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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样本.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950366 上传时间:2024-06-11 格式:DOC 页数:52 大小:102.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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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编制说明为加强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步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教授,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总结并吸收了多年来区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相关要求,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本规范共分七章,关键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评、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要求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关键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需含有条件,试车基础程序,试车应达成标准要求等,适适用于内蒙古

2、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各相关单位在实施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碰到问题,方便深入修订完善本规范。目 录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生产准备第一节 通常要求.5第二节 组织准备.7第三节 人员准备.8第四节 技术准备.10第五节 安全准备.14第六节 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17第七节 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19第八节 其它准备.20第三章 预试车第一节 通常要求.22第二节 单机试车.24第三节 工程中间交接.26第四节 联动试车.28第四章 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 试车条件.30第二节 试车方案及标准.30第三节 倒开车.33第四节 试车队伍.33第五章 停车第一

3、节 常规停车.34第二节 紧急停车.36第六章 生产考评第一节 试车总结.38第二节 稳定运行考验.39第三节 生产考评.40第七章 附则.42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要.45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要.503、预试车安全操作关键点.544、化工投料试车应含有条件.725、聘用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措施.806、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步骤图.82附录:1、用词说明.832、参考资料.8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确保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成设计要求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标准,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

4、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范;小型化工装置实施本规范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合适简化相关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改变在役化工装置开车工作,应参考本规范相关要求实施;医药、轻工、冶金、建材等企业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试车工作,可参考本规范相关要求实施。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协议要求试车标准实施,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要求。第三条 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评阶段。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需符合要求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第四条 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方针,安全工作必需贯穿试车全过程。第五条 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照“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标准,做到安全稳妥,努力争取一次成功。第六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评等各项工作。化工投料试车组织和指挥、生产考评工作组织必需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第七条 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安全方法和应抢救援组织、设施等事项书面汇报当地安监部门;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标,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措施(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要求,编制试生产(

6、使用)方案并报安监部门立案。第二章 生产准备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八条 生产准备工作应从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立案)后开始。建设(生产)单位应将生产准备工作纳入项目建设总体统筹计划,及早组织生产准备部门及聘用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安全方面教授,参与编制化工项目建设统筹计划,参与工程项目标设计审查及设计变更、非标设备监造、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调度等工作,办理技术交底、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等手续,并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详见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要)。第九条 生产准备工作中必需严格检验和确定以下条件:1、建设项目采取生产工艺、技术必需成熟、安全可靠。2、建设项目标设计、施工、监理,必需由含

7、有对应资质单位负担。3、建设项目使用设备、材料和其它全部物资,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质量合格。4、建设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需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进行化工专业工程质量监督。5、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设施必需和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经相关检验测试合格并满足试车需要。6、全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需经法定检测检验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7、化工装置必需根据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项目进行检验,现场制作大型储罐应进行强度试验,符合对应规范标准要求,并有合格质量证实书。第十条 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必需根据设计文

8、件和工程建设计划要求,完成全部生产准备工作。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方法),制订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相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第二节 组织准备第十一条 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立案)后,建设(生产)单位应及早组建生产准备及试车领导和工作机构,依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根据“精简、统一、效能”标准,统一组织和指挥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等工作。避免因生产准备工作延误影响试车工作。第十二条 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其责任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关键责任人担任

9、,组员包含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设备动力、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相关责任人;必需时,还应吸收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相关人员和同类型企业相关教授参与。第十三条 工作机构应依据化工装置生产原理、工艺步骤和装置组成,分专业或单元系统成立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设置和职责分工可依据实际确定。各工作组责任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分管责任人担任,组员包含各相关专业骨干人员。第十四条 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关键管理制度:试车指挥机构及相关制度;生产调度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

10、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供给及产品贮运销售管理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生产班组管理制度(关键包含各级职能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验制、设备维护保养制、质量负责制、岗位练兵制、班组经济核实制等);企业人力资源、财务、档案、预算、质量、成本、后勤等对应管理制度。第三节 人员准备第十五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要求生产定员,编制具体定员方案和人员配置计划,遵照“按岗定职、按职进人、全员培训、严格考评”标准,有计划配置和培训人员。第十六条 人员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生产技术骨干人员,要有丰富生产实践和工程建设经验;关键生产技术骨干应在建设项目筹建时到位,参与技术

