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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为了加强企业考勤管理,督促职员养成自觉遵守纪律好习惯,
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
第三条 例外:企业职员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要求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到: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需当日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1、企业要求上下班时间为:早晨:08:30—11:30
下午12:30—17:00。
2、企业实施单双休制度,具体公休时间以企业排班为准。单休时延时工作费用已经约定在职员月度工资总额中。
第五条 打卡制度:1、企业实施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职员全部必需 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职员当月考勤起止日为每个月1日至最终一天。次月7号前职员能够到人事部门查对考勤情况。
3、每日出勤要求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记录表》,注明外出日期、
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
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不然按旷工处理。
5、职员忘记打卡者,不过有主管领导证实其工作,处罚10元/次;不然,根据缺旷工处理。
6、因停电、机器故障未打卡职员,上班前、下班后要立即填写《未打卡补签考勤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实当日出勤情况,报人事部门立案,作为考评算依据。未立即补卡,以忘记打卡处理。未有工作证实,按旷工处理。
7、职员未打卡,应立即填写《打卡补签考勤表》。
8、职员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总经理同意,送人事部门立案;出差归来2个工作日内到人事部门确定返回日期,恢复正常考勤。
9、出差职员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外出办事或外派其它企业职员,其考勤应填写《外勤记录表》和《未打卡补签考勤表》确定;外派常驻或出差分企业人员,应根据分企业上班时间上班,而且在分企业打卡考勤,月底由分企业人事或行政文员将考勤统计统一发送派出公人事部门。不然,按旷工处理。
10、全部职员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替换她人或由她人替换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给予违纪处罚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企业将给解聘。
第六条 加班管理:本企业加班是指:
1、职员在节假日或企业要求休息日仍照常工作情况。
2、职员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以后,为完成领导安排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情况。
3、职员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所以产生加班延时不作为加班。
4、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可申请加班。
5、加班最终审批权为企业总经理,不然为无效加班。
第七条 加班申报及赔偿要求:
1、企业提倡职员提升工作效率,不许可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2、因职员月薪工资总额中已包含延时工作补助,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通常职员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出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3、对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职员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应在此次加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直接主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同意后有效。
5、《加班申请表》在人事部门领取,必需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也必需在下月第5日上报至总经理同意。如未推行上述程序,不视为加班。
6、职员加班,也应按要求打卡,没有打卡统计加班,企业不予认可;有打卡统计但无企业总经理同意加班,企业不予认可加班。
7、标准上,参与企业组织多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8、加班工资赔偿:职员在排班休息日加班,能够以调休形式补休时间。个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报总经理同意补休。
9、加班可按1:1百分比冲抵病、事假。
10、加班费,依据职员薪资确定函上明确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根据实际加班时间来计算。依据法律和地域要求,平时加班,加班费以日工资*0.5计算;企业要求公休时间加班,加班费以日工资*1.5计算;节假日加班,加班费以日工资*2计算。本条款日工资是指基础工资和津贴总和/24天。
第八条 调休
1、职员调休由企业统一安排调休时间。通常应安排在春节前后时间。
2、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调休,应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下,在当月完成;企业标准上不支持跨月调休。
3、全部加班时间应该在当年度休假完成或结清加班费用,除企业安排外杜绝年度累积加班时间。
4、调休需填写《休假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确定当月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人事部门立案。
5、当月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调倒休,企业按旷工处罚同意人,旷工天数为同意职员调休天数。
6、职员自行调休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没有任何赔偿。
第三章 假期要求
第九条 请假制度
1、职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休假申请单》,并写明事由,请假人必需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2、职员休假必需最少提前一天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日早晨10:00经过电话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不然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需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她人代理手续视为无效,将按旷工处理。
4、职员请、休假,不如实反应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疗证实,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觉,给予解聘并解除劳动协议。
5、职员请假、外出期满应在2日内到人事部门销假。因未立即销假而造成职员本人考勤统计异常,人事部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公休日均作对应假别休假处理。
第十条 批假权限
1、一般职员
同意人
同意假期期限
请假提前时间
部门主管
1天
需提前1天申请报人事部门立案
总经理(董事长)
2天(含)以上
需提前3天申请报人事部门立案
2、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同意意见实施,并到人事部门立案。
同意人
同意权限
请假提前时间
总经理(董事长)
审批
需提前3天申请并报行政部立案
第十一条 请假要求和对应要求
1、标准上,职员请假(病假或事假)每个月累计不得超出3天,每十二个月累计事/病假不得超出12天;超出者企业依据实际情况考虑给予劝退。
2、职员假满后应立即至人事部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造成假满仍不能立即上班者须立即报知同意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汇报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病假
1、职员因病请假属病假。职员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小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病假条或诊疗证实;
2、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病假条或诊疗证实,不然按事假处理。
3、职员休病假期间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扣发日工资30%,超出3日以上,在7日以内,扣发日工资70%。本条款日工资是指基础工资和津贴总和/24天;
