单位下属非独立核实资金,应并入单位总账和报表纪录,不然,认定为小金库。如内部食堂、招待所等。
三、小金库处理政策解读 3
(一)处理标准
1.依法处理、宽严相济。
2.标准性和灵活性结合标准。
3.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标准。
(二)设置小金库行为惩处方法
1.处理
责令更正、调账、收缴、限期退还侵占资产、追回相关资金、暂停拨款、销毁非法票据或撤销非法账户等。7种
2.行政处罚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公告、吊销证照、撤销登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等。
3.党纪政纪处分
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政纪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开除等。
4.组织处理
停职、调整、免职,三种可合并使用。
5.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设置小金库专门处理要求 2个
1.,中纪委《设置“小金库”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2.,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设置“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要求》。全文15条。
四、小金库处理处罚法律依据 12
1.《会计法》
2.《税收征管法》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4.《行政处罚法》
5.《公务员法》
6.《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行政处分暂行要求》
7.《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条件要求》
8.《相关严厉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责任通知》
9.《国务院相关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决定》
10.《相关各级领导干部接收和赠予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处分要求》
11.《设置“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12.《设置“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要求》
五、自查自纠政策解读 4点
(一)自查自纠注意事项
1.自查面必需达成100%。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面覆盖。
2.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单位关键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自查汇报上,单位责任人和财务责任人要签字。
3.单位对下属单位或对内部检验,属自查。
4.对已查处问题政策要求。已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在《实施措施》下发前,查处资金资产已全部列入账簿,能够不再填列自查自纠情况汇报表,应在汇报中说明。
5.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政策问题。
自查出账外资金,列入账簿。
自查出账外资产,列入账簿。
应上缴财政,要上缴财政。
应补交税,要补交税。
(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1.激励自查,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单位及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
2.对下属单位或部门检验,视同自查。
3.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对应处罚处分。
4.在专题治理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问题严重要追究责任。.
5.在专题治理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理。
(三)自查从宽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后果。
2.受她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3.有立功表现。
4.其它。
违法行为轻微、立即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四)被查从严情形。
1.在专题治理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强迫、唆使她人违法。
3.串供、伪造、销毁、隐匿证据。
4.阻止她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
5.偏护同案人员、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或其它人员。
6.妨碍、干扰组织审查。
7.其它从重情节。
六、小金库案件移交政策 5
(一)移交法规文件
1.《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要求》(国务院令第310号)
2.《财政监督检验案件移交措施》(财政部令53号)
3.审计署、公安部《相关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通知》(审法发[]第42号)
(二)包含党纪、政纪处分案件移交
1.包含党纪,按《党章》及相关要求实施。
2.包含政纪,是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有权对不是由监察机关任免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
(三)包含刑事责任案件移交
涉嫌犯罪,必需移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向检察院移交,其它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
职务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私分多种回扣、手续费、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少征不征税造成国家损失、低价出让国有资产造成缺失。
(四)不移交法律责任
1.《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要求》第十六条要求,逾期不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由本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或实施垂直管理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移交,并对正职责任人或主持工作责任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给记过以上处分,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本要求,不移交或以行政处罚替换移交,由本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或实施垂直管理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更正,给通报,拒不更正,对正职或主持工作责任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给记过以上处分,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案件移交基础程序
关键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要求》(国务院令第310号)基础要求办理。
七、小金库举报奖励政策 3
(一)小金库举报特殊性和关键作用
1.举报特点
举报人是内部
举报内容明晰:被举报单位具体名称、小金库形成时间、关键资金起源和支出、存放方法、管理人员姓名等。
其它违法违纪问题和小金库并存。
2.举报是治理“小金库”关键手段
起到威慑作用,提升检验效率。
(二)举报办理和奖励政策
1.办理政策
(1)各级日常治理机构,办理举报工作,设置公布举报电话、地址、信箱、网址、指定专员办理举报事宜、建立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
(2)按行政和财务管辖权限办理举报。
(3)举报企业问题,按内容和财务隶属关系,交由相关执法单位查处。
(4)做好举报事项查处跟踪、落实、反馈工作。
