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联方交易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详尽简介关联方概念、交易界定以及关联方交易根源及动机,从而发现关联交易存在一系列问题,进而依照问题寻找解决对策,并得出结论。
核心词: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 治理构造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d in detail the concept of related parties,transactions and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as defined in the source and motivation,to discover the existence of a range of issues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and then look for countermeasures based on the problem,and draw conclusions.
Keywords:Related party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Governance structure
前 言
市场经济所遵循一种首要原则就是等价互换。作为理性经济人交易主体在市场化公平交易过程中,为了获得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必要规定等价互换,只有这样才干保证其自身利益。然而,并非所有交易都是遵循等价互换市场化交易,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在当代经济社会中已越来越为各类经济主体所广泛采用在国内资我市场上。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基石,社会资源优化配备取决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而上市公司却往往通过各种手段美化自己经营业绩,其中通过关联方交易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途径。由于相称某些关联方交易缺少操作规范性和披露充分性,直接影响到甚至歪曲上市公司重大财务指标,从而使投资者、债权人依此作出有偏差投资、信贷决策,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债权人利益,严重影响了资我市场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本文从关联方概念出发,通过对关联方交易界定,然后阐述关联方交易动机,从而发现不正常关联方交易不利影响并进行因素分析,然后找出解决问题对策。
一、关联方以及关联方交易界定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腾飞,某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规模效应和资本扩张,获得配股资格或实现扭亏、避免被ST或PT,公司彼此之间形成了互相控制.互相影响局面,形成了纵横交错纷繁复杂关系网络。公司运用关联交易,一方面减少交易成本,使得公司经营效率提高,最后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目的,但另一方面,对利润进行操纵会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低劣,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合法权益,扰乱了资我市场秩序。在这种状况下,财政部制定了《公司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为区别与否是关联方交易提供了根据。
(一)关联方概念
《公司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定义关联方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构成关联方。该准则第四条指出下列各方构成公司关联方:1.该公司母公司。2.该公司子公司。3.与该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其她公司。4.对该公司实行共同控制投资方。5.对该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投资方。6.该公司合营公司。7.该公司联营公司。8.该公司重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重要投资者个人是指可以控制、共同控制一种公司或者对一种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个人投资者。9.该公司或其母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核心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筹划、指挥和控制公司活动人员。与重要投资者个人或核心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是指在解决与公司交易时也许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家庭成员。10.该公司重要投资者个人、核心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其她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界定
在国内,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寻常业务经营活动中,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更有其深刻根源。随着各种行业“做大做强”趋势,随着市场一体化进程发展,为了实现规模效应.集团各个公司实现了进销存统一,由此形成关联方交易越来越多。
准则定义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行为,而无论与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类型普通涉及下列各项:1.购买或销售商品。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其她资产。3.提供或接受劳务。4.担保。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 。6.租赁。7.代理。8.研究与开发项目转移。9.允许合同。10.代表公司或由公司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11.核心管理人员薪酬。
二、 关联方交易动机分析
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与关联方发生资产、劳务或债权债务转移,达到公司预期目一种自主行为,有助于公司节约成本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动机重要有如下几点并且其动机具备两面性。
(一)关联方交易详细动机
关联方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存在着益处,因此上市公司要进行关联方交易,其详细动机有如下几点:
