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块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法定注册地址:x室
邮政编码:x 电 话:x6
法定代表人:x
乙方:
法定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x村的自有苗圃B区地块(详见附件八)委托给乙方进行苗木到场验收配合、栽种、养护、起掘包装、装车、日常管理及其它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浙江省xx市新埭镇姚浜村的自有苗圃B区地块(详见附件八)在合同期限内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
(二)乙方负责苗木到场验收配合、卸车、种植、挂牌、修剪、施肥、除草、养护、保活等事宜;
(三)乙方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监督下,负责苗圃内所有苗木的成活、长势情况,并提供两年养护管理,保证苗圃内苗木100%全冠全枝成活;
(四)乙方不得擅自栽种未经甲方同意的苗木或农作物等,并有效阻止附近村民在苗圃范围内进行与苗圃经营管理无关的行为或活动;
(五)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3个月前,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含税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苗木栽植费用
苗木栽植单价(见表1及表2),包括放线、挖穴、卸车、验收、场内运输、修剪(修剪须得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不允许过度修剪)、栽植(落穴、扶正、回土、捣实、筑水围)、挂牌(一树一牌,具体按甲方要求)、浇水、覆土、整形、挖排水沟、清理等工作所需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费,并包括相应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 苗木技术措施费用
苗木技术措施单价(见表1及表2),包含苗木的换土、营养土、土壤改良、穴底铺砂、支撑、挂“大树吊针液”(每年吊挂数量不少于250棵)、施用促生根剂、冬季保暖、设置遮阴棚技术措施所需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费,并包括相应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当循环利用原苗木支撑材料时,苗木技术措施费中应扣除支撑材料费。
3、 苗木养护管理费用
苗木养护管理单价(见表1及表2),包括养护期内的更换苗木、修剪、剥芽、喷雾、施肥(叶面及根底)、浇水、排水、防台风支撑、设置风障、包裹树干、防寒、病虫害防治及道路、房屋、围栏设施维护等一系列养护管理所需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费,并包括相应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苗木养护管理时间从甲乙双方对采购苗木验收结束,签署《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之日算起,每天的养护费按年养护费平均计算,一年计365天,按实际养护天数记取养护费用。
4、 苗木保活风险金
除甲方自行采购苗木之外的所有验收入库苗木,均按苗木采购单价的5%计算苗木保活风险金。
5、 栽植及养护管理期的水电费分别包括在栽植单价和养护管理单价之内。
6、 因绿化种植需要产生的场地平整、清理砖石、改善土质等工作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 上述单价还应包括其它完成苗木种植、养护、出圃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8、 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单价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时所不能缺少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他们是否在本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他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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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常规苗木管理服务综合单价
品种
规格
土球大小
单位
栽植费
技术措施费
第一年养护费
第二年养护费
第三年养护费
第四年养护费
合计(元)
干径(cm)
冠幅(cm)
直径(cm)
深度(cm)
常绿乔木类
<10
<200
60-80
50-60
株
40
40
25
20
17
17
159
常绿乔木类
10-14
200-300
80-100
50-70
株
55
55
45
35
30
30
250
常绿乔木类
14-17
300-400
100-120
60-80
株
70
75
60
40
34
34
313
常绿乔木类
17-20
400-450
120-130
70-100
株
85
95
72
45
38
38
373
常绿乔木类
20-23
450-550
130-140
80-120
株
90
110
72
60
50
50
432
常绿乔木类
23-26
550-600
140-150
90-130
株
132
132
96
80
68
68
576
常绿乔木类
26-29
600-700
150-160
110-160
株
166
166
143
100
85
85
745
常绿乔木类
29-32
700-750
160-170
120-170
株
221
221
143
114
95
95
889
常绿乔木类
32-35
750-800
160-170
120-180
株
276
276
168
120
102
102
1044
常绿乔木类
35-38
800-850
170-180
120-180
株
331
331
216
135
120
120
1253
常绿乔木类
38-41
850-900
175-185
130-180
株
386
386
239
145
125
125
1406
常绿乔木类
41以上
900以上
180以上
160以上
株
442
497
359
175
150
150
1773
落叶乔木类
<10
<200
60-70
40-60
株
40
40
25
20
17
17
159
落叶乔木类
10-14
200-300
80-100
50-70
株
55
55
45
35
30
30
250
落叶乔木类
14-18
300-400
95-115
60-80
株
70
75
70
40