11、谈判、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生产准备等工作。2、关键岗位操作、分析、维修等技能操作人员,应含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在预试车阶段到位。3、人员配置应注意年纪结构、文化层次、技术和技能等级组成,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工作过人员应达成项目定员四分之一以上。第十七条 人员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化工装置生产特点和从业人员知识、技能水平,制订全员培训计划,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关键,分级、分类、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培训工作。2、生产指挥人员及工艺技术骨干、生产班组长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最少四个阶段培训,方便熟悉开停车、正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理、事故处理等全过程,掌握上下岗位、前后工序、装置内

12、外相互影响关系;四个阶段培训全过程要一直贯穿安全培训;机、电、仪修人员掌握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技能,熟悉安装调试全过程。第一阶段:专业培训。培训学习相关化工专业及所包含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分析相关知识,工艺原理和生产步骤及操作,危险有害原因及应抢救援相关知识等。第二阶段:实习培训。在同类型企业学习生产操作和控制、设备性能、开停车和事故处理等实际操作知识。实习培训实施“六定二包”,即定带队人、定培训点、定培训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时考评,代培单位包教、培训人员包会。第三阶段:现场演练。根据试车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岗位练兵,熟悉现场、工艺、控制、设备、安全等规章制度、前后左右岗

13、位联络等,经过演练,提升生产指挥、操作控制、应急处理等能力。第四阶段:实际操作培训。参与化工投料前各项试车工作,进行实际操作、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培训,参与现场预试车工作,熟悉指挥和操作。3、对于成套引进装置出国培训,应认真选派出国培训骨干人员,并在协议中明确技术培训和实习培训相关条件。第十八条 培训工作实施阶段性考评,上一阶段考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训;各阶段考评成绩应列入个人技术培训档案,作为上岗取证依据。第四节 技术准备第十九条技术准备关键任务是编制多种试车方案、生产技术资料及管理制度,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生产操作、设备维护和异常情况处理等技术。第二十条 建设(生产)单位要尽早建立生产

14、技术管理系统,分期分批集中工艺、机械、设备、电气、仪表、计算机、分析等专业方面技术骨干,经过参与技术谈判和设计方案讨论及设计审查等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技术,含有独立处理多种技术问题能力。参与技术准备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并对其所负担专业工作负责到底。第二十一条 技术准备工作应以下列内容为关键:1、组织编制或参与编制及审查预试车方案。2、组织编制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3、组织翻译、复制、审核和编辑引进装置步骤图册、机械简图手册、模拟机说明和操作手册等资料。4、组织编制技术培训资料,并以合适方法将各类试车方案(摘要)置于试车现场。5、组织编制多种技术规程

15、和岗位操作法。6、搜集设计修改项目、操作方法变更和在安装、试车中出现重大问题;编制试车阶段现场应抢救援预案。7、准备试车操作统计表、本。第二十二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组织生产准备部门或聘用设计、施工等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依据“三查四定”技术资料编制化工装置试车计划和方案;应在化工投料试车二个月之前,依据设计文件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出总体试车方案,经过反复修改,不停深化、优化,确保安全可靠。总体试车方案应符合本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要)。第二十三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参考中国外同类装置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多种培训教材、技术资料、试车方案,应抢救援

16、预案和考评方案编制工作。1、培训教材关键包含: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控制等方面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关键设备结构图,工艺步骤简图,生产准备手册,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及消防、气防知识教材,计算机仿真培训软件等。2、生产技术资料关键包含:工艺步骤图、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分析规程、检修规程、关键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控制和联锁逻辑程序及整定值、设计修改项目和安装试车过程中重大问题等,多种报表、台帐、技术档案等。3、综合性技术资料关键包含:企业和化工装置情况、原材料手册、物料平衡手册、自动控制系统手册、产

17、品质量手册、润滑油(脂)手册、“三废”排放手册、设备手册、备品备件手册、安全设施一览表、阀门及垫片一览表、轴承一览表等,并立即搜集整理随机资料。4、多种试车方案应覆盖全部试车项目,关键有:(1)供电:外电网到总变电(总降)站、总变到各装置变电所、自备电站和外供电网联网、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直流供电等受送电方案。(2)给排水系统:水源地到化工装置区、原水预处理、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冲洗、化学清洗、预膜,污水处理场试车方案。(3)工艺空气和仪表空气:空压机试车、设备及管线吹扫方案。(4)锅炉及供汽系统:燃料系统、锅炉冲洗、化学清洗、煮炉、烘炉、安全阀定压、各等级蒸汽管道吹扫、减温减压