(5)建立举报管理制度。
2.奖励政策
(1)奖励适用范围:专题治理期间、对党政机关和机关举报。
(2)奖励百分比:查处并已缴入库资金、税款、罚款累计金额3—5%,最高10万。
(3)不奖励情形。
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
举报事实不清
跟小金库无关
相关监督检验部门已经发觉或正在查处
其它
(4)奖励办理机构和资金起源
专题治理工作机构办理。
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直接拨付到举报人账户。
(5)明确奖励程序和要求。
(三)保护举报人
1.受理保密:举报渠道保密、举报管理保密。
2.办理保密:转办和督办保密。
3.奖励保密。
4.档案管理保密。
5.实施回避制度。
八、相关金融机构协作配合问题 4
1.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同意,能够查询存款,可申请法院保全。
2.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责任人同意,可查存款。
3.经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责任人同意,可向和被调查审查有业务往来单位查询相关情况。
4.公安、税务部门强制和保全方法。
第三章 小金库专题治理方案
提要 9大内容
一、小金库治理意义 4大意义
二、小金库专题治理范围 6点
三、相关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
(中办发〔〕18号) 5大内容
四、党政机关和机关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中纪发〔〕7号) 5大内容
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中纪发〔〕29号) 5大内容
六、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题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办发〔〕18号)精神制订 5大内容
七、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小金库专题治理试点工作方案
(保监发〔〕65号) 6大内容
八、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中纪发〔〕28号) 5大内容
九、小金库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治金〔〕2号) 5大内容
十、8个附件
附件1:小金库全方面复查汇报表
附件2:小金库全方面复查统计表
附件3:小金库关键抽查统计表 补充表1.补充表2
附件4: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6:防治小金库长久有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附件7:日常监督发觉小金库问题统计表
附件8:填表说明
特点
1.1个意见7个方案。
2.文件出台时间密集:..。
3.治理对象:党政机关、机关、国企、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保险企业、社会团体。
4.表现治理小金库果断性。
具体内容
一、小金库治理意义 4个要求
1.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肯定要求。
2.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作风建设肯定要求。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肯定要求。
4.加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友好发展肯定要求。
二、小金库专题治理范围 6点
(一)治理范围
党政机关、机关、国企、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保险企业、社会团体等等。分步推进。
(二)治理、专题治理
《意见》中是指导性,用是治理。
《实施措施》明确在党政机关和机关开展,并明确了时限,强调专题。
(三)什么是党政机关?
1.包含:各级党机关、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2.人民团体:参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现在参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团体共有8个
3.社会团体:公民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非营利性组织。以下三种除外
8个少数民主党派,21个群众团体、单位内部协会(如桥牌协会等)。
(四)什么是机关?
1.机关按《机关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委《 <相关批转机关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通知》设置社会服务组织。
2.企业化管理、改制,以《意见》公布之日登记属性为准。
(五)什么相关境外机构?
即外派机构,是治理范围。
(六)相关计划单列市问题
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治理。
三、相关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 (中办发〔〕18号) 5大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基础标准 2点
1.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果断查处,建立长久有效机制。
2.基础标准 4
(1)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2)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单位财务管理、经费管理、财政、审计、银行、税务等结合。
(3)依纪依法、宽严相济。
(4)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二)小金库治理范围和步骤
1.治理范围
应列未列账资金资产。
先党政机关、机关,再到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
2.方法步骤 4步
(1)动员布署。
(2)自查自纠。
(3)关键检验。
(4)整改落实。
(三)小金库治理政策界限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1.激励自查,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
2.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对应处罚处分。
3.在治理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严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在治理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理。
(四)强化小金库源头治理 3
1.加强教育。
2.完善制度。
3.深化改革。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体制。
2.完善协调机制。
四、党政机关和机关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中纪发〔〕7号) 5大内容
(一)专题治理范围和内容
1.专题治理范围
以党政机关、机关,机关以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为关键(包含境外机构)。
2.专题治理内容
应列未列账。关键是以后,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及形成资产,情节严重,可追溯以前年度。
3.小金库表现形式 7种
(1)违规收费、罚款、摊派收入。
(2)资产处理、出租收入。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4)经营收入未列账。
(5)虚列支出。
(6)以假发票骗取资金。
(7)上下级单位相互转移资金。
(二)专题治理方法和步骤
自《意见》下发之日起,到底基础结束。自查自纠和关键检验相结合。
1.动员布署
自《意见》下发之日起,到5月底。
2.自查自纠。
到6月底。
3.关键检验。
7月到10月。
关键检验对象
4.整改落实
至11月底。
(三)小金库治理政策界限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1.激励自查,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单位及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