34
34
323
落叶乔木类
18-22
400-500
120-130
70-100
株
90
90
85
45
38
38
386
落叶乔木类
22-25
500-600
140-150
80-120
株
120
110
85
58
50
50
473
落叶乔木类
25-30
150-160
90-130
株
166
110
108
80
68
68
600
落叶乔木类
30-34
160-170
110-150
株
221
121
120
96
80
80
718
落叶乔木类
34-38
170-180
120-160
株
242
127
126
105
90
90
780
落叶乔木类
38-42
175-185
150以上
株
331
166
168
125
105
105
1000
落叶乔木类
42以上
180以上
150以上
株
442
221
203
140
120
120
1246
注:表中所涉数据10-14指10-13.99,其它类同。
表2 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容器苗管理服务综合单价
品种
规格
土球大小
单位
栽植费
技术措施费
第一年养护费
第二年养护费
第三年养护费
第四年养护费
合计(元)
干径(cm)
冠幅(cm)
直径(cm)
深度(cm)
常绿乔木类
<10
<200
60-80
50-60
株
55
80
30
24
20
20
229
常绿乔木类
10-14
200-300
80-100
50-70
株
70
150
45
36
30
30
361
常绿乔木类
14-17
300-400
100-120
60-80
株
85
190
60
42
36
36
449
常绿乔木类
17-20
400-450
120-130
70-100
株
100
215
75
48
41
41
520
常绿乔木类
20-23
450-550
130-140
80-120
株
120
248
75
65
55
55
618
常绿乔木类
23-26
550-600
140-150
90-130
株
178
280
100
85
72
72
787
常绿乔木类
26-29
600-700
150-160
110-160
株
222
340
148
100
85
85
980
常绿乔木类
29-32
700-750
160-170
120-170
株
296
440
148
115
98
98
1195
常绿乔木类
32-35
750-800
160-170
120-180
株
371
540
173
130
110
110
1434
常绿乔木类
35-38
800-850
170-180
120-180
株
445
670
222
145
123
123
1728
常绿乔木类
38-41
850-900
175-185
130-180
株
518
750
247
155
132
132
1934
常绿乔木类
41以上
900以上
180以上
160以上
株
628
850
278
180
150
150
2236
落叶乔木类
<10
<200
60-70
40-60
株
55
80
30
24
20
20
229
落叶乔木类
10-14
200-300
80-100
50-70
株
70
150
45
36
30
30
361
落叶乔木类
14-18
300-400
95-115
60-80
株
85
180
65
42
36
36
444
落叶乔木类
18-22
400-500
120-130
70-100
株
110
200
75
48
41
41
515
落叶乔木类
22-25
500-600
140-150
80-120
株
150
225
90
60
50
50
625
落叶乔木类
25-30
150-160
90-130
株
222
280
112
82
70
70
836
落叶乔木类
30-34
160-170
110-150
株
296
320
124
100
85
85
1010
落叶乔木类
34-38
170-180
120-160
株
326
360
130
115
98
98
1127
落叶乔木类
38-42
175-185
150以上
株
445
400
173
130
110
110
1368
落叶乔木类
42以上
180以上
150以上
株
593
460
211
142
120
120
1646
注:表中所涉数据10-14指10-13.99,其它类同
(二)付款方式
1、 苗木栽植、技术措施费
乙方每一种植季结束后,向甲方上报种植季完成苗木之栽植费、技术措施费,甲方在验收合格、审核确认并收到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种植季完成的苗木栽植费、技术措施费。
2、 苗木养护费用
苗木养护费用按年结算,从甲乙双方签署《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且乙方完成该苗木挂牌之日起计算,在扣除苗木赔偿金与违约金后支付,不足扣除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金额在本年度支付的其它款项中补足。年度养护费用计算原则如下。
(1)按实际养护天数以表1及表2所报单价按实计算养护费用,一年按365天计,养护时间未达到一年的按第一年养护费用按日平均计算,养护时间超过一年的均按第二年养护费用按日平均计算;
(2)养护期内认定为死亡或品质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按认定日前养护的实际天数按实计算养护费用。
3、 苗木保活风险金
(1)出圃苗木
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上报本月苗木出圃清单,甲方在核实并收到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出圃苗木的保活风险金。
(2)未出圃苗木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仍未出圃的苗木其保活风险金按如下原则计算。
1) 继续续签苗圃管理服合同
待苗木出圃后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支付。
2) 不再续签苗圃管理服务合同
①甲乙双方签署《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且乙方完成挂牌未满90个日历天的苗木,不计取苗木保活风险金;
②甲乙双方签署《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且乙方完成挂牌满90个日历天但不超过180个日历天的苗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苗木保活风险金的30%计取苗木保活风险金;
③甲乙双方签署《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且乙方完成挂牌满180个日历天但不超过360个日历天的苗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苗木保活风险金的50%计取苗木保活风险金;
