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 总则1.1 建立良好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是团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的内在凝聚力,是保障公司蓬勃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薪酬体系建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创造这样的一种利益分配体制。1.2 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激励”的原则,将员工的收入与贡献直接挂钩,激励员工多劳多得,将公司发展的大目标与个人收益提高的小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二、 薪酬结构22.1 员工薪酬的组成为: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年终双薪+年终分红2.2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是员工月薪的重要组成部分,年终奖金是对员工全年表现的肯定。2.2.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自身资历、职务级别、工作性质、技能水平以及在公司
2、的服务年资等而确定的基本收入。2.2.2 季度奖金:根据当季度公司业绩以及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而给予的奖励性报酬。2.2.3 年终双薪:以员工月度基本工资为发放基数。2.2.4 年终分红:员工在工作服务满一年,公司将根据当年业绩以及员工的工作绩效发放红利。三、 薪酬的发放33.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当月考勤情况计算实发金额,在次月3号前发放。3.2 年终双薪: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受年终双薪。未满一年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折算。3.3 季度奖金、年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情况以及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具体发放金额。季度奖金按季度发放,年终奖金在次年第一季度发放。四、 地区公司薪酬管理4
3、4.1 地区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参照集团制定的政策执行。4.2 地区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原则:保证地区公司员工薪资体系和薪酬级别的统一性,兼顾地区公司员工薪酬水平、结构比例的灵活性和适用性。4.3 各地区公司的岗位级别和薪酬级别划分标准以及薪金水平由集团统一制定和审批。各地区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及时收集当地的薪酬信息,并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就具体的岗位薪酬提交方案建议,为集团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4.4 各地区公司的员工入职薪资及日常的薪资标准调整,副经理级(含)以上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副经理级以下由人事行政部根据职位定薪,并经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4.5 各地区公司员工招聘时,人事负责人应根据既定的薪酬标准进行招聘。如薪资要求有偏离时,应给出具体意见或建议,报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后上报集团审批。五、 附则123455.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并修订。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