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银行外部融资业务操作规程xx总发xx252号,xx年8月4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外部融资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有效运用资金,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风险控制,降低风险,促进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外部融资业务包括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业务按债券买卖处理)、同业拆借和同业存款,金融债券发行、同业存单发行和票据转贴现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2、。按交易方向分为:债券正回购交易和债券逆回购交易。第四条 同业拆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拆借备案系统;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交易系统。第五条 同业存款包括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同业存放指其他金融机构将资金存放在本行的行为(不包括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协议存款);存放同业指本行将资金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同业存款按照存款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同业存款和外币同业存款。按照存款存取约束条件的不同,分为同
3、业活期存款(含活期保证金存款)和同业定期存款(含定期保证金存款)。第六条 本规程所指外部融资对象、期限、利率要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七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是全行外部融资业务的操作和管理部门,根据全行资金头寸情况,确定和实施外部融资的具体业务。第八条 总行运营管理部是全行外部融资业务的资金清算部门,负责对融资业务的资金调拨、清算和记账。第九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是全行外部融资业务的风险监测部门,负责对本规程规定的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风险监控和合规性审核。第十条 总行稽核监察部是全行外部融资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融资业务内部控制各环节进行稽核监督。第十一条 外部融
4、资业务岗位分工:(一)金融市场部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负责根据全行当日资金头寸及债券库存情况,按所需融入或融出资金的金额、期限等情况,提出交易需求;根据资金交易岗初步达成的交易意向,按授权逐级审批;负责记录资金进出,调剂头寸余缺;跟踪资金的出账到账,与资金清算岗核对资金往来款项。(二)金融市场部资金交易岗:根据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提出的交易需求,与交易对手初步达成交易意向;负责根据审批后的投融资业务审批表达成交易,打印成交单;负责本行内部系统的录入和登记;管理交易资料档案。(三)金融市场部资金交易岗:负责对资金交易岗的交易指令进行复核。(四)金融市场部债券结算岗:负责跟踪债券质押/交割情况,及时与
5、资金清算岗沟通债券质押/交割与资金到账信息;负责根据投融资业务审批表和成交通知单在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上清所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办理债券结算。(五)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负责办理资金清算,账务处理,与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核对资金往来款项。(六)运营管理部会计结算岗:负责开立外部融资业务所需的各种结算账户。(七)资金交易岗人员必须具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员资格;债券结算岗人员必须具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债券托管结算资格和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结算资格。第三章 定价管理第十二条 债券质押式回购利率参照同期限银行间回购市场加权平均利率。融入价格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间回购市场加权平均利率10个
6、BP,融出价格不得低于同期限银行间回购市场加权平均利率10个BP,如特殊原因需突破价格区间,需逐级上报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交易。 第十三条 同业拆借利率参照同期限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加权平均利率。融入价格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加权平均利率10个BP,融出价格不得低于同期限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加权平均利率10个BP,如特殊原因需突破价格区间,需逐级上报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交易。第十四条 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分为通用利率和协议利率,通用利率一般以人民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为基准;协议利率根据市场收益率水平和同业报价、或其他因素与同业客户专门协商后约定的特定利率。协议利率需逐级上报审批,审批同意后
7、方可交易。同业定期存款以相应期限档次的全球各主要金融市场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如Shibor、Libor、Hibor、Sibor等)作为基础,并参照当日同业报价,确定本行同业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同业存款融入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10个BP,融出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0个BP,如特殊原因需突破价格区间,需逐级上报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交易。第四章 审批流程第十五条 外部融资业务必须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流动性/头寸管理岗应履行如下审批程序:(一)计算当日全行头寸余缺情况,与债券结算岗核实债券质押情况。(二)填制资金头寸表,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需求,拟订人民币融资预案,上报业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