18、器调校、锅炉(二台以上)并网等方案。(5)其它工业炉化学清洗、煮炉、烘炉等方案。(6)空分装置:空压机、空分管道及设备吹扫、试压、气密、裸冷、装填保冷材料等,氮压机、氧压机、液氮、液氧、液氩等系统投用方案。(7)储运系统:原料、燃料、酸碱、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润滑油(脂)、中间物料、产品(副产品)等储存、进出厂(铁路、公路、码头、中转站等)方案。(8)消防系统:消防水、泡沫、干粉、蒸汽、氮气和二氧化碳、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及其它防火、灭火设施等调试方案。(9)调度通讯系统:呼叫系统、对讲系统、调度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等方案。(10)化工装置系统清洗、吹扫、试压、气密、干燥、

19、置换等方案。(11)化工装置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装填、干燥、活化、升温还原及再生方案。(12)自备发电机组、事故发电机、自备热电站等试车方案。(13)化工装置大机泵、超高压和超高、高径比大设备和包含易燃易爆物品设备试车方案。(14)联动试车方案。(15)化工投料试车方案。(16)事故应急预案。(17)试车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处理方案。第二十四条 引进装置要翻译并复制工艺具体说明、电气图、联锁逻辑图、自动控制回路图、设备简图、专利设备结构图、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并编制阀门、法兰、垫片、润滑油(脂)、钢材、焊条、轴承等中国外规格对照表。第二十五条 化工装置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应经

20、建设(生产)单位或试车领导机构关键责任人审批;其它多种试车方案、培训教材、技术资料等,应经建设(生产)单位或试车领导机构技术总责任人审批。第五节 安全准备第二十六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确保化工工程建设、生产准备和试车期间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第二十七条 化工装置试车之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中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措施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试车期间,还应依据需要增加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安全试车需要。第二十八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要求,结合本企业特点,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生

21、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第二十九条 建设(生产)单位要充足搜集和整理汇编中国外相关安全技术资料和事故案例,本企业化工装置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等,明确化工装置试车前必需含有安全条件,形成培训教材,实施针对性安全教育。第三十条 建设(生产)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依法接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评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上岗作业。建设(生产)单位必需对全部职员进行严格安全教育,使其含有必需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应急操

22、作技能。新职员必需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设(生产)单位必需对参与试车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外聘保运人员等进行对应、严格安全教育。第三十一条 建设(生产)单位必需根据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为职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并监督、教育职员正确佩戴、使用。第三十二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按风险评价管理程序,利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验表分析(SCL)、预先危险性分析(PHA)等方法,对各单元装置及辅助设施进行分析,辨识可能发生危险原因和危险区域等级,制订对应方法,编制事故应急预案。要把防泄漏、防明火、防静电、防

23、雷击、防电器火花、防爆炸、防冻裂、防灼伤、防窒息、防震动、防违章、防误操作等,作为安全预防关键内容。第三十三条 大、中型化工装置和危险性较高、工艺技术复杂化工装置,建设(生产)单位应采取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系统、具体地对工艺过程和操作进行检验,对拟订操作规程进行分析,列出引发偏差原因、后果,和针对这些偏差及后果应使用安全装置,提出对应改善方法。第三十四条 建设(生产)单位必需建立应抢救援组织和队伍,根据化工装置规模、危险程度,依据相关标准要求,编制三级(通常为企业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应抢救援预案,推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配置应抢救援器材,组织学习和演练。化工装置试车现场应急通道

24、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试车前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道路应保持通畅;建筑物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设备框架或平台安全疏散通道应部署合理;疏散通道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设置风向标。第三十五条 建设(生产)单位必需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安全评价资料,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方法、应抢救援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立案。第三十六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组织调查化工装置周围环境安全条件,及早准备对应方法,确保试车周围环境安全。1、化工装置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城镇计划、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周

