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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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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落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原则:考核内容、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制度化,相关工作方案和标准以公司决策为准; (二)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评价判断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确定考核结果; (三)分类原则:按照被考核公司所处行业和内部定位不同,对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不同设置; (四)业绩原则等:加大激励考核力度,实行刚性考核,增强企业领导人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实行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本制度主要针对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度为周期,每年度开展一次。 第五条 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对所属各公司落实公司当年工作部署、完成当年工作情况的量化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应用主体按照公司章程等进行具体运用。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公司。 第二章 考核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进行决策。 第八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的组织和实施部门,负责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一)制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组织和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包括目标制定、执行监控、协调评价、提出考核意见、受理申诉、下发结果等; (三)建立和维护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档案; (四)协助和监督所属各公司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五)其他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工作。 第九条 金融投资部应配合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是职责范围内经营业绩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对分管的考核指标进行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一)分管范围内考核指标的定义和解释; (二)年度目标值的确定、沟通、监督、预警、分析、指导及提出考核意见; (三)对分管指标涉及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答复意见; (四)负责监督和检查相关业务或分管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落实情况。 第十条 所属各公司作为被考核单位,按照本制度要求与公司沟通确定考核内容,签订考核责任书,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 第十一条 经营业绩考核由目标考核、考核扣分和考核加分三项组成: 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目标考核-考核扣分+考核加分 其中,目标考核分数由各项具体指标加权汇总得出。 第十二条 目标考核包括基本指标、监控指标、分类指标等三种: (一)基本指标:为所属各公司通用指标,主要反映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ROE)、经济增加值(EVA)等4个指标,每年度根据当年公司工作部署进行统一选取若干指标进行考核。 (二)监控指标:根据企业所处行业设置相应的监控指标,主要包括利润增长率、经济利润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杠杆率、应收账款比率、净资本与风险准备比率、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资产负债率等。 (三)分类指标: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管理需要等进行个性化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扣分:重大资产损失事项、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或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造成重大不利社会影响的事件,参考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情况进行扣分。 第十四条 考核加分:年度工作得到省市、集团或公司表彰的。建议或举措带来创新发展、管理提升、行业影响提升,特别是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情况。 第十五条 对存在加分或扣分事项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应进行核实认定,并获取必要证据。 第四章 考核目标值的确定 第十六条 每年年初,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与金融投资部、财务管理部等配合,以公司全面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结合战略发展要求和整体工作部署,以及公司确定的所属各公司年度发展重点和内部定位,参照全国或全省同行业平均先进水平,提出具体的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权重及计分方式,草拟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形成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 考核目标值主要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战略定位和产业特点,将公司发展战略和省国资委对公司的任期考核目标逐年进行分解,并引入对标机制加以确定。 第十八条 就目标建议值确定的原则、标准、边界条件等内容与相关部门和所属公司沟通、共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考核目标值确定后,原则上不予以调整。当所属公司因公司决策变化,战略调整等变化需要对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调整时,由企业提出调整意见,金融投资部拟定调整方案,经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 每年初,由公司主要领导或授权代表与所属各公司代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二十一条 经营业绩责任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单位名称或姓名 (二)考核依据 (三)考核期限 (四)考核指标 (五)双方权责 (六)考核工作实施 (七)变更和解除 (八)法律责任 (九)生效 (十)附则 第五章 考核执行监控与辅导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所属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实施实施动态监控,主要包括: (一)建立月度生产经营统计和经营管理分析机制。所属各公司月度统计在次月第4个工作日前报送,月度分析报告在次月第6个工作日前报送。 (二)所属各公司如存在严重的迟报或误报等行为,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人为因素引起的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动态掌握所属各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进度情况,监督检查所属各公司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必要时可以直接向所属各公司进行情况反馈或通报。 第二十三条 所属各公司要按照经营业绩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对标管理平台,积极与全国、全省同行业、同类型的先进公司进行对标分析和评价,按月结合经营业绩考核和对标情况进行经营管理分析,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措施,不断整改提高。 第二十四条 对由于主观因素导致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值偏离较大、指标改善不明显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经公司决定后,可采取对主要领导人警示谈话或派驻工作组、审计组等措施督促、帮助企业整改提升。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的职能部门对分管的考核指标要持续跟踪落实,督促整改提高,并将相关工作纳入相应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章 考核评价与反馈 第二十六条 完整年度结束后,所属各公司依据签订的责任书,对企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差距进行分析说明,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报送公司。 第二十七条 配合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结合有关部门对所属各公司的自评报告,组织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汇总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第二十八条 考核意见经公司审核批准后,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向所属各公司进行反馈。所属各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在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并报送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九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诉材料5-10个工作日内应与申诉企业核实,对其申诉报告进行审核。如果申诉内容属实,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可以对申诉企业绩效考核事项进行调整,必要时对其重新进行考核,并再次向申诉企业反馈。 第三十条 反馈无异议后,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向所属各公司下发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第三十一条 在评价时,如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还未正式出具,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考核结果按照财务审计报告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结果报请公司批准后为最终考核结果,此前已有应用结果的情形由各责任主体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所属各公司对考核目标完成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经营业绩及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公司将取消该企业当年经营业绩评定,按照不合格评价,对已取得奖励等收益的予以收回,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三十三条 经营业绩考核独立进行,考核结果应用由各应用主体负责,应用主体不得以应用为由干涉经营业绩考核。 第三十四条 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现以下情形时,分别进行相应处理: (一)当年出现基本考核指标完成率低于70%或超过半数分类指标未完成的企业,在公司范围内对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企业及企业主要领导人评先评优资格; (二)连续两年基本考核指标完成率低于70%或超过半数分类指标未完成的企业,对企业主要领导人进行问责等措施。 第三十五条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工资总额、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免、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董事及监事履职评价等的重要依据,相关应用原则和方案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六条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需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提请所属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所属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对所属各公司战略定位及业务发展规划评估及调整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经营业绩考核原则上不实行“一票否决制”,但考核结果应用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时可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兑现绩效薪酬。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表》和《经营业绩考核流程图》见附件1-2。 第四十条 所属各公司业绩考核文件与考核结果由公司金融投资部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为6年。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年度考核方案为准,如有与集团制度相抵触的应依照集团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金融投资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表 类别 考核指标 目标值 分值 备注 目标考核 基本指标 营业总收入       利润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ROE)       经济增加值(EVA)       ……       监控指标 利润增长率       不良贷款率       净资本与风险准备比率       资金归集率       ……       分类指标                         考核扣分 重大资产损失事项       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或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       重大违规违纪案件       发生造成重大不利社会影响的事件       ……       考核加分 年度工作得到省市、集团或公司表彰的       建议或举措带来创新发展、管理提升、行业影响提升,特别是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等情况       ……       附件1: 附件2: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流程 本部相关部门/所属各公司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金融投资部配合) 分管领导 总经理办公会 董事会 沟通 签订绩效责任书 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申诉或同意考核意见 申诉 同意 制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公布考核结果 审核申诉事项,调整考核结果,或重新组织考核 形成考核结果 反馈初步考核意见 执行监控/组织年度考核 形成并下发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审核审核 审核 审核审核 审议 审议 审议 审批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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