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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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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092U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通环监验字(2016)第(084)号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 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年1月 承 担 单 位: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站 长: 张 再 峰 项目负责人: 张 志 峰 (验监)证字第200616017号 报告编写人: 张 志 峰 一 审: 二 审: 签 发: 现场监测负责人:张 志 峰 (验监)证字第200616017号 参加监测人员:许亚琪、邱 燕、缪柠璐、钟 钦、应新梅、纪灵娴、汤春艳、吴 鹏、黄 俐、陆 亮、姜绍辉、崔桂军、陈 熹、毛晓祥、徐希明、高新华、刘亚军、王劲东 南通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0513)85158608 传真:(0513)85158601 邮编:226006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8号 目 录 1.前言 1 2.验收监测依据 3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4 3.1工程基本情况 4 3.2生产工艺简介 7 3.3 原辅材料 9 3.4 主要生产设备 9 3.5环评结论、环评批复意见及试生产检查情况 11 4.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 13 4.1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13 4.2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13 4.3 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15 4.4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 15 5.验收项目变动情况 16 5.1 生产工艺或原辅材料变动情况 16 5.2 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16 5.3 项目其它变动情况 16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7 6.1废气排放标准 17 6.2废水排放标准 17 6.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18 6.4总量控制指标 18 7.验收监测内容 19 7.1废水监测 19 7.2废气监测 19 7.3噪声监测 20 8.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21 9.监测结果与评价 23 9.1监测期间工况 23 9.2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23 9.3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27 9.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30 10.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31 1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32 12.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34 12.1结论 34 12.2建议 35 附件1: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 附件2:项目试生产报告表 附件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及废水排放量统计 附件4:项目设备、固废处置等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5:建设项目变动影响分析报告 附件6:第三方检测报告 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前言 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化工)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主要从事DDH、氟虫腈等农药原药及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全公司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公司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批复时间 环保验收时间 目前运行状态 1 300t/a DDH 2013.2 2016.4 正常运行 500t/a DEMBB 正常运行 200t/a 氟虫腈 3500t/a 精噁唑禾草灵 35t/a 啶嘧磺隆 正常运行 2 4450t/a 嘧菌环胺等5个农药原药 2016.1 待建设 5000t/a α-乙酰基-γ丁内酯(ABL) 试生产,本次验收项目 本项目建设过程: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编制完成《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450吨嘧菌环胺等5个农药原药、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月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16]76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同期进行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于2016年3月完成建设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项目, 2016年3月20日海正化工公司本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报告经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备案。