4、超出7(含)日以上,从第7天开始,实施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为所在地域最低工资标准80%。按国家要求医疗期满后,能继续工作,可继续推行劳动协议,由企业安排相关工作。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可由劳动判定委员会参考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判定,被判定为一级至十级,企业依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职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十二个月给30天经济赔偿,最多不超6个月,双方解除劳动协议。
5、职员病假经核实确属需连续病假达成十四天者,企业可考虑为该病假职员所在岗位安排其它人员,发放医疗期工资,并协商辞职事宜。
6、凡弄虚作假,开假证实病休,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7、工伤假:职员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需填写《工伤汇报表》。经总经理同意后,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十三条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2、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休事假需按企业要求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职员休事假通常应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两天以上或经理等级请假,提议提前三天申请。
4、职员事假期间工资,当月事假累计3日(不含)内,扣发日工资70%, 事假3日及以上,在7日以内,扣发日工资80%。本条款日工资是指基础工资和津贴总和/24天;
5、超出7(含)日以上,从第7天开始,休事假天天扣除日工资100%
6、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7、试用期职员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1、法定假日按国家要求实施。
2、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职员休息或企业办公方便,由企业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
3、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尤其情况,由企业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婚假
1、符正当定结婚年纪并领取结婚证初婚职员(不含试用期职员及劳务工)可享受13天婚假。
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包含公休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主管、总经理同意后交人事部门立案。
4、再婚者婚假为3天。
5、婚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前3天根据日均工资全额发放,后10天工资根据基础工资基数计算发放。
第十六条 丧假
1、凡和企业签定了正式协议职员,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儿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旁系同胞弟兄姐妹丧亡,可休丧假1天。丧假超期,以事假论处;需处理其它亲属丧亡事宜,以事假论处。
2、职员请丧假要求事后提供相关证实(死亡证实拍照),应在亲属丧亡一周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前一天提出申请。
3、丧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根据基础工资基数计算发放。
第十七条 产假和哺乳假
1、凡和企业签署了正式协议已婚女职员可享受产假和哺乳假,其它按病假或事假处理。
2、女职员正常生育产假为128天,其中包含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按基础工资基数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按事假措施实施。
3、流产假,已婚女职员享受流产假。依据医疗单位证实,女职员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怀孕女职员在工作期间需要进行产前检验,能够在检验当日有半天(4小时内)假期,该假期计入劳动时间。
5、已婚男职员凭相关证实可在配偶生产时享受护理假15天。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且确实母乳喂养女职员(从休产假日起计算),天天给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7、哺乳假计入劳动时间,能够放弃,但不能累积使用。
8、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总经理审批,并送人事部门立案。
第十八条 探亲假
1、凡和企业签署了正式劳动协议且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非企业所在地定居职员,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事由:
1).和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能够享受探望配偶待遇;
2).和父亲、母亲全部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能够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3、以上“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员和父亲或和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不能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4、探亲假不包含探望儿女、岳父母、公婆和弟兄姐妹等亲属。
第十九条 企业年假
1、职员累计工作(从转正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以上者享受企业带薪年假。
2、年休假必需满整年工作时间才得以享受,但具体休假日期不另外限制。
3、年休假在当年休假以后非年底离职(在每十二个月11月20日—1月20日之间提出离职申请)职员,在离职结算时须从工资中扣除。
4、年休假天数:
工作满1-3年者,年休假2天;
工作满4-5年者,年休假4天;
工作满6-7年者,年休假6天;
工作满8年以上者,年休假10天。
5、年休假期间,工资根据基础工资基数发放。
6、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职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不以其它方法赔偿。
7、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后报人事部门立案。
8、上年度或休假前职员病事假累计超出12天或工伤假超出30天职员,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2天以上或受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职员,取消当年休假。
9、对部分常常性表现不好或一再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常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职员,各部门主管领导有权提议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总经理同意及人事部门立案。
10、年休假包含公休日,除公休日外,年休假不得和其它假期连续休假。
第二十条 缺勤要求
1、职员出勤情况每个月底由人事部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
考评依据。
2、涂改、伪造现考勤统计者当日出勤一律按旷工处理。
3、全勤,是指全月或年度无迟到、早退,无请假现象(年休假及加班抵扣除外)。
4、月度全勤奖为100元;入司满1年以上整年全勤,第12月全勤奖为300元。
5、整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5%或休假但有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薪,同时年底
奖金根据正常发放额度*80%发放。
本条款出勤率,根据迟到、早退次数/100计算,旷工半天按4次迟到计算。
6、在要求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整年有五个月(不含)以上每个月皆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企业考虑取消其年底奖发放。
7、旷工,是指在正常工作日职员未经相关休假手续或假期届满未续假而私自不上班情况。
职员迟到2小时以上根据旷工半天计,迟到4小时以上,根据旷工一天计。
8、职员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应,企业解除劳动协议并不予任何经济赔偿。
9、年度旷工1天及以上者,年底奖金根据正常发放额度*50%发放;年度旷工2天以上者取消其年底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事行政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相关表样
1.《请(休)假申请表》0001…………………………………………………
2.《加班申请表》0002…………………………………………………………
3.《外勤记录表》0003…………………………………………………………
4.《出差申请表》0004…………………………………………………………
5.《未打卡补签考勤表》0005…………………………………………………
6.《工伤汇报表》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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