25、围计划搬迁村庄、居民区、建(构)筑物、工厂设施等应搬迁完成,其它影响安全生产遗留问题应根本处理。2、包含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易中毒及严重噪音污染等危害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相关要求要求,以合适方法向周围企业和居民区进行危害通知。3、周围多种生产、生活活动可能对化工装置试车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这类活动及有害原因汇报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帮助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给予消除。第三十七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研究和制订试车区域限制方法。1、试车前,必需划定限制区域,实施化工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方法。除必需参与现场指挥、联络和生产操作人员外,未列入

26、试车范围人员必需撤离到安全区域;全部进出限制区域人员、车辆必需登记造册,安全通知,指定行车路线,明确联络方法和工作区域。2、全部进入限制区域内人员,应实施划区管理、定位管理方法,在试车过程中不得随意超出要求区域。3、试车前,装置区域内需在显著位置标识区域限制要求,制订管理制度,实施有针对性培训。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第三十八条 物资准备1、建设(生产)单位必需对关键原料、燃料供给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确定所供给物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能够确保按期、按质、按量、稳定供给。2、建设(生产)单位应按试车方案要求,编制试车所需原料、燃料、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化学药品、标准样气、备品备件

27、、润滑油(脂)等供给计划,并按使用进度要求落实品种、数量(包含一次装填量、试车投用量、贮备量),和供货单位签署供货协议或协议。3、供货周期较长物资,尤其是需要国外订货部分,应提前做出安排,确保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到位。4、多种化工原料、润滑油(脂)和备品配件应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妥善安全储存、保管,预防损坏、丢失、变质,并做好分类、建帐、建卡、上架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5、对于进口设备备品配件和中国暂不能供给催化剂、化学药品等,可组织或委托测绘、剖析和试制,但必需做好试用和严格判定工作,达成性能和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6、多种随机资料、专用工具和测量仪器,在设备开箱检验时

28、,应认真清点、登记、造册,留存备查。7、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等器材,应按设计和试车需要配置到岗位,劳动防护用具应按设计和相关要求配发。8、产品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等,应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到位。第三十九条 外部条件准备1、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和外部签署供水、供汽、供电、通信等协议,根据总体试车方案要求,落实开通时间、使用数量、技术参数等。2、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厂外公路、铁路、码头、中转站、防排洪、工业污水、废渣等工程项目进度,立即和相关管理部门衔接开通。3、建设(生产)单位应落实安全、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抗震、防雷、特种设备登记和检测检验等各项方法,主动向政府相关

29、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到依法试车。4、建设(生产)单位需依靠消防、医疗救护等社会应抢救援力量及公共服务设施,应立即和依靠单位签署协议或协议。第四十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设计概算,编制年度生产准备资金计划,确保生产准备资金起源。在编制总体试车方案时,应编制试车费用和生产流动资金计划,及早筹措落实。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第四十一条 营销准备建设(生产)单位应尽早开展市场调查,搜集分析市场信息,制订营销策略,建立产品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机构;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应落实产品流向,和用户签署销售协议或协议。危险化学品销售要落实用户安全资质并设置二十四小时应急咨询电话。另外,应编制产品说明书,属于

30、危险化学品,还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第四十二条 产品储存准备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设计方案要求,健全和完善储存设施,确保产品储存能力和生产能力相匹配,制订产品储存、装卸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化工投料试车前,储存设施必需和生产装置完整衔接,确保产品输送和储存安全、通畅。当产品营销和储存能力不能满足试车需要时,不得进行化工投料试车。第四十三条 物流准备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要落实产品运输方法和渠道,建立完善运输资质、证照、安全设施查验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办理产品运输相关手续。经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需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

31、;依靠外部运输力量,应和运输单位签署运输协议和安全协议,确保产品物流渠道通畅。 第八节其它准备第四十四条 后勤服务保障准备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试车时间、地点、人员、环境等原因,围绕饮食住宿、交通、通讯、医疗抢救、防暑降温、防寒防冻、气象信息等后勤保障内容,落实保障方法,做到人员、方法、设施、标准到位。第四十五条 技术提供、专利持有或承包方配合相关准备1、对装置现场技术确定,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2、对装置DCS、ESD等系统参数进行整定和确定,检验各工艺参数符合技术要求。3、对建设(生产)单位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4、依据专有技术特点提出试车计划、目标及要求。5、参与编制生产考评方法和规程,配

