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教学实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实习、实践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使实习达到预期目的,学校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1.教学实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2.学生在教学实习和专业实践过程中,要服从实习、实践基地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指导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学校的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4.举止文明。尊重当地的乡规民约、风俗习
2、惯,避免与他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和学校形象、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5.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注意人身、财产、饮食卫生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积极防范交通等各类事故。6.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践(包括分散自联实习),实习实践中应严格按照属地防疫要求和学校防疫规范,听从实习实践单位统一安排,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疫情风险等级提升,应立即结束实习实践活动,听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7.服从学校带队指导教师、实习基地领导及基地指导教师的管理,因故请假应事先向实习基地单位领导和带队
3、指导教师双方请示,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基地。8.定期向带队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学院(研究院)相关领导汇报实习情况。如变更电话号码或者实习单位等,应及时告知辅导员、指导老师。9.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违纪,学院(研究院)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基地单位有权责令该学生停止实习,回学校反思,并视其情节予以纪律处分。以上条款学生应全面遵照执行,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学生已经知晓上述规定。此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盖章,交带队指导教师保留备查。学生姓名(签名):学号: 联系电话: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