1.节约交易费用,产生规模效益。关联方之间都存在自己特长和局限性之处,一方面充分运用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进行取长补短,运用各关联公司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进行互补,提高公司营运效益和赚钱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达到整体利润最大化,产生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关联方交易在关联公司间进行,作为一种特殊交易方式,与独立交易相比较,交易办法和过程往往比较简朴和直接,也可以运用行政力量进行撮合,避免了市场竞争及竞争也许带来损失,关联交易相应交易费用,在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执行成本等方面低于市场交易成本,其成本可得到有效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上市公司实现利润最直接,最基本办法。同步,关联方之间交易可以有效地加强先进技术保密性,防止外泄。
2.避税。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纳税人往往会运用关联公司内部交易来达到避税目。关联公司避税重要是用很高价格从关联公司买进材料再用低价格卖给关联方,通过运用不同地区间税率差别进行避税;或者运用关联方之间销售活动转移利润。也就是说运用关联方交易减少税负,重要有两点:一是将赚钱公司利润转移到亏损公司,使整个集团税负最小化:二是运用不同公司、不同地区税负及税收优惠条款差别,将利润转移到税负低或税收政策更加优惠关联方。
3.操纵盈余,实现公司价值。当公司集团财务状况不佳,营运资金局限性,正常运转受阻,或者公司信用不佳,难以筹资;而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股票上市或筹资配股条件,或者防止持续亏损而被停牌,就有也许通过关联方交易达到操纵盈余目。重要办法有① 以有利转让价格和虚假销售来实现利润虚增。如上市公司以远低于市场价格从关联方购进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又以远高于市场价格向关联方出售,这低进高出,便使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逐渐“辉煌”起来。有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存在大量应收账款,这些交易基本上是与其关联公司进行赊账而来。从外面看来觉得公司销售业绩较好,公司利润就会增长,股价也会一路上升。但当公司后一年突然宣布前一年所售商品一律被退回时,这时利润所有取消,股价也会一落千丈,投资者就会损失惨重。②通过资产置换调节利润。关联方之间资产不等价互换体现形式为:一是关联方将优质资产以低价转让给上市公司,或是与上市公司不良资产进行不等价互换:二是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和有关债务等额剥离给关联方,以减少财务费用、增强获利能力;三是上市公司以远高于市场价格向关联方出售不良资产,以获取可观处置收益。
(二)关联方交易动机两面性
关联方交易在经济上减少了交易成本,有其存在必然性。但关联方交易在实务中往往违背法律上公平原则。因而,关联方交易动机具备两面性。
1.正常关联方交易
正常关联方交易是不违背法律,重要体当前如下几方面:
(1)对于公司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多元化经营目的而产生关联方交易。在大多数状况下,公司要想实现规模经济、多元化经营,仅仅依托公司自身积累是难以迅速实现,因此兼并收购等资产重组就成为公司实现规模经济一种捷径。将投资分散于不同行业,实现多元化经营,是公司规避市场风险重要办法。通过关联方交易中产业资产置换,公司可以便地实现多元经营。
(2)对于公司为进入新行业领域而产生关联方交易。如果公司通过新建工厂、建立新投资项目进入新行业或领域,不但投资建设期长,并且作为行业后入者面临诸多困难。通过兼并收购既有公司,运用其已有资源,不但会减少公司进入新行业、新领域风险,并且能大大提高公司发展速度。
(3)对于为获取专项优质资产而产生关联方交易。公司通过收购兼并等重组方式可以便地获取被收购兼并公司某些专项优质资产,如技术、土地等。面对资产重组中巨大交易风险,关联方交易成为公司首选是理所固然。
2.不正常关联方交易
由于关联公司之间在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方面存在依附关系,导致人格混同,被控制公司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组织机构、经营场合,财产所有权不清晰。因而,控股公司完全具备依照自身利益操纵关联方交易条件。当前证券发行和上市政策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此类公司市场禁入。此类关联方交易则就是不正常,详细体现为如下几方面:
(1)对于以逃避债务、抽逃注册资本为目的关联方交易,重要体现是:控制方公司往往通过关联方交易达到抽逃资金、剥离资产、悬空债务、转移财产等不道德目。在上市公司或关联公司终结前关联方交易有也许具备这种动机。某些公司在面临债权人追索时,运用合同进行不公平交易,转移公司资产。关联方公司由于不正常交易目向公司注入资本,关联公司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也许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公司注册资金。
(2)对于以利益输送为关联方交易目的,控制方公司往往可以按照某种利益需求,将成本和费用通过合同交易方式在关联方之间转移。涉及如下两种类型:①输入利益关联方交易。例如,上市公司占用关联方资金而不支付或象征性支付利息:上市公司低价从关联方购入原材料;关联方低价向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将资产免费赠与上市公司:关联方代替上市公司承担费用,如广告费等。②抽取利益关联方交易。例如,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关联方高价向上市公司供应原料,低价从上市公司购进产品再转售获利;关联方通过关联购销拖欠上市公司巨额款项;关联方将劣质不用或废弃资产高价出售给上市公司;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收取大额资产使用费;上市公司代替关联方承担某些费用,如广告费、研发费等;关联方以价值低廉资产偿还上市公司债务;母公司拖欠货款而不计付逾期违约金,公司账簿中长期体现为应收款项。本文重要是写不正常关联方交易,接下来重要阐述该类关联方交易带来不利影响及如何规范关联方交易对策。
三、 关联方交易不利影响及因素分析
在后来,随着新一届证监会确立了市场化改革思路,大力推动核准制和加强监管,强化和明确各市场主体责任,特别是市场于开始调节后,原先在牛市所隐藏许多问题都暴露出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两大动向也更加为市场及政府所关注。第一,大股东运用上市公司圈钱,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第二,会计报表失真现象严重,上市公司普遍运用各种各样关联交易,增长上市公司利润。
(一)关联方交易不利影响
