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12北京税金调整.doc

上传人:ha****ot 文档编号:28787 上传时间:2020-11-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北京税金调整.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12北京税金调整.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标准的通知京造定【2012】2号各有关单位: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中的3.4%税金标准,是按照现行文件的有关规定,以营业税为基础,分别计算了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1】72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营业税的2%,因此,需对原税金标准中的教育费附加进行调整,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中规定的标准,将原一个档次的税金标准分开设置为三个档次(详见附表)。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

2、知如下:一、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按照以下的规定执行。(一)2012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执行调整后的税金标准。(二)2012年1月1日仍在施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核实工程量,已完工程量执行原税金标准,未完工程量执行调整后的税金标准。(三)2012年1月1日以前已完工的工程,仍执行原税金标准。二、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工程, 自2012年1月1日以后新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均执行调整后的税金标准。三、建设工程的纳税标准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税金计取标准附表:税金标准区 域城市维护建设税标准调整前税金标准调整后税金标准市区区域7%3.4%3.48%县城、镇5%3.4%3.41%其它区域1%3.4%3.28%注明: 城市维护建设税标准对应的区域详见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二0一二年六月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