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建立长期的、稳定的、紧密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经认真协商,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战略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互相明确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且双方的合作具有排他性。2、 甲方将在不违反其商业规则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 3、 乙方将运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为甲方提供 4、 甲乙双方应尽也许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双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第二条 战略合作方式1、 甲乙双方将建立紧密与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管
2、理层之间将进行不定期会晤和沟通。2、 在此战略合作框架下,具体的合作事宜应当以独立协议的方式确立明确的目的、责任、计划。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假如不能归入某一项协议,则需此外协商费用承担的方式。第三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一方违反本条款,给守约方导致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本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约事,一直有效。第四条 合作期限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3、 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
3、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本协议的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相对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规定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达应书面告知相对方。第六条 合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其它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公司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约日期: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