8、人,并通知资金交易岗提出交易意向。(三)根据资金交易岗初步达成的交易意向,逐笔上报审批办理质押式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存款等融资业务,并填制投融资业务审批表。第十六条 资金交易岗应根据每日银行间市场加权利率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来确定融资利率,不得擅自突破权限随意更改利率,如业务需要确需突破加权利率的,需上报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交易。 第十七条 交易时如遇超出金融市场部审批权限的融资业务,必须按相关规定报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 资金交易岗在已审批融资范围内交易,不得擅自突破已审批投融资额度和利率,如业务需要确需突破原审批额度和利率的;或者由于特殊原因实际成交利率、期限、金额等融资
9、要素与原投融资业务审批表不一致时,需重新填制投融资审批表报审。 第十九条 每笔业务成交后,资金交易岗须将信息及时反馈流动性/头寸管理岗。 第二十条 投融资业务审批表的审批采用经办、业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批方式,超出部门负责人权限时需提交行领导审批。资金划拨通知单的审批采用经办、业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式。第二十一条 资金划拨通知单交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出款,清算中心接单人在回执栏签章,将回执栏交回金融市场部。融资业务审批流程: 同意核定头寸逐级报批拟定融资预案,初步达成交易意向达成交易成交信息反馈第五章 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第二十二条 债券回购交易的操作程序:(一)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根据
10、全行当日资金头寸及债券库存情况,按所需融入(融出)资金的金额、期限,提出交易需求。(二)资金交易岗根据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指令在银行间回购市场寻找最佳交易对手、商谈利率,并初步达成交易意向。(三)填写交易审批单,由业务负责人对交易要素、风险进行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四)根据审批后的债券回购业务审批表,资金交易岗在货币市场向已达成意向的交易对手发送回购交易指令,在达成交易后,打印成交单一式两份,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 (五)债券结算岗根据成交单办理债券结算、托管业务,并将审批表、成交单交运营管理部。 (六)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根据审批表和成交单进行资金清算、记账,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跟踪资金入账(
11、出账)情况。 (七)回购到期清算日流动性/头寸管理岗及时与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核对到期还款(收款)业务,资金清算岗根据成交单办理还款(收款)手续,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跟踪资金到账(出账)情况。(八)综合业务岗每日登记交易台账和还款(收款)台账,将审批表、成交单、资金划拨单等留底归档,并定期与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核对财务账。债券正回购交易:成交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发送要约交清算中心收款记账选择适用券种办理后台债券交割核实资金收妥入账债券逆回购交易:收到要约成交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办理后台债券交割交清算中心出款记账核实资金清算出账第二十三条 当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系统、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
12、债综合业务平台、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平台发生系统或网络故障而无法利用交易系统报价或成交的,或者交易对手方有特别要求时,可采用场外交易方式。其操作流程如下:(一)资金交易岗在场外根据市场行情联系交易对手、发送交易邀约,寻求最佳交易方案,报部门负责人审定,达成交易,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二)债券结算岗填制相应的场外应急申请单,并编制密押,按规定程序审核无误后传真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三)向以上单位确认场外交易申请已被批准。(四)交易具体审批和操作流程参照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相关内容。第二十四条 回购双方就当日达成的交易一致同意修改或撤销的,可以在
13、闭市前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交易修改或撤销申请单,经过有权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传真至其指定的传真号码,并通过电话联系其指定人员进行通知和确认。交易修改或撤销时,资金交易岗需及时通知本行各岗位进行相应调整。第六章 同业拆借交易流程第二十五条 对同业拆借交易中的拆出资金交易应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机构准入和风险限额。(一) 本行仅对已授信金融机构拆出资金。(二) 本行对单个金融机构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对其同业授信的限额。(三) 本行对金融机构拆入、拆出资金总余额不得超过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同业拆借交易的操作程序:(一)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根据全行当
14、日的资金头寸,按所需借入(拆出)的金额、期限,提出交易需求。(二)资金交易岗根据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指令在同业拆借市场寻找最佳交易对手、商谈利率,并初步达成交易意向。(三)填写投融资业务审批表,由业务负责人对交易要素、风险进行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四)根据拆借业务审批表,资金交易岗在同业拆借市场向已达成意向的交易对手发送拆借交易指令,经双人复核指令达成交易后,打印成交单一式二份,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五)流动性/头寸管理岗将审批表、成交单交给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根据审批表和成交单进行资金的清算,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跟踪资金入账(出账)情况。(六)到期清算日流动性/头寸管理岗
15、督促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办理还款(收款)手续,资金清算岗根据成交单办理还款(收款)手续,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跟踪资金到账(出账)情况。(七)综合业务岗将审批表、成交单、资金划拨单留底归档,并定期与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核对财务账。 同业拆入: 发送要约成交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交清算中心收款记账核实资金收款入账同业拆出:成交并在内部系统录入登记交清算中心记账出款资金调拨审批收到要约 第二十七条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本币交易系统交易时间内,因系统或网络故障而无法利用交易系统报价或成交的,或者交易对手方有特别要求时,可采用场外交易方式。其操作流程如下:(一)资金交易岗在场外根据市场行情联系交易对手、