32、合做好项目标生产考评工作。第四十六条 设计单位配合相关准备1、对建筑安装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查对,对设计(包含变更设计)进行全方面复查。2、提供施工图版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安全导则。3、参与审核建设(生产)单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分析规程等,确定各项操作指标。4、参与项目标工程交接等工作。5、参与编制生产考评方法和规程,配合做好项目标生产考评工作。第四十七条 施工、监理单位配合相关准备、按试车统筹控制计划要求,完成工程扫尾和相关试车任务。、参与总体试车方案编制,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在化工投料试车前组织试车服务组织,负责巡回检验,做好相关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觉问题立即处理。4、出具工程质量监理监

33、督结论。5、办理完成相关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手续。第四十八条 设备制造和供给单位配合相关准备、提供保质期内备品备件清单和备品备件。、指导设备安装,单机试车条件确定,单机试车方案审核确定,处理单机试车中设备问题,参与联动试车和化工投料试车工作。、提供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手册。、对建设(生产)单位人员进行设备原理、事故处理、开停车、操作及检修培训。、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实书、完工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第三章 预试车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四十九条 预试车总体要求1、预试车必需按总体试车计划和方案要求实施,不含有条件不得进行试车。2、预试车应在必需生产准备工作落实到

34、位、消防及公用工程等已含有正常运行条件后进行。3、预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提供单位、设备制造或供给单位应对试车过程中危险原因及相关技术方法进行交底并出具书面统计,施工单位应该编制并向建设(生产)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汇报。4、预试车前,应确定试车单元和其它生产或待试车设备、管道是否隔绝并已进行安全处理,试车过程应设专员监护。5、预试车必需循序渐进,必需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安全设施必需和生产装置同时试车,前一工序事故原因未查明、缺点未消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试车,决不能使危险原因后移。6、确需实物料进行试车设备,经建设(生产)单位、设计单位和设备制造或供给单位

35、协商同意后,可留到化工投料试车阶段再进行。7、预试车工作全部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检验确定是否含有化工投料试车条件。第五十条 预试车过程中,应依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等情况和装置规模、复杂程度,关键控制以下步骤:管道系统压力试验;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通常电动机器试车;汽动机、泵试车;往复式压缩机试车;烘炉;煮炉;塔、器内件装填;催化剂、吸附剂、分子筛等充填;热交换器再检验;仪表系统调试;电气系统调试;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第五十一条 预试车阶段统计1、预试车汇报应由试车领导机构组织编制,经

36、参与试车各单位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定。2、预试车汇报应包含试车项目、日期、参与人员、简明过程、试车结论和存在危险隐患及处理方法。3、试车统计格式、内容和份数应由试车工作机构组织提出,试车领导机构关键责任人同意后使用。4、每个试车项目必需填写试车统计,并由参与试车单位授权人员签字确定。第二节 单机试车第五十二条 单机试车前,工程安装及扫尾工作应基础结束。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试车要求,认真清理未完工程和工程尾项,自检工程质量,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初评,并负责整改消除缺点。建设(生产)单位应抓试车、促扫尾,协调、衔接好扫尾和试车进度,组织生产人员及早进入现场,分专业进行“三查四定

37、”,即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对检验出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方法、定整改时间,及早发觉和处理问题。第五十三条? 单机试车前,试车方案已经制订并取得同意;试车组织已经建立,试车操作人员已经过培训并考评合格,熟悉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能正确操作;试车所需燃料、动力、仪表空气、冷却水、脱盐水等确有确保;测试仪表、工具、统计表格齐备,保修人员就位。第五十四条? 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单机试车,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成立试车小组,由施工单位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施工、生产、设计、制造等单位联合确定。试车操作应由生产单位熟悉试车方案、操作方法、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人员进行。引进设备试车方案,按协议实

38、施。除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外转动设备单机试车,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建立试车小组;由施工单位编制试车方案和实施,建设(生产)单位配合,设计、供给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与。第五十五条 单机试车必需划定试车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必需包含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动控制装置;指挥和操作必需根据机械设备说明书、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进行;严禁多头领导、违章指挥和操作,严防事故发生。第五十六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化工装置实际需要,制订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等各步骤操作法和要求(详见附件3:预试车安全操作关键点),并严格实施。第五十