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受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站承担其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16年7月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和资料研读的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报请南通市环保局批准后于2016年11月15-1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 (2)《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文); (3)《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苏政发[2012] 24号;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监[2006] 2号,2006.2.20); (5)《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委员会,2010年9月23日);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5]256号,2015.10.25); (7)《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450吨嘧菌环胺等5个农药原药、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 (8)关于《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450吨嘧菌环胺等5个农药原药、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批[2016]76号, 2016年1月26日); (9)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报告(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备案2016年3月16日); (10)《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方案》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6年7月22日); (11)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通站验[2016]字第048号)。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内,项目地理位置、公司平面布置分别见图3-1和图3-2,本验收项目具体工程建设情况见表3-1,建设内容见表3-2。 表3-1 项目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 目 执行情况 1 立项或备案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6231404600-1,2014年10月8日。 2 环评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编制完成。 3 环评批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批[2016]76号, 2016年1月26日。 4 环保设施 设计施工单位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常州天香南方玻璃钢有限公司施工(废气)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废水,海正药业) 5 本次验收项目 建设规模 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项目总投资约2977万元(全项目概算178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2万元(全项目概算1150万元),约占6.4%。 6 破土动工及竣工时间 2012年动工(基建),2016年1月设备安装调试,2016年3月竣工。 7 试生产时间 2016年3月投入试生产。 8 现场踏勘工程 实际建设情况 废水、废气等处理装置建设到位并能正常运行,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以上,基本具备“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9 厂区内其它项目 建设情况 其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见表1-1。 38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海正化工公司 图3-1 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位置示意图 ▲Z1 应 急 池 废水车间 动 力 中 心 行政 大楼 生产管 理中心 南门 东门 西门 N 原料仓库 成品仓库 氯气站 灌区 甲类库 车间一(禾草灵、啶嘧磺隆) 车间四(DEMBB) 车间二(ABL、DDH) 车间三(氟虫腈) 车间五(二期) 车间六(二期) 车间八(二期) 车间七(二期) 车间九(二期) 车间十(二期) 辅助用房(二期) 焚烧 中心 固废仓库 海正药业厂区 图例 ▲厂界噪声测点 ◎废气排气筒 O大气测点 ★废水排放 ☆雨水排放 Q1 ☆ 主导风向 ○Q4 ○Q3 ○Q2 ▲Z3 图3-2 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Z2 表3-2 本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产品方案 主体工程 产品名称及规格 环评设计总能力 (t/a) 本期建成实际能力 (t/a) 年运行 时数(h) ABL生产线 α-乙酰基-γ丁内酯(ABL) 5000 5000 7920 副产:甲醇 2654 2654 副产:磷酸盐(十二水磷酸氢二钠) 15333 15333 注:各产品实际生产能力由企业核查确认。 3.2生产工艺简介 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3。 图3-3 ABL生产工艺流程图 3.3 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与环评无变化,项目实际情况详见表3-3。 表3-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表 项目 序号 原料名称 规格 (%) 单耗量(t/t) 年用量(t/a) ABL 1 丁内酯(GBL) 工业级,≥99% 0.7173 3587 2 甲醇钠 工业级,≥99% 0.5017 2508 3 乙酸甲酯 工业级,≥99% 0.6430 3215 4 二甲苯 工业级,≥99% 0.0503 251 5 85%磷酸 工业级,≥85% 0.9944 4972 6 乙二醇 工业级,≥99% 0.0028 14 7 片碱 工业级,≥99% 0.3174 1587 8 水 / 1.8234 9117 3.4 主要生产设备 表3-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对照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1 酰化釜 10000L 15 10000L 15 2 高效冷凝器 QL14.237.08.1200-20 17 QL14.237.08.1200-20 17 3 列管冷凝器 5㎡ 15 5㎡ 15 4 高效冷凝器 10㎡ 5 10㎡ 5 5 高效冷凝器 QL6.55.08.900-2.5 22 QL6.55.08.900-2.5 22 6 片式冷凝器 20+10㎡ 6 20+10㎡ 6 7 降膜再沸器 50㎡ 1 50㎡ 1 8 预热器 40㎡ 1 40㎡ 1 续表3-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对照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9 甲酯塔再沸器 100㎡ 1 100㎡ 1 10 成品冷却器 80㎡ 1 80㎡ 1 11 乙二醇冷却器 40㎡ 1 40㎡ 1 12 脱塔再沸器 100㎡ 1 100㎡ 1 13 薄膜冷凝器 70㎡ 1 70㎡ 1 14 蒸馏釜 6.5m³ 1 6.5m³ 1 15 甲醇塔冷凝器 60㎡ 1 60㎡ 