16、发送拆入(拆出)交易邀约,寻求最佳拆入(拆出)交易方案,报部门负责人审定,达成交易,并在内部系统登记录入。(二)资金交易岗对交易合同复核后,交业务负责人审核,并送部门负责人签批加盖印章,送至借出(拆入)单位(原件未送达前,双方以传真文本暂代原件做有效文本,原件送达后传真件自动失效),经借出(拆入)单位签批加盖印章后,送当地人民银行相关部门电子备案,再送返我行留存,原件由办公室存档,复印件分别交金融市场部留档和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做记账凭据。(三)拆入交易时流动性/头寸管理岗于起息日与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核对借入款是否按时到账。如未按时到账,查明原因,协商解决办法,并逐级上报。在到期清算日根据合同
17、计算到期应归还资金本息后开出资金划拨通知单送交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出款,并与对手方核实款项是否如期到账。如未按时到账,查明原因,协商解决办法,并逐级上报。(四)拆出交易时流动性/头寸管理员根据合同开出资金划拨通知单,并交部门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审批,将审批后的资金划拨通知单及合同送交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出款,并与借入方联系,核实款项是否如期到账。如未到账,查明原因,协商解决办法,并逐级上报。在拆出款到期日上午和对手方核对资金本息并提醒还款,与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核实对方是否按期还款。如未按时还款,查明原因,协商解决办法,并逐级上报。(五)交易具体审批和操作流程参照本规程第二十六条相关内容。第二十八条
18、 场内拆借双方就当日达成的交易一致同意修改或撤销的,可以在闭市前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应填写交易修改或撤销申请单,经过有权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传真至其指定的传真号码,并通过电话联系其指定人员进行通知和确认。如遇交易修改或撤销资金交易岗需及时通知本行其他各岗位进行相应业务调整。第七章 同业存款交易流程第二十九条 同业存款交易包括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本行对存放同业交易实行机构准入和风险限额。(一)本行仅对已授信金融机构进行存放同业交易。(二)本行对单个金融机构存放同业余额不得超过对其同业授信的限额。(三)本行同业融出资金总余额不得超过全行存款总额的25。(四)本行同业
19、融入资金总余额不得超过全行负债总额的25%。第三十条 同业存放交易的操作程序:(一)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根据全行当日资金头寸,按所需融入资金的金额、期限等情况,提出同业存放的交易需求。(二)资金交易岗根据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指令在银行间市场上寻找最佳交易对手、商谈利率,并初步达成交易意向。(三)填写投融资业务审批表,由业务负责人对交易要素、风险进行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四)根据审批表,资金交易岗与已达成交易意向的交易对手签订同业存款协议,并在内部管理系统中录入登记。(五)资金交易岗负责对同业存款协议复核,加盖印章,并送至交易对手方(原件未送达前,双方以传真文本暂代原件做有效文本,原件送达后传真件
20、自动失效),经交易对手方法人签章并加盖印章后,再送返我行留存,原件办公室存档,复印件分别交金融市场部留档和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做记账凭据。(六)运营管理部结算岗根据我行相关规定负责为交易对手方在我行开立相应同业账户。(七)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根据审批表和同业存款协议进行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负责记录资金进出,匡算头寸余缺,跟踪资金的到账情况,与资金清算岗核对资金往来款项。 (八)同业存放到期清算日流动性/头寸管理岗及时与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核对到期还款业务并计算本息,资金清算岗根据同业存款协议办理还款手续,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跟踪资金到账情况。(九)综合业务岗将审批表、同业存款协议
21、、资金划拨通知单等留底归档,并定期与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核对财务账。第三十一条 存放同业交易的操作程序:(一)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根据全行当日资金头寸,按所需融出资金的金额、期限等情况,提出存放同业的交易需求。(二)资金交易岗根据流动性/头寸管理岗指令在银行间市场上寻找最佳交易对手、商谈利率,并初步达成交易意向。(三)填写投融资业务审批表,由业务负责人对交易要素、风险进行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四)根据审批表,资金交易岗与已达成交易意向的交易对手方签订同业存款协议,并在内部管理系统录入登记。(五)资金交易岗负责对同业存款协议复核,加盖印章,并送至交易对手方,(原件未送达前,双方以传真文本暂代原件做
22、有效文本,原件送达后传真件自动失效),经交易对手方法人签章并加盖印章后,再送返我行留存,原件办公室存档,复印件分别交金融市场部留档和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做记账凭据。(六)运营管理部结算岗根据交易对手方相关规定负责为我行在交易对手方开立相应同业账户。(七)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根据审批表和同业存款协议进行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负责记录资金进出,匡算头寸余缺,跟踪资金的到账情况,与资金清算岗核对资金往来款项。 (八)存放同业到期清算日流动性/头寸管理岗及时与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核对到期收款业务并计算本息,资金清算岗根据同业存款协议办理收款手续,流动性/头寸管理岗跟踪资金到账情况。(九)
23、综合业务岗将审批单、同业存款协议、资金划拨单等留底归档,并定期与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核对财务账。同业存放交易:达成交易意向签订协议系统录入办理对手方开户手续核实资金收妥入账交清算中心收款记账存放同业交易:达成交易意向签订协议系统录入在对手方办理开户手续出具资金划拨单交清算中心出款记账资金调拨审批核实资金清算出账第八章 资料管理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所指资料包括:投融资业务审批表、成交单(合同)、资金划拨通知单等。 第三十三条 资料管理方式(一)所有投融资业务资料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由综合业务岗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专夹保管。(二)金融市场部留存资料包括:1、投融资业务审批表2、成交单(合同)3、资金划拨通知单 4、其它 (三)交清算中心资料包括: 1、成交单(合同) 2、资金划拨通知单 3、其它 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规程由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第三十五条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xx银行人民币外部融资业务操作规程(xx总发xx111号)同时废止。