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策划及代理销售合同书本合同书于二00七年 月 日,由 ( 独家发展商,以下简称“甲方” ),与 ( 以下简称“乙方” )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策划及代理销售甲方玫瑰国际 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下述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胜利西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6公顷,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甲方出售物业的明细为本合同附件)一、 委任条款:1、 项目详情:(项目详情以合同附件形式附后)2、 甲方现委任乙方为该项目之独家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乙方拥有该物业唯一销售权。在本合同有效
2、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它代理商。3、 乙方代理期限:自2007 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本项目商品房销售完毕(以时间先者为准)时为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4、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二、 物业销售价格及销售程序:1、 该物业之核算销售底价表(以 元/平方米为均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章生效,该表格作为该物业之销售底价,对外销售时,甲乙双方需严格执行,销售成交价不
3、得低于该核算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特殊情况除外),且双方有义务为最低价格保守秘密。该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定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2、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核算销售底价表对外报价;在销售底价表之上部分,称为“议价”, 议价部分甲方得70%,乙方得30%。3、 该物业之售楼策略及所有对外形象宣传,由乙方进行策划、设计,且不另行收费;在甲方确认策略及设计的前提下,由乙方进行销售推广。4、 买家签定房屋销售合同书时,乙方负责接待、洽谈,合同书经甲方确认并盖章后生效,买家所交纳之楼款由甲方收取。三、 销售代理佣金及结算办法:1、当项目(每一期)工程结构体拿到预售证可以正式开
4、盘时乙方完成住宅(每一期)销售金额50% 万以内,乙方代理服务费按每单底价的1.2%计算;乙方完成住宅(每一期)销售金额50%70% 万,乙方代理服务费按每单底价的1.5%计算;乙方完成住宅(每一期)销售金额70%90% 万,乙方代理服务费按每单底价的1.8%计算;注:A、甲方有义务按相关附件确实执行广告计划及预算。 B、甲方保证工程进度正常运行,不得连续停工(或赶工)一个月。 (项目开发工期计划表见附件)。C、甲方有责任不延误乙方的请款时间。 如果以上条件甲方不能达到,则乙方的业绩保证期限相应顺延。若因特殊原因乙方销售范围有减少,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业绩要求。D、若已签约客户因甲方工程设计
5、变更、工期延误等原因而退房的,该单元销售价格依然计入乙方业绩,但乙方不能请款。2、本代理费每月一结,乙方根据上月业绩,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请款,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及超价。3、买方于签约前违约,而自动放弃已缴款项金额,甲方得70%,乙方得30%。四、 代理销售期间甲、乙双方的工作事项:甲方:1、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须答复乙方所有关于该项目的合理询问并提供相关资料。2、甲方须保证该项目整体竣工交付日期:(项目开发工期计划表见附件)。3、甲方应与提供按揭的银行签订银行按揭协议且须积极与按揭银行协调关系,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4、甲方须于项目正式开始销售前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手续(复印
6、件)及工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全套施工图纸 详细建筑面积明细表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5、甲方委派专人与乙方现场作业,休假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如因业务需要须及时配合作业。6、办理客户后期手续,如:公证、鉴证、按揭、催款等。7、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及相关之设备费用,如:电话安装费、水电费、空调、复印机、桌柜等。8、甲方承担广告媒体发包费用(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发布及相关费用、楼书海报印刷品及相关费用、灯箱制作费、户外媒体发布及相关费用、三维效果图、户型格局图等。)其实际广告投入量不低于项目总销售额的 1% ,乙
7、方根据销售进度和工程进度做出预算表,然后逐月列出使用计划经甲方审核后按时拨付。在执行计划中因市场变化做出调整,应事先征求甲方意见后方可执行。(注:广告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土建费用及装修费用。)9、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玫瑰国际”物业的实际情况与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及质量问题等到甲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10、甲方委派专人在售楼处收取购房款及指导客户到指定银行交款,乙方不得经手客户购房款。乙方: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2、乙方应信守双方所规定的核算销售底价表,非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低于核
8、算销售底价表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催款。若遇到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做个案协商处理。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议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4、乙方应对所有来访和签约的客户进行电脑数据登记,并按时以电子版本交给甲方。5、担任本项目营销总策划工作,并以行销代理之名义出现在各媒体上。6、负责制定本案行销策划报告(包括市场定位、销售策略、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7、执行现场售楼业务操作。8、每周向甲方提交售楼周报表,汇报本周业绩。9、承担售楼业务人员薪资及奖金、售楼处现场办公费用(纸、笔、计算器、笔记本等到杂费开
9、支)。10、售楼处日常电话通话费用及相关日常管理费用。11、协助甲方办理客户按揭及相关事宜。1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五、 违约责任:1、 本合同将约束甲、乙双方及各自继任者,并保证其利益,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书所规定之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的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上述代理物业销售总额的 1 %作为赔偿金。2、 本合同约定之各项时间限制至为重要,立约双方须严格遵守。六、 其他事项:1、 本合同书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章后,即日生效。2、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3、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双方分执,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