2.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对应处罚处分。
3.在专题治理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问题严重要追究责任。
4.在专题治理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厉处理。
6.其它违法问题,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专题治理组织领导
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
地方设置治理小金库日常工作机构。
(五)专题治理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
2.落实举报制度。
(1)各级日常治理机构,办理举报工作,设置公布举报电话、地址、信箱、网址、指定专员、建立登记、督办制度、建立举报管理制度。
(2)奖励:查处并已缴入库资金、税款、罚款累计金额3—5%,最高10万。
(3)保护举报人正当权益,做好举报管理保密工作。
3.完善协调机制。
4.强化工作督导。
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中纪发〔〕29号) 5大内容
(一)专题治理范围 3
1.各级国资委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各级政府及部门、机构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3.各机关、社会团体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组织形式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占是指控制地位、股份。
(二)小金库治理内容
应列未列入符合要求单位账簿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资产。
关键:以来,底余额及形成资产,情节严重,可追溯以前年度。
国有企业小金库表现形式 4类
1.隐匿收入。
(1)以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形成。
(2)资产处理、出租、使用收入。
(3)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收益。
(4)政府奖励、社会捐赠等。
2.虚列支出
(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
(2)虚列研究开发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手续费、销售劳务费等期间费用。
(3)虚列职职员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
3.转移资产
(1)虚假会计核实方法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
(2)虚假股权、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等方法。
(3)虚假资产盘亏、损失、报废等方法转移资产。
(4)虚假关联方交易。
4.其它方法。
(三)专题治理步骤 4阶段
自本措施下发之日起,到底基础结束。自查自纠和关键检验相结合。
1.动员布署
自本措施下发之日起,到7月底。
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提升思想认识、激励举报。
2.自查自纠
到9月底。
自查面100%。
3.关键检验
截至11月底。
关键检验面不低国有企业户数数20%,每户关键检验企业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20%。
关键检验对象 7
(1)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基础性、支柱性企业或单位。
(2)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和生活亲密相关企业或单位。
(3)投资链条长、分支机构多企业或单位。
(4)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表外资产金额较大企业或单位。
(5)以前有小金库企业或单位。
(6)被举报企业或单位。
(7)自查自纠不力,走过场企业或单位。
4.整改落实
至12月底。
(四)小金库治理处理标准 依法依纪 宽严相济 把握6点
1.激励自查,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单位及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
2.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依法追究责任。
3.在治理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问题严重要追究关键责任人责任。
4.在治理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厉处理。
6.其它违法问题,按相关要求处理。
(五)专题治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统筹协调
3.加强舆论宣传
4.加强调研督导
5.加强综合治理
6.建立长久有效机制
六、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题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办发〔〕18号)精神制订 5大内容
(一)专题治理试点范围 3
1.由银监会管理、有金融业务许可证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企业、财务企业、信用社、金融租赁企业、信托投资企业等银行类企业。
2.由证监会管理、有证券、期货、基金业务许可证国有及国有控股证券企业、期货企业、基金企业等证券类企业。
3.由保监会管理、有保险业务许可证国有及共有控股保险类企业。
试点检验面,30%左右。
(二)小金库治理内容
应列未列账资金资产。
关键:以来,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及形成资产,情节严重,可追溯以前年度。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表现形式 4类
1.隐匿收入。
(1)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保费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形成。
(2)以佣金、代办手续费、财政性资金等其它收入设置。
(3)以资产清理、抵债资产变现等营业外收入及投资收益形成。
(4)以拆借、集资、投资、咨询、代客理财等形式形成。
2.虚列支出
(1)以假发票、假协议、假票据等方法骗取资金而设置。
(2)虚列利息支出、佣金手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赔付退保支出等套取资金。
3.转移资产
(1)转移对外投资。
(2)转移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等。
(3)转移清收不良资产等。
4.其它方法。
(三)专题治理步骤 6阶段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底基础结束。自查自纠和关键检验相结合。
1.前期调研
截至6月底。
2.动员布署
截至7月底。
3.自查自纠。
到8月底。
4.关键检验。
截至10月底。
关键检验面不低于上一级单位总资产或主营收入10%,每户关键检验企业不低于子企业户数20%。
关键检验对象 6
(1)被举报。
(2)自查自纠不力,走过场。
(3)内部控制、财务内控微弱。
(4)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较多。
(5)依据日常监管纪录,需要关键检验。
(6)牵头部门认为有必需关键检验。
5.整改落实
至11月底。
6.总结汇报
至12月底。
(四)小金库治理处理标准 依法依纪 宽严相济 把握6点
1、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单位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2、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责任。
3、在专题治理试点工作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于问题严关键追究责任。
4、在专题治理试点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理。
6、其它违法问题,按相关要求处理。
(五)专题治理试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宣传和举报办理工作力度
3、重视和金融监管工作相结合
4、加强调研督导
七、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小金库专题治理试点工作方案
