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公司话务网管
等网管系统协维服务合同
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xx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xx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甲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xx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乙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3、双方均声明并保证其自身可全权并有能力承担和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无需获得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为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签订:
甲方: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定义
1.1“甲方”: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1.2“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
1.3“各方”:指甲方、乙方。
1.4“一方”:指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1.6“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指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所有的“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
1.7“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
1.8“响应时间”:指乙方工程师首次回复甲方的服务申请所需的时间。
1.9“恢复时间”:指自甲方提出服务申请起乙方通过对系统进行维护运行恢复到发生故障前的状态所需的时间。
1.10“恢复”:指通过实施维护方法将系统恢复到发生故障前的状态。
第三章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维护服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维护工作内容”。
第四章 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标的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章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5.1 本服务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5.2 本合同项下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
5.2.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5.2.2 合同签订后2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5.2.3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5.2.4 合同到期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全年维护工作将根据“附件二”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维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直接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维护费挂钩。
5.3 乙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 】
户名:【 xx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x】
帐号:【x】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4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的XX日内,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XX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按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不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发票不合规或不及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不低于付款金额的3‰且不得低于1000元。
第六章 考核检查标准
甲方按合同中“附件二:考核标准”的要求,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如乙方未达到考核检查标准,则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七章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提供“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维护服务的管理规定。
7.1.2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7.1.3 甲方配合向乙方的相关人员提供“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维护服务的必要证件。
7.1.4 甲方配合提供乙方维护人员进行“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维护服务的所需工作条件。
7.1.5 甲方在维护期内可以根据维护需求对维护计划内容进行调整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作为“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维护服务总承包商。
7.2.2 乙方人员经甲方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3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需求、标准、时限提供服务。
7.2.4 乙方接受甲方对服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2.5 乙方维护人员进入机房须经甲方同意,且不得实施与本职工作无关操作,乙方进站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甲方现场设备、设施的保护,由乙方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中断期间营业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如营业收入因数据丢失或运行中断无法计算的,则按当日每小时平均话务量类推计算。
乙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应达到甲方认可的技术水平。
乙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并报送甲方审批,确保维护工作质量。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因乙方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甲方机房发生被盗、破坏、火灾事件,甲方由此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2.6.乙方保证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Know how)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当乙方使用的软件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应由乙方对其侵权行为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而使甲方受到损失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构判定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和解费、解决纠纷甲方所付出的律师费、商誉损失、利润损失。
7.3 乙方的主要服务内容
7.3.1 乙方作为维护总承包商,负责所有“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的维护服务,严格执行附件一所要求的全部工作。
7.3.2 负责对“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的维护、抢修、技术支持、信息安全评估和系统加固等相关工作。
7.3.3 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相应系统的故障。
7.3.4 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并解决相关用户的投诉,最终处理结果须双方经理签字。
7.3.5 承担其他甲方系统的网络调整时所需的配合工作。
7.3.6 设备的硬件故障、软件出现的BUG等问题,乙方将在第一时间协调和安排相关责任方对故障进行处理和解决。乙方对第三方厂商出现的软件、硬件故障负责协调解决。
7.3.7 协助负责“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7.4 乙方的服务范围
甲方所有的“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7.5 乙方服务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的维护要求设置专人进行7×24小时维护值班,保证整个“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登录系统,进行设备维护、系统检查、故障诊断、软件调整等。主动检查、发现、修复各种原因引起的设备故障、软件故障。计划执行软件调整及系统操作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6 乙方人员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话务网管、综合监控、MDN、传输资管系统”维护项目的需求,将安排不少于10名维护人员进行7×24系统维护,并严格遵从甲方已有的维护管理制度。
第八章 违约条款
8.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8.2 任何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8.3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违约情况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十日内违约方没有纠正,则守约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本合同,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8.4 任何一方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五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对由此产生的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规定的争议条款解决。
第九章 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9.2.1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9.2.2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2.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9.3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9.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章 通知与送达
10.1 按本合同约定发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10.2 任何通知文件在下列时间被视为已送达;
10.3 若由专人送达,在送达时;
10.4 若用邮递送达,在发送后5个工作日;
10.5 通过传真送达,若发送时间不是正常工作时间,则在下一个正常工作时间开始时(不包括公众假期),被视为已经送达,但须有已发送成功的证明或接受传真的传真机已完成令人满意的接收的确认报告。
10.6 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x
如致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
x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1.3 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1.3.1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地区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1.5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二章 保密条款
12.1 “专有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设计方案,想法,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
12.2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及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在正常履行本合同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12.3如合同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本条款内容不适用,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三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中止、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中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章 协议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章 其它
15.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予以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1:____年度话务网管等网管系统协维报价
附件2:____年度话务网管等网管系统协维方案
附件3:____年度话务网管等网管系统协维服务考核
附件4:____年度话务网管等网管系统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5: 保密协议
附件6: 合作伙伴廉政协议
【签字页】
甲方: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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