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鲁建发20052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
2、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
3、明施工措施费。,第七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投标方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条件单独报价。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
4、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提交市工程造价
5、管理部门审核,并设立专项费用支付账号,作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未提交支付计划和设立专项账户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
6、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安全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7、。,第十三条各市安全监督站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
8、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费率。,第十八条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一、环境
9、保护费1、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2、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3、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其他保护费用,二、文明施工费1、施工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2、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3、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
10、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4、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5、宣传栏等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三、临时设施费1、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等临时设施;,(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3)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a、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的电杆、横坦、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11、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b、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含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水(1)生活用水;(2)施工用水。,四、安全施工费1、接料平台(1)脚手架横向外侧1-2m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架、拉结短管、基础垫板和钢底座;,(2)在脚手架横向1-2m处部位,在建筑
12、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斜拉钢丝绳、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2、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成“之”字形。,3、一般防护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4、通道棚包括杆架、扣件、脚手板,5、防护围栏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斜道防护栏杆,6、灭火器、砂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7、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1
13、)楼板、屋面、阳台等边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2)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3)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防护栏杆。,(4)电梯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5)楼梯边防护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6)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7)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
14、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8、安全警示标志牌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9、其它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10、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关于转发省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各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
15、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20074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本费率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原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威建发200614号)第二项、第6条:安全施工费同时停止使用。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鲁标定字20074号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各市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改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6、的规定,,经研究确定,对鲁建标字20062号、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的安全施工费费率标准予以发布,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安全施工费按不同专业工程分别计取,全省统一标准如下: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为2.0%;其他工程为1.0%。其计算基础按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的规定执行。,二、安全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再自行测算发布安全施工费费率,但要加强对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四、本通知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
17、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五、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威建发200614号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区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及其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其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费用适用于按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计价活动
18、的建设工程。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等内容。,二、规费费用及计算规则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建安工作量的2计入,在竣工结算时凭施工过程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款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的罚款)。,2、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建安工作量的0.8计取。,3、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目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建安工作量的2.6%计取,仅将其作为计税的基础。,4、住房公积金:按建安工作量的
19、4.8计取。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1计取。市政、园林工程凭缴款凭据按实结算。,6、安全施工费:包括山东省建筑安装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鲁建发200529号)规定的全部费用。,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1.45%计取。单独招标的安装、装饰:按工作量的0.85%计取。市政、园林工程因目前尚未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此费用暂不计取。,三、本通知自二00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在此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四、原威建发200532号发布的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计算规
20、则的通知同时停止使用。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威建发200532号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区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及其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其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费用适用于按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计价活动的建设工程。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等内容。,二、规