④甲乙双方签署《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且乙方完成挂牌满360个日历天的苗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苗木保活风险金的80%计取苗木保活风险金。
4、 合同结算金额以乙方实际完成的苗木种植数量和苗木养护时间,按合同单价进行计算,并加上保活风险金,扣除死亡苗木的赔偿金与违约金。
5、 甲方根据特定情况,如有需要假植于苗圃中转的部分苗木,乙方需按甲方指令配合种植,按表1及表2计取相应的栽植费、技术措施费,及养护费,不支付苗木保活风险金。
6、 甲方付款可以委托其关联公司进行支付,乙方收款时开具有效发票供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财务作入帐处理。
四、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提供苗圃用地,并配置和完善相应的生产、管理所需便道;
(二)对各种乔、灌木出入苗圃,提出相应计划及时间安排,协调安排苗木栽植地点;
(三)非种植季节进圃苗木、成活率较低苗木及胸径(地径)35CM以上(含35CM)苗木进圃栽植方案需与乙方及时沟通,听取乙方合理意见;
(四)审核乙方提出的苗圃管理计划、资金计划,每月随时进行工作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完成情况与工作状态;
(五)每月末与乙方共同清理本月苗木出入库、死亡情况以及长势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甲方有权认定死亡苗木与养护后品质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此类苗木的处置原则参见本合同有关条款;
(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有权安排苗木陆续进出圃;
(八)对甲方划分用于临时假植苗木区域做好界面划分,并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五、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甲方指定要求负责苗圃内验收合格苗木的栽植、养护和管理;
(二)严格按照甲方的苗圃种植规划进行相关苗木的种植,按甲方指令在指定区域种植所购苗木;
(三)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对到场苗木进行卸车、种植和养护,确保所购苗木送达苗圃后15小时内种植完毕;
(四)为甲方采购的乔、灌木免费提供技术咨询,负责栽种和管养甲方购买的苗木,配合把关由甲方定购的苗木品质及土球大小,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苗木必须保证成活率为100%全冠全枝成活;
(五)负责圃内保安保洁并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施工道路、围栏设施等的日常维护,该类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六)负责整个苗圃的日常管理工作,乙方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苗木100%全冠全枝成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1、栽植苗木管理,挖树坑、定植、施肥、夯实、浇水、修剪、加撑杆、挖排水沟等,具体管理要求见附件一;
2、苗圃日常养护管理,一年养护期内每株苗木养护浇水30次,每次应浇透水,并保证不定期进行树体喷水,修剪整形各1次(秋季修剪,春季整形),施肥2次(苗木种植6个月后1次,苗木种植10个月后1次),定期打药防治病虫害,除草6次,定期清理排水沟、锄杂草,保障道路通畅及圃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具体管理要求见附件二;
3、配合甲方进行苗木出入库管理,进圃苗木的统计、编号、挂牌等,保证苗木编号牌与实物一一对应;出圃苗木的登记、起掘、包装、装车等;
4、特殊天气下的苗木管理,包括寒冷天气下的保暖防寒,高温天气下的遮凉防暑,防台风措施及防汛措施等。
(七)负责自费从指定地点接驳水电管线、安装水表电表并缴纳栽植、养护期间所需的水电费用或者自费从邻近河道采用水泵泵水进行浇灌,该类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八)负责缴纳生产、生活所需房屋租赁/搭建费及生产、生活所需的日常水电费用,该类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九)负责每月20日前与甲方管理人员共同核对苗圃苗木库存长势情况,将本月各种乔、灌木的出入库数量、品种、规格、苗木所栽植区域、苗木长势及苗木增减死亡情况等,每月20日报送给甲方备查存档;
(十)负责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编报下月苗圃管护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甲方审批的计划执行,并应按甲方提供的相应乔、灌木入苗、出苗计划作好相应人力安排及相关技术措施、施工机械的准备工作,对每月所做的工作做出小结,编制详细的月度养护报告。对养护期间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或方案,并将该措施或方案提交给甲方。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须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工作指导,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十一)乙方配置的养护管理人员中应保证有10个以上的专业管护人员,有熟练的修剪技巧、对植物病虫害能做到防治结合,能根据不同季节和苗木长势情况对苗木进行施肥壮苗。该批养护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栽种季节每天保证24小时有足够人手装、卸车和种植苗木,平时苗圃每天24小时有人看守;
(十二)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苗木供应商所供的苗木,由乙方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乙方认为成活风险较大或规格差异明显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土球大小与表1及表2相应规格差异不超过10CM,且甲方认为可接受的苗木,乙方需无条件种植与养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甲方认为需另行处理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有权指定由乙方种植,由供苗方养护与保活,在供苗方保活期内,乙方只收取此类苗木的栽植费、技术措施费;