1 16 降膜蒸发器 80㎡ 1 80㎡ 1 17 冷凝器 70㎡ 1 70㎡ 1 18 降膜蒸发器 40㎡ 1 40㎡ 1 19 蒸馏釜 4m³ 1 4m³ 1 20 降膜蒸发器 40㎡ 1 40㎡ 1 21 输送泵 1.5寸 16 1.5寸 16 22 真空泵 WLW-100 2 WLW-100 2 23 真空泵 JZJWL300 5 JZJWL300 5 24 成品转料泵 圣佰德PVDF-1寸 1 圣佰德PVDF-1寸 1 25 无油真空泵 WLW-150 5 WLW-150 5 26 萃取釜 T-6300L 2 T-6300L 2 27 磷酸配置釜 T-6300L 1 T-6300L 1 28 前中沸处理釜 T-10000L 1 T-10000L 1 29 混酯处理釜 T-6300L 1 T-6300L 1 30 精馏塔 φ400x2000 15 φ400x2000 15 31 蒸馏塔 φ700×10000(筒体) 1 φ700×8000(筒体) 1 32 蒸馏塔 φ500×6000(筒体) 1 φ500×6000(筒体) 1 33 尾气吸收塔 φ1000/1600×6350 2 φ1000/1600×6350 2 34 甲酯精馏塔 φ1100×21523 1 φ1100×21523 1 续表3-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对照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35 甲醇精馏塔 φ600×11739 1 φ600×11739 1 36 脱甲脱塔 φ1100×21523 1 φ1100×21523 1 37 甲苯精馏塔 φ1000×19893 2 φ1000×19893 2 38 脱轻精馏塔 φ600×17661 2 φ600×17661 2 39 成品精馏塔 φ800×20912 2 φ800×20912 2 40 泄爆罐 PO-8000L φ2000x2600(筒体) 1 PO-8000L φ2000x2600(筒体) 1 41 真空缓冲罐 A3-1000L φ1000x2152 8 A3-1000L φ1000x2152 8 42 调碱釜 5000L 1 - 0 43 滚筒压力机 8平方 2 - 0 3.5环评结论、环评批复意见及试生产检查情况 3.5.1项目环评结论 3.5.1.1 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各项化工企业准入条件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社会效益明显、经济效益良好,通过采用各项先进的生产技术,本项目产污量少、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预测表明本项目对周围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控制在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指标内;通过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的发生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公众对项目建设总体表示支持。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5.1.2建议 (1)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减少对黄海水体、大气等周围环境的影响。 (3)建立健全环保安全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污水收集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4)在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如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立即安排停产检修。 (5)根据《江苏省排污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应在废气排放口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并在排气筒预留固定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便于环保管理部门监督监测。 3.5.2 环评批复及试生产检查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对本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企业试生产环境保护报告详见附件(附件1-2)。 4.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 4.1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源情况见表4-1。 表4-1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车间 生产工序 /排放源 污染物 处理设施 环评/初步设计 实际建设 ABL 车间 酰化 二甲苯、乙酸甲酯、甲醇 降膜吸收后送RTO焚烧炉焚烧,尾气经碱液喷淋塔吸收后排放 降膜吸收+碱吸收预处理后,采用RTO焚烧处置,尾气采用双氧水+碱吸收处理后排放,Q1,35米 酸化 二甲苯、乙酸甲酯、甲醇 精制 二甲苯、乙酸甲酯、甲醇、乙二醇 生产、储存无组织排放 二甲苯、乙酸甲酯、甲醇、乙二醇等 - - 4.2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高含磷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本项目高含磷废水与公司其它项目废水分别进入海正药业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污水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海正药业公司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1。 高含磷废水(含本项目) 含磷废水收集池 酸性废水收集池 Fenton氧化池 含磷废水沉淀池 高浓废水收集池 臭氧氧化塔 硫酸亚铁,双氧水 氯化钙,液碱,PAC,PAM 硫酸,液碱 隔油池 集油池 油渣外运 配水池 水解酸化池 A/O 二沉池 物化污泥浓缩池 生化污泥浓缩池 叠螺脱水 厢式压滤机 清水池 泥饼外运 滤 液 回 流 园区 污水厂 ★S3 低浓度废水(含本项目) ★S4 ★:废水监测点 ★S1 ★S2 图4-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4.3 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表4-2 主要噪声源状况表 噪声源 预估声级dB(A) 控制措施 预计降噪效果dB(A) 各类泵 84-95 室内隔声、减振 距离衰减 25-35 冷凝器 84-90 4.4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水处理污泥、 过滤残渣、生活垃圾等。产生、处置情况见表4-3。 表4-3 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状况 序号 固废名称 环评产生量 (t/a) 实际产生量(t/a) 预计 处置方式 实际处置方式 1 精馏残夜 391.1 350 委托处置 委托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2 污水处理污泥 30 8 委托处置 3 生活垃圾 80 22 卫生填埋 注:实际产生量由企业根据试生产期实际情况核算,相关协议见附件。 5.