(保监发〔〕65号) 6大内容
(一)专题治理范围 2
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企业、保险集团企业、保险财产管理企业、保险代理企业、保险经纪企业、保险公估企业。
保险公估:接收保险当事人委托,独立对保险事故所包含保险标进行评定、勘验、判定、估损、理算等活动行为。
(二)小金库治理试点内容
应列未列账各项资金资产。
关键:以来,底小金库滚存余额及形成资产,情节严重,可追溯以前年度。
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小金库表现形式 4类
1、隐匿收入。
(1)以保费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营业务收入形成。
(2)以业务回扣收入、代办手续费、财政性资金等其它收入设置。
(3)以资产清理、抵债资产变现等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形成。
(4)以拆借、集资、投资、咨询、代客理财等形式形成。
2、虚列支出
(1)以假发票、假协议、假票据等方法骗取资金而设置。
(2)虚列利息支出、佣金手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赔付退保支出等。
3、转移资产
(1)转移对外投资。
(2)转移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等。
(3)转移损余物资、追偿收入等。
4、其它方法。
(三)专题治理组织领导
由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保监会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保监会成立保险业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各级保监局参与。
(四)专题治理步骤 6阶段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12月底基础结束。自查自纠和关键检验相结合。
1、前期调研
截至6月底。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小金库资金起源、表现形式、使用方向、易发部位等。
2、动员布署
截至7月底。
计划制订、业务培训、政策解答、激励举报、制订相关举报制度。
3、自查自纠。
到8月底。
4、关键检验。
截至10月底。
关键检验面不低于上一级单位总资产或主营收入10%。
关键检验对象 6
(1)被举报。
(2)自查自纠不力,走过场。
(3)内部控制、财务内控微弱。
(4)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较多。
(5)依据日常监管纪录,需要关键检验。
(6)保监会认为有必需关键检验。
5、整改落实
至11月底。
6、总结汇报
至12月底。
(五)小金库治理试点 处理标准 依纪依法 宽严相济 把握6点
1、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
2、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在专题治理试点工作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问题严关键追究责任。
4、在专题治理试点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理,
6、其它违法问题,按相关要求处理。
(六)专题治理试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宣传和举报办理工作力度
3、重视和保险监管工作相结合
4、加强调研督导
八、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题治理实施措施
(中纪发〔〕28号) 5大内容
(一)专题治理范围 2
1、社会团体:依《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置,非营利性组织。
2、公募基金会:依《基金会管理条例》设置,从事公益事业非营利组织。
(二)小金库治理内容
应列未列账各项资金资产。
关键:以来,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及形成资产,情节严重,可追溯以前年度。
小金库表现形式 7类
1、隐匿会费收入。
2、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
3、截留捐赠收入。
4、资产处理、出租收入。
5、虚列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或以假发票、假合相同手段套取资金。
6、虚列职职员资、福利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其它支出。
7、其它方法。
(三)专题治理步骤 4阶段
自本措施下发之日起,到底基础结束。自查自纠和关键检验相结合。
1、动员布署
自本措施下发之日起,到7月底。
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提升思想认识、激励举报。
2、自查自纠。
到9月底。
自查面100%。
3、关键检验。
截至11月底。
关键检验面不低于总户数5%,关键领域、关键单位检验面不低于20%。
关键检验对象 7
(1)行业性社会团体。
(2)有财政拨款、有政府资助、有政府购置服务项目、有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代行政府职能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
(3)财务会计管理微弱。
(4)社会反应强烈。
(5)以前有小金库。
(6)被举报。
(7)自查自纠不力,走过场。
4、整改落实
至12月底。
(四)专题治理处理标准 依纪依法 宽严相济 把握6点
1、激励自查,自查查出问题,从轻从宽处理,立即纠正,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
2、被查出小金库,除进行对应财务、税务处理外,对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在专题治理中,走过场,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问题严重要追究责任。
4、在专题治理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验、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关键检验时发觉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意见》下发后,再设小金库,对关键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厉处理,
6、其它违法问题,按相关要求处理。
(五)专题治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2、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协力。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关键。
4、重视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
5、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
6、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久有效机制。
九、小金库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治金〔〕2号) 4大内容
(一)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2、治理范围:党政机关、机关、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任务目标 5
1、全方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
2、处理不重视、走过场。
3、巩固结果、建立长久有效机制。
4、总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试点治理经验。
5、全方面复查,尤其是零申报单位。
(三)时间步骤 5阶段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12月底结束。自查自纠和关键检验相结合。
1、全方面复查 7点
(1)复查时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5月底。
(2)复查范围:党政机关、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
(3)复查面:100%。
(4)落实公告制、承诺制、问责制。
(5)组织领导:各地域各部门分级负责,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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