国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十分普遍。关联交易自身无可非议,是一种个性行为,然而咱们看到更多状况是,当前诸多上市公司进行往往是非公允关联交易。财政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关于会计解决问题暂行规定》,交易价格有失公允,对显失公允交易价格某些,一律不得确以为当期利润,从一定限度上遏止了不公允关联交易。但随之又产生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即将实质是关联方之间交易转化为非关联交易,以达到粉饰业绩目,这种手法将更加不易被察觉。就浮现了上市公司将其重要关联方通过自己减少持股比例或由上市公司母公司转让股权等方式转为非关联方,其重要动机是报表粉饰需要。
l.违规占用资金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关联方资金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我市场由来已久一种老问题。长期以来,某些上市公司大股东运用治理构造尚不完善漏洞,凭借对上市公司绝对控制地位,通过直接免费或者几乎免费借用、关联交易但不支付货款、上市公司贷款回笼到关联方账户等重要手段挪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直至上市公司沦为空壳。坏账准备金大幅增长不但反映出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状况越来越严重,并且进一步反映出上市公司清欠之难。运用内资金占用有是大股东和其她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过程中形成,属于有交易背景经营性占用,同步也有某些上市公司占用是由于大股东自身资金紧张而规定上市公司为其开具承兑汇票、提供委托贷款、拆借资金或偿还债务等没有交易背景方式有偿甚至免费占用资金,属于典型违规占用。
2.转嫁费用承担
股份公司改制上市时,普通都将公司从社会非生产性资产剥离出来,但股份公司上市后仍需要关联公司提供关于方面服务,因而,上市前各方都会订立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原则合同。这些项目涵盖面较广,涉及医疗、饮食、托儿所、职工住房、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等。
3.关联方违规担保
担保事项在上市公司中十分普遍。股份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可解决集团公司资金困难,但信用担保有也许成为股份公司或有负债,增长股份公司财务风险。关联方公司互相担保,会形成资金互相担保链,一旦一种公司浮现问题,其她关联方公司也难以幸免。虽然从表面上看,每笔贷款均有担保人,似乎很安全,但事实上存在着很大风险。
4.运用并购或重组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运用并购或重组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有两种重要形式:
(1)资产剥离,将自身不良资产剥离给关联方,玩一种“金蝉脱壳”,从而减少费用,避免不良资产经营导致亏损,同步还可以得到一笔剥离收入。
(2)资产租赁,将不良资产出租给关联方,或者通过调节资产租赁价格,从而实现利润流人。
(二)关联方交易不利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国内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横行,对这些关联交易监管显示出了极大重要性,但是国内现行关联交易规范却存在着种种缺陷。
1. 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构造不完善
公司治理构造是用以解决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中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关系一种制度安排,而股权构造是公司治理构造基本,在相称限度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一股独大”是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构造明显特性,特别是某些由国有公司改制而来上市公司,由于改制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公司治理构造严重扭曲。体现为上市公司长期和大股东资产、人员、财务三不分,大股东董事长直至总经理、副总经理,与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高度重叠,董事会流于形式,股东大会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形同虚设。在这种公司治理构造下,关联交易就成为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转移便捷渠道。近年来屡屡发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例就是一种较好阐明。这些案例共同特点是大股东运用其控制地位,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提款机,而无视公司整体和中小股东利益。
2.对关联方关系界定并不完善
随着国内对关联交易监管办法不断完善,国内关联交易更加呈现隐形化趋势。或者说,国内既有会计规范中对关联方和关联方关系界定已不能涵盖所有实质上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管理者正是依照国内现行会计规范对关联方关系界定中存在漏洞,将实质上关联公司和关联交易转化为形式上非关联公司和非关联交易。使用手法例如上面提及三种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办法。
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方面法律规范不够详细
一方面,在关联定价政策披露规定方面缺少详细性。当前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定,虽然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方,关联方性质、交易内容、数量、价格、金额,结算项目金额、条款和条件,关于提供获取担保信息及未结算金额坏账准备金,以及该项交易对公司影响等方面内容,但没有规定披露决定该定价政策基本因素及其与市价可比性。从上市公司实际披露状况来看,许多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定价拟定根据或未作阐明,或阐明定价方式各种各样,缺少可比性和可理解性,或者模糊性很大,使得定价信息披露始终缺少透明度,披露所能传递有用信息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准则中对商品购销交易以外其他资产交易类型未作详细披露规定,如股权转让、资产抵押、担保、托管和租赁等交易在准则中没有详细披露规定,使得不少关联公司运用合同定价灵活陛进行利润包装。为了提高市场有效率,避免关联方转让定价引起社会危机,必要提高关联交易定价信息披露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国内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准则。
4.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惩罚力度薄弱