验收项目变动情况 5.1 生产工艺或原辅材料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生产设备有轻微调整,见表3-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对照表”。 5.2 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相比未发生变化。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情况由海正药业公司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说明。 5.3 项目其它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布置等无变化。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二甲苯、甲醇、二噁英类等。具体排放标准见表6-1。 表6-1 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表 污染物 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mg/m3) 依据标准 二氧化硫 35 550 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氮氧化物 240 6.0 - 颗粒物 120 31 - 二甲苯 70 8.0 1.2 甲醇 190 40 12 乙酸甲酯 - 2.68 - 环评标准 乙二醇 - 24.1 - 二噁英类 0.1TEQng/m3 欧盟垃圾焚烧标准 臭气浓度 - - -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 6.2废水排放标准 公司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全盐量参照执行园区污水厂接管要求。详见表6-2。清下水根据环评批复执行COD小于40 mg/L。 表6-2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值为无量纲) 污染物 pH值 CODcr BOD SS 氨氮 总磷 全盐量 标准 6-9 500 300 400 45* 8* 6000** 污染物 (对、邻、间)二甲苯 标准 1.0 注:*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标准。 **全盐量参照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6.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 6.4总量控制指标 表6-3 污染物总量指标 类别 污染物 本项目排放总量(t/a) 全公司排放总量(t/a) 海药公司排放总量(t/a) 废水总排口排放总量(t/a) 废气 二氧化硫 0.629 0.839 - - 氮氧化物 0.7951 2.1999 - - VOCS 1.3416 1.9389 - - 废水 废水量 59119 232952.4 173004.2 405956.6 COD 3.0 11.7 75.3 87 氨氮 0.3 1.2 3.1 4.3 固废 - 0 0 0 0 注:环评中VOCS指标为二甲苯、乙酸甲酯、甲醇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累加而得。 7.验收监测内容 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海正化工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α-乙酰基-γ丁内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并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期间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 7.1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7-1,废水监测点位见图4-1。 表7-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含磷废水收集池 (S1) pH值、CODcr、总磷 2天,每天3次 含磷废水处理后 (S2) pH值、CODcr、总磷 生化配水池(S3) pH值、CODcr、BOD、SS、氨氮、总磷、全盐量、(对、邻、间)二甲苯 2天,每天3次 排口(S4) pH值、CODcr、BOD、SS、氨氮、总磷、全盐量、(对、邻、间)二甲苯 清下水排口(S5) pH值、CODcr、(对、邻、间)二甲苯 2天,每天1次 注:监测时核查废水量,清下水排口遇外排水监测。 7.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7-2。 表7-2 废气监测点位、 项目和频次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因子 监测项目 频次 备注 RTO焚烧炉排气筒(Q1)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二甲苯、甲醇、乙酸甲酯*、乙二醇*、二噁英类*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 2天,3次/天 35米 (二噁英类1天) 下风向厂界(Q2-Q4) 二甲苯、甲醇、臭气浓度* 监控浓度 2天,3次/天 甲醇2次/天 注:乙酸甲酯、乙二醇、二噁英类、臭气浓度不在本站CMA范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 根据环评计算方式,VOCS排放量由二甲苯、甲醇、乙酸甲酯、乙二醇累加而得,不再另行安排监测。 7.3噪声监测 根据厂址和声源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在公司厂界设3个噪声监测点,监测一天,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7-3,厂界监测点位见图3-2。 表7-3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Z1-Z3) 昼间等效(A)声级、 夜间等效(A)声级 监测一天, 昼、夜各监测一次 8.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质控措施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9.2条款要求及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监测质量保证严格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分析按环保部《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606-2011)、《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以及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相关要求进行。 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废水现场采集10%的平行样,实验室加测10%平行样、10%加标回收样;废气采样仪器进现场前做好校核工作;噪声测量仪器性能符合GB3875和GB/T 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后进行声校准。 废水、废气和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废水监测质量控制统计见表8-2。