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204.6-2013第6部分 :卫生监测技术规范2013年12月31日发布 2014年12月1日实施1 范围GB/T 18204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频次与样本量、质量控制、样品送检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与经常性卫生监测,其它场所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测在公共场所营业期内,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价。4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频次与样本量要求4.1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场所4.1.1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1.1.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
2、下午各监测一次;经常性为随机监测。4.1.1.2 监测样本量:客房数量100间的场所,抽取客房数量的3%5%进行监测;客房数量100间的住宿场所的,抽取客房数量的1%3%进行监测;且每个场所监测的客房数量不得少于2间,每间客房布1个监测点。4.1.2 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4.1.2.1 饮用水监测:按GB5749执行。4.1.2.2 沐浴水监测频次:随机检测。4.1.2.3 沐浴水监测样本量:随机选择5间客房,各采集沐浴水样500mL。4.2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歌舞厅等场所4.2.1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等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2.1.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在场所监测
3、1d,在1d中监测1场2场,每场开映前10min、开映后10min和结束前10min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只随机监测1场,开映前10min、开映后10min和结束前10min各监测1次。4.2.1.2 监测样本量:座位数量1000个的场所布置5个监测点。4.2.2 游艺厅、歌舞厅等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2.2.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在场所监测1d,在1d中营业的客流高峰和低峰时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4.2.2.2 监测样本量:营业面积200m2的场所布置3个5个监测点。4.3 公共浴室、游泳馆等场所4.3.1.1 监测频次:经常性卫生监测在场所营业的客流高峰时段监测1次。
4、4.3.1.2 监测样本量:营业面积200m2的场所布置3个5个监测点。注:场所营业面积应按不同功能(如更衣室、休息室、浴室、游泳池等)分别计算。4.3.2 游泳池水卫生状况监测4.3.2.1 监测频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4.3.3.2 监测样本量:随机选择5个淋浴喷头,各采集淋浴水样500mL;在沐浴池选择3个采样点,采集水面下30cm处水样500Ml。4.4 美容店、理(美)发店等场所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4.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为1d,在1d的营业时间内监测2次3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4.4.2 监测样本量:座(床)位数量30个的场所布置3个监测点。45 体育场(馆)
5、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51 监测频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452 监测样本量:观众座位数量5000个为场所布置5个监测点。4.6 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餐饮等场所空气状况监测4.6.1 监测频次:经常生卫生监测为场所营业的客流高峰时段随机监测次。461 监测样本量:营业面积1000m2的场所布置3个监测点。4.7其它公共场所按照相应专业特点参照4.14.6的要求进行监测。48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类公共场所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按WS/T395中的要求的频次与样本量进行。49 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时,要连续监测3d
6、,每次监测应采集平行样品。5 公共用品用具监测样本量要求公共用品用具的监测样本量按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3%5%抽取。当某类用品用具投入使用总数不足30件时,此类物品采样数量至少应为1件。6 现场采样操作的质量控制61每次监测前应对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其内容包括监测目的、计划安排、监测技术的具体指导和要求、记录填写等,以确保工作质量。62现场采样前,应详阅读仪器的使用说明,熟悉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能正确使用监测仪器。63 每件仪器应定期进行检定,修理后的仪器应重新进行计量检定。每次连续监测前应对仪器进行常规检查。64 采样的流量于每次采集样品时,应设空白对照,采平行样。65 使用化学法现场采集样品时,应设空白对照,采平行样。66 微生物采样应无菌操作。采样用具,如采样器皿、试管、广口瓶、剪子等,应经灭菌处理,无菌保存。7 样品送检要求71 采样前或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应标记清楚(如名称、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年月日)72 样品(特别是微生物样品)应尽快送实验室。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样品的损失或污染,存放样品的器具应密封性好,小心运送。(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