(十三)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苗圃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统一工作人员制服、工人不斗殴、安全文明出入苗圃、规范苗木装卸程序、规范种植养护程序、进行苗木信息化管理等,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十四)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苗圃现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疏导、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等,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十五)乙方应及时缴纳水电费,派专人对苗圃道路进行清理,维护苗圃的良好形象;
(十六)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十七)乙方在苗圃管理过程中发生苗木遗失和被盗或其它由乙方引起的治安和安全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八)长势不好的苗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降低苗木死亡率,保证苗木品质。甲乙双方每季度清点一次死亡与养护后品质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数量,乙方负责拔除已清点确认死亡或养护后品质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苗木,并记录在附件三《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死亡苗木拔除记录表》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及时清运处理,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十九)苗圃用地范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改作它用;严禁建筑构筑物、种植农作物或进行商业活动等,不允许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苗圃参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乙方负责维护和保管现有的苗圃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利设施、围护设施、房屋等),负责对相关生产、管理设施进行保管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合作期满后,对甲方提供的生产、管理所需房屋设施、道路、围护设施、设备等,乙方应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善,并如数归还给甲方,若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不再续签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1个月开始向甲方或其委托方移交苗圃场地、种植苗木、设备、设施、相关资料等,乙方承担由于移交不及时、不充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二)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了损失,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组织人力、机械设备等进行苗木种植,乙方应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执行甲方的有关指令,甲方有权警告或要求乙方按1000元/次承担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在苗木养护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管护,植物出现严重脱水、病虫害未及时防治,影响了植物生长,乙方应按照200元/株承担违约金,以此类推。
(三)乙方未按时统计、递交每月的苗木报表、下月工作计划、已到场5天的乔木未挂牌登记、苗木出库入库手续不全、工具设备损坏未在7日内修复、发生问题未及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修枝整形不符合技术要求、栽植苗木未按规范进行施工,间接增大植物死亡率等情况,每月累计不合格工作数量超过2次以上,乙方需按50-200元/次承担违约金。每次检查发现乔木未挂牌和乱挂牌,造成管理混乱,需承担10-50元/株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苗木出圃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出圃工作,未能及时进行相应苗木出圃测量工作,影响甲方的苗木出圃计划,乙方应按50-200元/株承担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圃内苗木出库或倒卖,乙方应按照苗木到场单价的5倍对甲方承担违约金。
(六)苗木未出圃之前若出现未全枝全冠成活/死亡/被盗/遗失,由甲方决定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由乙方进行赔付。
1、乙方应赔付同品种、同数量、同规格且甲方书面认可树型的苗木,种植季节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的补种指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补种工作,且不再重新计取栽植、养护及保活费用;
2、乙方按照甲方苗木原采购合同价的120%进行赔付,并免费重新栽植、养护及保活补种之苗木;
3、对于甲方认定的未全冠成活或长势不佳的乔木,乙方须移出苗圃,并免费重新栽植、养护及保活补种之苗木;如甲方认为该苗木尚可接受,则按该苗木采购合同价的20%或以上赔付甲方,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的费用中扣除。
(六)乙方在苗圃管护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出现打架斗殴、破坏相关基础设施等情况,乙方应按照2000元/次对甲方承担违约金,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若出现乙方配合不积极,种植、起掘与养护团队资源无法满足甲方需求,苗圃文明标准化管理不到位,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若未能按时缴纳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代缴,并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2倍扣除代缴费用。