国内大某些上市公司自身治理构造和内控机制并不健全,“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则尚未完善,缺少有效制约机制。经营者由被审计者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完全成了注册会计师“衣食父母”,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从上市公司获得审计业务,经常迎合上市公司不合理规定,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减少了审计质量,为上市公司运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开了以便之门。在这样格局下,不规范关联交易也得以掩盖。此外,当前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受到惩罚局限性以引起注重,只是交易所对违规上市公司公开谴责及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行政惩罚,而在发达国家,监管机构对违规信息披露负责人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以民事责任为主,遭受损失投资者可以上诉,规定获得补偿。
5.缺少对不规范关联交易直接罚则规定
国内现行法律中,尽管财政部出台了《公司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来规范关联方交易行为,但是在《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高层次法律中,还没有直接针对不规范关联交易罚则规定,从而缺少监督关联方交易行为最强有力法律手段。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中,现行法规并未对上市公司违背其信息披露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做出相应规定。可见,减少和杜绝不公允关联交易,提高关联交易透明度依然任重道远。
四、规范关联方交易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存在问题,虽然有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但是关联方交易存在内部问题重要是基于外部问题而产生,因此规范关联交易重要是解决好外部问题,进而解决内部问题。对关联方交易存在问题要认真解决,否则会影响证券市场发展及其资源有效配备。因此依照关联方交易及不当关联交易负面影响,现对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监管和上市公司内部监管提出某些建议,但愿通过三方共同努力可以规范国内关联交易。
(一)完善公司治理构造
完善公司治理构造对减少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信息违规披露是非常必要。
1.进行股权构造调节
科学合理上市公司股权构造是公司治理构造重要基本,是决定公司治理有效性核心因素. 当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构造中存在“ 一股独大”状况,是导致关联交易大量存在、关联交易信息违规披露重要因素。因此必要对这种高度集中股权构造进行调节,可以通过定向配售、股转债、股票回购、折股流通等方式减持国有股,并通过向社会增发新股等方式,变化“超级股东”占绝对优势状况,在股东层次上引人社会法人投资者和社会个人投资者,使上市公司最后可以形成相对分散股权构造,从而形成公司重要大股东之间互相制衡,使上市公司建立起真合法代公司制度,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构造得到逐渐完善,进而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作用。
2.加强监事会监督作用
对于关联交易,无论是在其决策过程中,还是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后信息披露过程中,监事会都可以起到较好监督作用。为了监事会可以较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咱们一方面应提高监事会工作独立性,可通过累积投票制来尽量选出能为中小股东利益而行使监事权监事,可在监事会中设立外部监事制度,以加强监督独立性和实际效能;另一方面应扩大监事会监事职权;最后应强化监事监督义务和奖惩责任,使其可以公正行使职权而有效地保护利益有关人合法权利和利益。
3.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面对国内屡屡发生“掏空”现象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现象,建立规范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构造己刻不容缓。一方面,通过引人独立董事制度,建立让独立董事完全独立运作、真正发挥作用独立监督制度,赋予其独立监督职能,并在勉励与约束机制上,建立风险与收益相对称勉励与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对独立董事选聘应有严格原则,努力使独立董事资格专业化、独立化。最后,要大力吸取、发展合格独立董事,目的是使独立董事成为强势群体,能代表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能有效实行监督。
(二)完善关联交易及其披露会计规范
就关联交易及其披露会计规范而言,咱们可以从如下几种方面人手。
1.完善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披露
当前国际上承认关联交易定价办法重要有再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和不受控制可比价格法三种。再售价格法是指从再售价格中扣减能弥补再售成本和恰当毛利以拟定再售方应付转移价格办法,普通是当商品在关联方之间转移后又销售给独立第三方时被采用。成本加成法是指在供应商成本上增长恰当附加值作为购货方应付转移价格办法,普通应用在关联方采购中。不受控制可比价格法是指参照非关联方之间在经济上可比市场中买卖类似商品所采用价格作为拟定关联方之间转移价格办法,往往在关联方资产交易中使用。对定价政策披露,不能仅笼统规定披露其内容,而应当规定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定价与市场正常交易定价差别,并作出合理解释。这种披露可以避免上市公司进行资金转移或利润包装。
2.完善关联交易披露办法
完善咱们关联交易披露办法,多某些表格形式,使使用者可以一目了然,也增长了此类交易透明度。可以依照重要性原则将对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有不容忽视影响大额资金占有或占用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出,以利于报表使用者可以清晰明确判断。这样可以解决国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文字描述过于繁琐,不易理解问题。
(三)改进关联方交易审计和行政监管
加强社会和政府对关联方交易监督,是非常有必要,详细有如下办法:
1.加强中介机构执业规范