39、七条 系统清洗、吹扫、煮炉由建设(生产)单位编制方案,施工、建设(生产)单位实施。系统清洗、吹扫要严把质量关,使用介质、流量、流速、压力等参数及检验方法,必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引进装置应达成外商提供标准。系统进行吹扫时,严禁不合格介质进入机泵、换热器、冷箱、塔、反应器等设备,管道上孔板、流量计、调整阀、测温元件等在化学清洗或吹扫时应予拆除,焊接阀门要拆掉阀芯或全开。氧气管道、高压锅炉(高压蒸汽管道)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管道、设备吹扫、清洗应按相关规范进行特殊处理。吹扫、清洗结束后,应交生产单位进行充氮或其它介质保护。系统吹扫应尽可能使用空气进行;必需用氮气时,应制订预防氮气窒息方法;如用蒸汽、燃

40、料气,也要有对应安全方法。第五十八条 单机试车时需要增加临时设施(如管线、阀门、盲板、过滤网等),由施工单位提出计划,建设(生产)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第五十九条? 单机试车所需要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空气、工艺空气、氮气、燃料气、润滑油(脂)、物料等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供给。第六十条 单机试车过程要立即填写试车统计,单机试车合格后,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检验等单位人员确定、签字。引进装置或设备按协议实施。第三节 工程中间交接第六十一条 工程中间交接应含有条件1、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成。2、工程质量初评合格。3、管道耐压试验完成,系

41、统清洗、吹扫、气密完成,保温基础完成,工业炉煮炉完成。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负压试验、气密试验等完成,清扫完成,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门等)已调试合格。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6、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成,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成。9、对联动试车有影响“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成,其它和联动试车无关未完施工尾项责任及完成时间已明确。第六十二条 工程中间交接内容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

42、核实交接。2、工程质量初评资料及相关调试统计审核验证和交接。3、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下随机备件、材料交接。4、工程尾项清理实施方案及完成时间确实定。5、随机技术资料交接。第六十三条 工程中间交接应先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总承包、生产、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单元工程、分专业进行中间验收,最终组织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单位参与中间交接会议,并分别在工程中间交接证实书及附件上签字。引进装置或设备工程中间交接按协议实施。第四节 联动试车第六十四条 联动试车必需含有以下条件,并经全方面检验、确定合格后,方可开始:1、试车范围内机器、设备等单机试车全部合格,单项工程或装置机械完工及中间交接完成

43、。2、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网络已建立,岗位责任制已制订、落实并实施。3、技术人员、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已经确定,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4、设备位号、管道介质名称和流向及安全色按规范标志标识完成。5、公用工程已平稳运行。6、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已经同意并印发到岗位及个人,在现场以合适形式公布。7、试车工艺指标、联锁值、报警值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并公布。8、生产统计报表齐全并已印发到岗位。9、机、电、仪修和化验室已交付使用。10、在线分析仪器、仪表经调校含有使用条件。11、通讯系统已通畅。12、安全卫生、消防设施、气防器材和温感、烟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防雷防静电、电视监控等防护设施已处于完好

44、备用状态。13、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职业卫生监测点已确定,根据规范、标准应设置标识牌和警示标志已到位。14、保运队伍已组建并到位。15、试车现场有碍安全机器、设备、场地、通道处杂物等已经清理洁净。第六十五条 联动试车方案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施工、设计单位参与。关键包含以下内容:1、试车目标。2、试车组织指挥。3、试车应含有条件。4、试车程序、进度网络图。5、关键工艺指标、分析指标、联锁值、报警值。6、开停车及正常操作关键点。7、已落实安全方法和演练过事故应急预案。8、试车物料数量和质量要求。9、试车保运体系。第六十六条 不受工艺条件影响显示仪表和报警装置皆应参与联动试车,自

45、控和联锁装置可在试车过程中逐步投用,在联锁装置投用前,应采取方法确保安全,试车中应检验并确定各自动控制阀阀位和控制室显示相一致。第六十七条 联动试车应做到:在要求期限内试车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参与试车人员分层次、分类别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操作技术;经过联动试车,立即发觉和消除化工装置存在缺点和隐患,完善化工投料试车条件。联动试车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可按协议要求和施工单位或总承包等单位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 试车条件第六十八条 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必需组织进行严格细致试车条件检验。试车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做到“四不开车”,即:条件不含有不开车,程序不清楚不开车,指挥不在场不开车,出现问题不处理不开车。第六十九条?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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