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无公害食品甘蓝类蔬菜生产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无公害食品甘蓝类蔬菜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甘蓝类蔬菜中一般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GB 14875 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 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 14877 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154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测定
GB/T 16335 食品中亚胺硫磷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个残留测定
SN 0582 出口粮谷及油籽中灭多威残留量检验方法
中国农药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
3.1
同一品种 same variety
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征相同品种。
3.2
结球紧实度 solidity of head
叶(花)球成熟时紧密程度。
3.3
新鲜 freshness
叶(花)球表面鲜亮,无萎蔫、色泽正常。
3.4
清洁 cleaning
叶(花)球无泥土或其它外来物污染。
3.5
整修 trimming
用于鲜销叶(花)球要去掉叶(花)球外层不可食用茎、叶;青花菜主花茎长以收获时保持主花球完整性为标准。
3.6
裂球 head bursting
叶球因成熟过分、侧牙萌发或抽薹而造成叶球开裂。
3.7
绒毛花蕾 downy bud
因采收过迟或遇高温而引发花牙深入分化形成黄绿或红色萼片突出到花球表面绒毛状花蕾。
3.8
枯黄花蕾 withered and yellow bud
遇高温、收获过迟、贮藏不妥或贮藏期过长引发花蕾枯黄。
3.9
异味 off-flavor
在贮运过程中,产品器官因污染或病虫危害所造成不食气味和滋味。
3.10
冻害 freezing injury
叶(花)球在冰点以下低温下,组织冻结而引发无法缓解伤害。
3.11
机械伤 mechanical wound
因环境外力对产品器官所造成损伤。
3.12
病虫害 disease and insect injury
由害虫、病原菌或生理原因造成产品器官病斑、穿孔或咬痕。
3.13
腐烂 rot
叶球因病菌引发任何腐烂现象。
3.14
整齐度 uniformity
甘蓝类蔬菜叶(花)球、大小、球形一致性。分别用叶(花)球纵横茎平均值乘以(1±15%)和单个叶(花)球质量平均值乘以(1±2%)球数百分率表示。
4 要求
4.1 感官
甘蓝类蔬菜感官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无公害甘蓝类蔬菜感官要求
项 目
品 质
规 格
限 度
品 种
同一品种
规格用整齐度表示。同规格样品其整齐度在要求范围内球数应≥80%
每批样品中不符合感官要求按质量计,其总不合格率不得超出10%
结球紧实度
叶(花)球达成该品种适期收获时紧实程度
新鲜
叶(花)球帮、叶、球有光泽、脆嫩
表1(续)
项 目
品 质
规 格
限 度
清洁
叶(花)球外部无泥土或其它外来物污染和病虫害
规格用整齐度表示。同规格样品其整齐度在要求范围内球数应≥80%
每批样品中不符合感官要求按质量计,其总不合格率不得超出10%
裂球
无(结球甘蓝)
修整
良好
绒毛花蕾
无(花椰菜)
枯黄花蕾
无(青花菜)
腐烂
无
异味
无
冻害
无
病虫害
无
机构伤
<2%
注:枯黄花蕾、腐烂、病虫害为关键缺点。
4.2 卫生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无公害甘蓝类蔬菜卫生指标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mg/kg
1
六六六(BHC)
≤0.2
2
滴滴涕(DDT)
≤0.1
3
马拉硫磷(malathion)
不得检出
4
乐果(dimethoate)
≤1
5
乙酰甲胺磷(acephate)
≤0.2
6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0.5
7
敌敌畏(dichlorvos)
≤0.2
8
毒死蜱(chlorpyrifos)
≤1
9
敌百虫(trichlorfon)
≤0.1
10
喹硫磷(quinalphos)
≤0.2
11
亚胺硫磷(phosmet)
≤0.5
12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1
13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5
14
氰戊菊酯(deltamethrin)
≤0.5
15
氯氟氰菊酯(cyhalothrin)
≤0.2
16
氯菊酯(permethrin)
≤1
17
抗蚜威(permethrin)
≤1
18
灭多威(methomyl)
≤2
19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1
20
砷(以As计)
≤0.5
21
铅(以Pb计)
≤0.2
22
汞(以Hg计)
≤0.01
表2(续)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mg/kg
23
镉(以Cd计)
≤0.05
24
氟(以F计)
≤0.5
25
亚硝酸盐
≤4
注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要求检测。
注2:依据《中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不得检出。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检测
5.1.1 品种特征、新鲜、清洁、裂球、整修、绒毛花蕾、枯黄花蕾、腐烂、冻害、病虫害和机械伤等;用目测法判定。外观有显著病虫害症状或怀疑有病虫害样品,应取样用小刀纵向解剖方法检验,如发觉内部症状,则需扩大一倍样品数量。
5.1.2 异味:用嗅方法检测。
5.1.3 结球紧实度:甘蓝用手触感紧密程度检测;花椰菜、青花菜用目测法检测。