对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应规定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并刊登恰当审计意见,将其作为信息披露规定内容。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审计,必要严密关注关联交易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价格合理性,审查与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原则,看与否存在运用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转移资金现象,恰当刊登审计意见。
2.加强行政监管控制
从政府监管部门规范来看,公司在改制重组中应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在供应、销售、生产加工等直接经营环节关联交易。公司50%以上营业收入和利润来自关联交易,在没有制定有针对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实行方案之前,不得发行上市。在申请上市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不得存在对拟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从源头上杜绝由于没做到“三分开”产生关联交易。
(四)完善法律对关联交易监管
健全有效法律制度是制止不公平关联交易泛滥、维护关联交易公平主线保障。国内应着力于完善国内《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一系列旨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法律制度。详细而言,对国内《公司法》可以进行如下调节:
1.拓展其调节对象,将关联公司全面纳入公司法体系,通过关联公司专章立法来规制关联交易。
2.突破公司法绝对法人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即在关联公司专章立法中规定,当上市公司为谋求不合法利益,滥用控制权,损害从属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债权人利益时,从属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导致损害直接由上市公司来承担,而不以其出资额为限。
3.重新构架公司法制度安排,在关联公司专章立法中规定股东大会批准制度、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等从事前防止和事后救济两方面来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予以法律规制,建立完善关联交易法律体系,从制度上避免不公平关联交易发生。而国内《证券法》可以专设章节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有关问题做出统领全局规定,制定统一原则,给上市公司提供一种执法效力强、明确立法根据。
结 论
当前在国内关联方交易广泛存在于上市公司寻常经营活动之中,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不断扩容发展,其范畴及形式也会扩大翻新,但就当前状况来看关联方交易中存在许多问题,对于关联方交易监管上漏洞会给人可乘之机同步会损害她人合法利益,不及时规范会影响市场稳定发展。但愿通过政府、中介机构努力可以不断完善国内证券市场制度,规范关联方交易,从而保护合法利益,打击非法利益,保证证券市场公允性。本文以为应当充分理解关联方交易性质,可以明确界定正常关联方交易与非公允关联方交易,才干在经济活动中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正常关联方交易,杜绝非公允关联方交易,才干使关联方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和避免关联方交易悲观作用,有助于投资者理解上市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防止上市公司运用关联方交易或虚假关联方交易侵害广大投资者利益,也为防止某些大户运用虚假信息操纵股市,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起到了一定防范作用,才干使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会计在这一过程中就可以通过其特有方式规范关联方交易,因而,应在会计工作各个方面予以关联方交易足够注重,让会计人员明确非公允关联方交易导致严重过,这样才有助于各种办法有效实行,以推动关联方交易合法性和有序性。
参照文献
〔1〕站丽丽:《对关联方几点问题探讨》,经济技术协作信息,(15)总第998期,P35-P36。
〔2〕郑文华:《关联方交易存在问题及治理方略》,Commercial Accounting ,1第2期,P58-P59。
〔3〕马明明:《关联方交易及其审计要点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8月,P75-P76。
〔4〕 吴春璇,廖红春:《关联方交易实质及准则分析》,财税金融,6月,P79。
〔5〕 姚炳明:《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缺陷及对策》,商场当代化,年12 月(中旬刊)总第560 期,P367-P368。
〔6〕 沈玲:《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4月,P14。
〔7〕桂国明:《对国内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缺陷思考》,商场当代化,11月(上旬刊)总第556期,P392-P393。
〔8〕 陈宇山:《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存在问题及对策》,经济技术协作信息,(09)总第920期,P56-P57。
〔9〕王晓磊,郭泰岳 :《基于利润操作关联交易动机研究》,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年第6 期,P98-P99。
〔10〕王俊霞:《浅析国内关联交易存在问题及规范建议》,中小公司管理与科技,11月上旬刊,P65-P66。
〔11〕朱丽:《浅谈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消费导刊,10月,P88-P89。
〔12〕苏宏伟:《国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会计评论,9月,P35-P36。
〔13〕何明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问题及对策》,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9 月第5 卷第9 期,P45-P46。
〔14〕Bai CE,Qiao L,Frank M S.Bad news is good news:propping and tunneling evidence from China[R].Hong Kong:Center for Institutions and Governance,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P7-P10.
〔15〕Riyanto YE,Toolsema L A.Tunneling and propping:a justification for pyramidal ownership[R].Singapore: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P278-P28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