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废水 pH值 便携式pH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第四版)3.1.6.2 CODCr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 BOD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SS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氨氮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全盐量 重量法 HJ/T 51-1999 (对、邻、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0-1989 废气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粉尘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二甲苯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甲醇 气相色谱法 HJ/T 33-1999 噪声 等效A声级 仪器法 GB 12348-2008 表8-2 质量控制情况统计表 污染物 样 品 数 平 行(现场、实验室) 加 标 回 收 标样 个数 检查率 (%) 合格率 (%) 个数 合格率 (%) 个 数 合格率 (%) CODCr 37 9 24.3 100 / / 1 100 BOD 12 4 33.3 100 / / 1 100 氨氮 12 4 33.3 100 2 100 / / 总磷 12 6 50.0 100 4 100 / / 二甲苯 39 12 30.8 100 6 100 / / 注:质控数据与海正药业验收监测合并统计。 9.监测结果与评价 9.1监测期间工况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基础环氧树脂、双酚A等,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在76.0%-79.6%之间,满足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验收监测条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详见表9-1。 表9-1 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 产品 监测日期 设计生产量 (吨/日) 实际生产量 (吨/日) 生产负荷 (%) α-乙酰基-γ丁内酯(ABL) 2016年11月15日 15.15 11.5 75.9 2016年11月16日 12.0 79.2 副产:甲醇 2016年11月15日 8.04 6.11 76.0 2016年11月16日 6.40 79.6 副产:磷酸盐(十二水磷酸氢二钠) 2016年11月15日 46.46 35.3 76.0 2016年11月16日 36.8 79.2 注:公司提供的各产品产量及主要原辅料消耗情况详见附件。 9.2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工艺尾气经RTO焚烧炉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二甲苯、甲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乙酸甲酯、乙二醇排放速率符合环评标准。二噁英类监测数据见附件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EDD36I008937a。 监测期间,二甲苯、甲醇、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二级标准,监测结果与评价详见表9-2~表9-3。 表9-2 RTO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 目 点位 监测时间 频次 流量 (m3/h)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RTO炉废气排气口(Q1) 11月 15日 1 9888 38.8 0.4 2 0.02 2 10334 40.4 0.4 4 0.04 3 10376 31.8 0.3 3 0.03 11月 16日 1 10621 28.2 0.3 2 0.02 2 10514 23.3 0.2 4 0.04 3 10318 33.8 0.4 3 0.03 评价标准 120 31 550 2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续表9-2 RTO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 目 点位 监测时间 频次 流量 (m3/h)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RTO炉尾气排气口(Q1) 11月 15日 1 9888 28 0.28 2 10334 26 0.26 3 10376 19 0.21 11月 16日 1 10621 15 0.16 2 10514 29 0.30 3 10318 31 0.32 评价标准 240 6.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续表9-2 RTO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 目 点位 监测时间 频次 流量 (m3/h) 二甲苯 甲醇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RTO炉废气排气口(Q1) 11月 15日 1 9888 ND <0.001 21.1 0.209 2 10334 ND 14.4 0.149 3 10376 ND 22.8 0.237 11月 16日 1 10621 ND 19.3 0.205 2 10514 ND 17.2 0.181 3 10318 ND 27.9 0.288 评价标准 70 8.0 190 4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续表9-2 RTO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 目 点位 监测时间 频次 流量 (m3/h) 乙二醇 乙酸甲酯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RTO炉废气排气口(Q1) 11月 15日 1 11965 ND <0.184 117 1.400 2 11728 ND 110 1.290 3 11728 ND ND 0.002 11月 16日 1 11706 ND 46.7 0.547 2 12537 ND 10.0 0.125 3 13165 ND ND 0.002 评价标准 - 24.1 - 2.68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注:监测数据引用自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EDD35I003956。浓度未检出以“ND”表示,乙二醇、乙酸甲酯检出限分别为14mg/m3、0.27 mg/m3。浓度全部未检出排放速率以“<检出限×最大流量”表示。浓度部分未检出时,未检出数据的排放速率以检出限的1/2参与计算。 表9-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 日期 监测结果(mg/m3) 标准值(mg/m3) 达标情况 1 2 3 最大值 二甲苯 Q2 11月 15日 ND ND ND ND 1.2 达标 Q3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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