5.1.4 整齐度:用台秤逐一称量单个叶(花)球质量。用尺子逐一量取叶(花)球纵径、横径,以下述方法计算出整齐。叶(花)球横径平均值 乘以(1±15%),纵径平均值 乘以(1±15%)和单球质量平均值 乘以(1+20%)。
5.2 卫生要求检测
5.2.1 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氯菊酯、氯氟氰菊酯
按GB/T 17332要求实施。
5.2.2 乙酰甲胺磷
按GB 14876要求实施。
5.2.3 杀螟硫磷、乐果、马拉硫磷、敌敌畏、喹硫磷、敌百虫
按GB/T 5009.20要求实施。
5.2.4 毒死蜱
按GB/T 17331 要求实施。
5.2.5 辛硫磷
按GB 14875要求实施。
5.2.6 亚胺硫磷
按GB/T 16335 要求实施。
5.2.7 抗蚜威
按GB 14877要求实施。
5.2.8 灭多威
按SN 0582要求实施。
5.2.9 百菌清
按GB 14878要求实施。
5.2.10 砷
按GB/T 5009.11要求实施。
5.2.11 铅
按GB/T 5009.12要求实施。
5.2.12 镉
按GB/T 5009.15要求实施。
5.2.13 汞
按GB/T 5009.17要求实施。
5.2.14 氟
按GB/T 5009.18要求实施。
5.2.15 亚硝酸盐。
按GB/T 15401要求实施。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方面考评,即对本标准要求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清无公害食品标志或进行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出口蔬菜、产品评优、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因人为或自然原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全部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含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6.2 组批检验
同产地、同规格、同时收购甘蓝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产地、同规格甘蓝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甘蓝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根据GB/T 8855中相关要求实施。
报验单填写项目应和实货相符,凡和实货不符,品种、规格混淆不清,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6.4 包装检验
应按第8章要求进行。
6.5 判定规则
6.5.1 每批受检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感官要求样品做各项统计。假如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个缺点,选择一个关键缺点,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百分率按式(1)计算,结果正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X=(X1+X2+…+Xn)/n………… (1)
式中: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品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检验批次样本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各单位项不合格品百分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品百分率。
6.5.2 程度范围: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得超出所要求程度。
假如一批次某件样品不合格品百分率超出要求程度时,为避免不合格率变异幅度太大,要求以下:
要求程度总计不超出10%者,则任何包装不合格品百分率上限不得超出20%。
6.5.3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5.4 复验:该批次样本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许可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感官和卫生指标检测不合格不进行复验。
7 标志
7.1 包装上应明确标明无公害食品标志。
7.2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具体地址、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字迹应清楚、完整、正确。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用于包装甘蓝类蔬菜包装容器如塑料箱、纸箱等应按产品大小规格设计,同一规格应大小基础一致,整齐、干燥、牢靠、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8.1.2 产品应按同品种、同规格进行包装,同一包装内需摆放整齐紧密。
8.1.3 每批报验产品其包装规格、单位质量应一致。每件包装净含量不得超出10kg,误差不超出2%。
8.1.4 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样品,每件质量应一致,不得低于包装外标志质量。依据整齐度计算结果,确定所抽取样品规格,并检验和包装外所表示规格是否一致。
8.2 运输
运输前应进行预冷。运输过程中适宜温度为1℃~4℃,相对湿度58%~90%。运输过程中注意防冻、防雨林、防晒、通风散热。
8.3 贮存
8.3.1 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
8.3.2 贮存叶(花)球温度应保持在1℃~4℃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95%,库内堆码应确保气流均匀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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