(九)所有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甲方延期付款,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由于乙方原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利益受到损害时,由乙方提出证据证明乙方无过错,否则视为乙方有过错并承担损失。
(十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不再续签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若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充分移交苗圃场地、种植苗木、设备、设施、相关资料等,甲方有权直接从相关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关损失。
(十三)遇到大风或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虽经甲方督导,乙方仍未按合同相关条款(附件二)的要求做好防范,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十四)本合同所涉违约金的认定以甲方出具的违约金通知为准,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相关费用以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原则,按甲方书面确认的金额结算。
(一)甲方可通过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之部分或者全部的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是指甲方书面发函,函件名称明确为“解除合同通知”,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即告合同解除生效。如果此等通知是在乙方接到开工令前发出的,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费用,除非:
1、已完成的且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应付款额;
2、为工程订购的,且已交付给乙方的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费用。当甲方为之付款后,此类工程设备和材料应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亦为之承担风险),乙方应将此类工程设备和材料交由甲方处置;
(二)甲方不需承担除上述费用外的任何其他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解除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或者间接。
(三)乙方应把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且甲方应付款的文件、资料、成品或者半成品按照指令交付给甲方。
(四)若该合同的解除由乙方原因引起,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相应的甲方应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因甲方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变换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变换后,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指定或变更的合同主体单位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十、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xx市新埭镇姚浜村,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项目办公室102室。
十一、通知
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
甲方地址:浙江省xx市新埭镇姚浜村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越 电话:0573-85646926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中的产品交付及款项付清后,本合同执行完毕。
(三)附件: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如下:
附件一:苗木栽植管理要求
附件二:苗木养护管理要求
附件三: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死亡苗木拔除记录表
附件四: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入库验收表
附件五: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特殊苗木入库登记表
附件六: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出库登记表
附件七: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违约金通知
附件八: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地块编号平面图
(四)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效力。
(五)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盖章):xx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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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苗木栽植管理要求
一、苗木种植
1、放样定位:在树穴开挖前实行种植放样定位,大规格乔木可用插杆法标志定点。
2、树穴开挖:树穴需严格按照甲方的种植计划提前开挖完成。树穴开挖尺寸应比泥球略大,乔木一般比泥球边放宽20-50厘米,深度比泥球高度尺寸增加15-30厘米。灌木一般比泥球边放宽15-35厘米,深度比泥球高度尺寸增加10-20厘米。另外,树穴的尺寸还需依各树种不同的生长习性区别对待。树穴形状为圆柱体要求壁直底平。挖掘时将表土,心土分开放置。