21、费费用及计算规则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建安工作量的2计入,在竣工结算时凭施工过程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款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的罚款)。,2、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计取。,3、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目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建安工作量的2.6%计取,仅将其作为计税的基础。,4、住房公积金:按建安工作量的4.8计取。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建安工作量的1计取。,6、安全施工费(消耗量定额中列有子
22、项的套用定额子目):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0.85%计取。单独招标的安装、装饰等:按工作量的0.5%计取。,三、本通知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七日,鲁建标字200619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研究决定
23、,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0元/工日、26元/工日、23元/工日、21元/工日、19元/工日(详见附表)。该单价作为企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二、调整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8元/工日提高到36元/工日,此标准代表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进入直接工程费并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三、各类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全费用人工综合单价),由各市工
24、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建筑工程有关问题说明1、清单工程结算时,合同约定按固定综合单价结算,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些建筑做法有所变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解决方法,如何处理?清单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应视为变更,可调整清单单价。,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价办法中,综合单价不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应考虑对管理费、利润的影响,怎样处理?,招标人可以自行采购材料,但在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将自供材料单价确定为暂定价,这样企业好报价,招标人也容易扣除所供的材料。,3、竣工清理清单中
25、没有项目如何处理?可以单列竣工清理补充清单项目。,4、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导致措施费(模板或者脚手架)增加或减少,清单这部分措施费是否计算?应如何处理?措施费应计算。差别较大的,应在承发包双方签定合同中确定范围,可以在工程索赔中解决。,5、什么是框架梁、框架连系梁?有梁板是否包括框架梁、框架连系梁?框架柱间的梁才是框架梁;框架设计是延伸建筑物(横向),一品一品计算结构受力,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框架;每品框架之间(纵向)联结的梁为框架连系梁。,有梁板不包括框架梁、框架连系梁。,6、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处外墙框架梁不包括在楼梯内。7、关于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中的竹(胶)板模
26、板制作项目如何结算?,发承包双方可以按合同约定或办理施工签证确定周转次数,并按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出模板的消耗量后,套用补充册中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项目中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例:某工程按计算规则计算竹(胶)模板接触面积10000平方米,合同约定或办理施工签证确定周转次数为5次,这样模板的消耗量为100005=2000平方米,套用补充册中竹(胶)板模板接触制作项目工程量为2000平方米,同时套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工程量为10000平方米,并扣除子目中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8、单独土石方项目,采用挖掘机挖淤泥流砂,自卸
27、汽车运输如何执行定额项目?挖掘机挖淤泥流砂套用1-3-11项目,运输套用1-3-57、58项目。,9、税金的计取是按现行税率还是按合同签定时期税率?税金执行税率,不能按合同签定时期的税率。,10、关于人、材、机差价的处理:(1)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按规定的现行计价程序进行计价,不再找补差价。各种费用参照山东省建筑安装费用项目组成规则等发布的费率计取(有合同约定除外)。,(2)以现行的价目表和费用费率进行计价,其差价(基期价与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相应价格之间的差价)作如下处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的差价,其差价除计取规费、税金外,不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11、如何退甲方供材?材
28、料费是直接工程费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工程直接费,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核定的建安工程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如乙方实际领用与定额规定数量差别较大时,差异部分甲供材料的结算方法,双方应在合同中
29、约定。,12、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13、在实际中,有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代建设单位先垫付社会保障费,此做法是否合理?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现行规定。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管理应严格按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执行。,14、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4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
30、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1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均停止使用。,15、关于施工水电费:(1)建设单位应将自来水水源、强电电源、提供至距单体(含小区中的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m半径范围内,建设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及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2)施工单位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担。(3)施工用水结算办法;,a.甲方交费,乙方退款价=定额消耗量取定单价(实际用量定额消耗量)实际价格b.乙方交费,乙方向甲方找补差价=定额消
31、耗量(实际单价取定单价),c.如果施工用水不是自来水公司正常供水,则以双方签证按实结算,乙方退款价=定额消量取定单价d.若使用商品砼或甲方供应的砼构件,定额消耗量相应扣减。,3、施工用电结算办法:a.甲方交费,乙方退款=实际电表计量数(度)取定单价;b.乙方交费,乙方向甲方找补差价=实际电表计量数(度)差价,16、关于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包括总包单位自行分包而向分包单位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机具,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该项费用应由总、
32、分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选用费率表中列出的费率时,应根据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多少来取定,服务内容应在合同中具体明确。,1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冬季施工发生外加剂不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18、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修缮工程中,300平方米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平方米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19、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分界:(1)道路,以厂区(或小区)范围厂为界。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
33、为建筑工程道路,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范围以外的道路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也属于市政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2)排水管道,以其接入的市政管道网的第一座检查井为界。第一座检查井以内的管理,为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管道,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座检查井及市政管网相连的管道,为市政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位于道路之下的排水管道,也属于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关于给水管道执行定额的分界问题住宅小区内的给水管道安装应使用安装定额第八册相应项目。小区总水表井(阀门井)以外使用市政定额(无表、阀井的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小区规划红线为界)。,工厂厂区内给排水管道定额使用问题则按第六册定额相关规定。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的“分散”用户,水表井以外管道使用市政消耗量定额,水表井以内管道使用安装消耗量定额(具体分界线以实际碰头点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