3、穴土置换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大规格乔木,绝大部分花灌木及喜酸性树种,均应以富含肥力有机肥和酸性无机肥的复合肥在种植时置换挖出心土,以使根穴土壤疏松,通气透水保肥,提高理化性状品质,以利根部移植后复壮。
4、苗木栽植:将挖出之表土与营养介质土2:1拌和作为种植土,将已开挖好之树穴回填一部分种植土并混入适量有机肥,将底土刮平,树木栽植前,先要进行适当的修剪。在正常的情况下,树木根系对水份的吸收与树木地上部分的消耗是基本平衡的。当树木挖掘后,大部分的根系被切断而留在土中,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水份的吸收,若此时地上部分水份的消耗依旧,则很容易引起树木的过度失水而造成新栽树木的死亡。为了让新种植树木体内的水份达到新的平衡,必须对地上的部分进行新的修剪,一般的树种在剪除病虫枝和折断枝外,还应对树冠内部的枝条进行强修剪。修剪时一要注意保持树冠的骨架和蓬形,并要注意内部枝条的均匀分布。常绿树的修剪量更大一些,对香樟等叶片较大的树种还要剥去大部分叶片。
栽种树木还要掌握适宜的深度。种植时先要在穴中填入松土至适当高处,再将树木放入。可以根颈处与地面持平。带泥球的树木的覆土深度,也应与原土球表面持平或略深。树木栽植过深,会妨碍根系的呼吸作用,从而影响树木的成活和生长。所以在种植穴过深或过浅时,要及时地加土或挖土。
有些树木由于生长环境、人为因素等原因,其树冠四周的生长是不均衡的(成为树冠的正反面),种植时,要退后几步看看树冠的生长情况,然后转动树木或泥球,将生长最丰满圆整的正面作观赏面,以达到良好的观赏效果。
栽植时,可由一人扶正树干,另一人用铁锹将细土填入。树木种植时根系与泥土是否结合紧密,是树木能否种活的另一重要因素,种植树木时,切忌将土填满种植穴后再夯实,因为,土填满后土层较厚,树根边的泥土不易夯实,树根与土壤之间就会出现空隙,这样树木容易歪斜而影响树木的成活。
填土充实与周围的土面平齐后,在树木的周围作一“酒酿潭”,大小与树冠相同,土要高出土面10厘米左右,目的是利于向种植的树穴里浇足水,让泥土与根系的接触更为紧实,并有利于根系的吸水。
种植后第一次浇水称为定根水。浇水要四周均匀注入。第二天浇水称为回头水,复土平掩保墒。随后进入栽植后保养阶段,新载苗木一周内每天早晚二次浇水,第2-3周每天晚间浇一次水,第4-6周后可隔天浇水,如遇雨天可视雨量适当调整,若为小雨仅湿表面土,仍应观察根部是否缺水。高温季节浇水时间为早、晚各一次。
二、苗木支撑与绑扎
1、苗木栽种完成后,即行支撑绑扎,支撑类型应根据树种及规格分别对待。
2、支撑绑扎一定要牢固,以防风吹及沉降引起根球移动损伤根系。在绑扎树干部位的铅丝需外套皮管以免损伤树皮。
3、主枝扎梢:对于具有中央主枝的树,如雪松,栽植后应对其扎顶梢,用细竹扎缚,竹竿高于枝梢60-80厘米,并在生长期的养护过程中不断置换调整重新扎缚,以保持树冠形态。
4、水杉、池杉以一字形扁担桩横向连接,每隔6米进行排间连接,整体连接后增强抗风能力。固定以美观、大方、整齐为宗旨。
三、施工后清场
1、组织专门清扫路面小组,对土方施工过程中洒落地面的泥土进行清扫。
2、采用平板铁铲对凝固的泥块进行铲除。
3、苗木种植过程结束后,将装卸中的包装物、草绳、修剪的枝条等进行分类处理。
4、其它的工程垃圾统一处理运至指定地点,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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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苗木养护管理要求
根据《上海市园林绿化园艺养管标准》、《上海市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执行。
施工验收后的工作就是养护与管理。俗话说“三分栽,七分管”,表明了养、管的重要性。养护与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即一年四季均要进行。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工作,须一年四季不间断地进行,其内容有浇水、排水、锄草、施肥、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防台等。
将专职养护工分为三大组:苗木养护组、专职机施组(负责浇水、必要时白天喷雾)、植保组。每组配有各专业技术员一名、技师一名。每个苗圃甲方配有绿化专业工程师一名,乙方须配有专职养护班长,各司其职,由甲方专业工程师和乙方养护班长统抓工作和协调。
苗木具体养护措施:
一、中耕、锄草
这一环节在树木养护中是重要部分,它关系到植物营养的摄取,植物的生存空间,景观的观赏效果。
1、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夏季每月进行一次,入冬前浅翻地一次(深度5-20厘米),开冻后全面平整。对危害树木的各类藤蔓,一旦发现,立即根除。
2、中耕锄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间进行。
3、中耕锄草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二、修剪、整形
新种苗木修剪、整形的主要作用是为了促进苗木恢复生长和提高观赏性。修剪在秋季苗木进入休眠期进行,整形在春季苗木萌发前进行。乔木、花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其中乔木修剪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及枯枝烂头,修剪使其树冠圆整,分枝均衡。修剪时剪切口呈45度倾斜,剪口要平整,对于大的枝条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拉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灌木类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促使枝叶茂盛,分布均匀,球形圆满,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物的形成;绿篱、球类植物主要是整形修剪。
三、浇水、排水、施肥
浇水时间视天气的变化进行控制,梅雨前(最高气温30℃以下)每天早、晚喷雾4小时,从上午10时半至下午3时这段时间内停止喷水。如久干无雨,土壤干燥(土壤反白开裂),需浇水灌溉,浇水灌溉在早晨或傍晚进行,采用汽油浇水泵喷灌。栽植后二周内需每天浇一次水,从第三周开始隔天浇水,二个月后每隔三至五天浇一次水,在夏秋蒸发量大的季节,隔天浇水期延长一个月。每次浇水必须浇透,使水份真正到达植物的根系,对植株本体也需要喷淋。
排水主要依靠圃内排水沟自然排水。在紧急时还可通过潜水泵强制排水。梅雨季节或连续雨天,临时突击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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